淺談“不信者下地獄”-- 答覆CHUNQIU先生
謝謝CHUNQIU先生的抬愛,願意與我討論聖經和我們基督徒信仰的問題。謝謝。
下面,我願意就我對先生所關心的,也就是方舟子先生所謂的“可詛咒”的教義,
“不信者下地獄”的問題,談談我個人的看法。
在我回貼開始的時候,我想談談,我這篇文章想要說些什麼。
我在這篇文章中,不是試圖通過語言上的技巧,或說用狡辯的方式,去否定“不信
者下地獄”這個說法。如果我的文章,讓CHUNQIU先生或者其他讀者誤解為“不信者
可以不下地獄”,那麼我所講的,就是“另一個福音”(借用保羅在加拉太書一章中
的說法)。而傳“另一個福音”,在加拉太書中用保羅的原話,就是“可詛可咒的”。
我呢,寧可傳講“不信者下地獄”而被方舟子先生詛咒,也絕不會模糊聖經所啟示
的真理而招致聖經的詛咒。
在這篇回貼當中,我試圖通過不同角度,向CHUNQIU先生表明,“不信者下地獄”這
個表述實際上沒有將聖經所啟示的真理準確、完整的表達出來,而在不信耶酥的朋
友的心中,所引起了誤解、逆反和敵對,以至於方舟子先生認為這是一條“可詛咒
的教義”呢,都是出自這種對聖經真理了解的不準確和不完整。
首先,我想請CHUNQIU先生看兩個不同的場景:
場景一:
在神的審判案前,站立着一個善良的義人。作為審判者,神查遍了他一生,查不出
他任何的過錯。但是,最後僅僅因為他生命中沒有接受耶穌基督,神就一腳把他踢
下地獄。
場景二:
在神的審判案前,所有的人,當他們一生的所作所為、心思意念甚至閒言碎語都被
暴露在神和人的面前的時候,沒有一個人會說自己是無罪的。而因着神的公義,用
句俗話來比擬,就是“法律的尊嚴”,神斷不以有罪為無罪,而罪的工價就是死,
因此,沒有人能逃脫與神永遠隔絕的終極的懲罰,而這種與神隔絕的生命狀態,在
聖經中就是用死或者地獄來表徵。
然後呢,神會把那些信耶穌基督的人分別出來。這些人不是不該去地獄,不是不該
為他們的罪付出死的代價,而是這些人所當付的罪價,就是死,耶酥基督已經在十
字架上為他們付過了。並且,神早就通過聖經應許了,無論是誰,只要你相信耶穌
基督是為你的罪而死,你就可以得到這份救贖,
也就是說,不是信耶酥的人不需要付你的罪債,而是耶穌基督用他的死已經為你付
過了,因此,在神的眼中,你已經是個義人,達到神的標準,可以承受新天新地,
並與神永遠同在了。
第二,這場景一呢,就是方舟子先生所描繪的“不信者下地獄”的場景,而場景二
是聖經所啟示出來的“不信者下地獄”的場景。對比兩者,我們可以看到如下的不
同:
1,兩者的前提是不同的:
方舟子先生文章中有一句話:
“你不信教未入教的親人朋友不管他們多麼的善良,僅僅因為不接受所謂的“
福音”就註定要在地獄裡受永遠的折磨。”
方舟子先生作出這個結論的前提條件,就是這些“僅僅因為不接受所謂的“福音”
就註定要在地獄裡受永遠的折磨”的人當中,至少有一部分是“善良”的,是神不
能定罪的人。
而聖經對人類的看法是,“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這個論斷出現在羅馬書3章
的10節,這一節正是羅馬書從1章18節到3章20節對人類所有的人生活在神的 憤怒之
下的總結。如果聯繫到這一節聖經是保羅引用舊約詩篇的經文,可以非常清楚的看
到,這節經文,實際上就是神通過聖經對全人類的判詞。
因此,不能被神定罪的人,在聖經中是沒有的。
2,兩個場景的因果關係是不同的。
在場景一中,方舟子先生認為,“不接受所謂的“福音””是“在地獄裡受永遠的
折磨”的唯一的原因(原文的“僅僅”)。
但聖經的啟示是說,人下地獄,是因為自己的罪的緣故,而不是“僅僅”因為他不
接受福音。不信耶穌基督,不接受神的救贖,固然是罪,但這只是一個人萬千罪狀
中的一條,而不是人下地獄的唯一的原因。
3,兩個場景所暗含的賞罰觀念是不同的。
場景一中,下地獄成為神單單對於不信耶酥的人的懲罰,
場景二中,信耶酥而不下地獄,是神對本來該下地獄之罪人接受神救贖的一種恩典,
或說是一種獎賞。這種獎賞,是完完全全出自神單方面的恩典,而沒有人任何的功
勞。聖經說得非常的明白,“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惟有不
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他的信就算為義。”(羅馬書4章4-5節)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方舟子先生得出他所謂“可詛咒的教義”所憑藉的前提條
件、因果推斷以及他所理解的神懲罰的不公,都不是聖經所啟示的內容。換句話說,
他是在把他自己的對聖經歪曲的理解,當成是聖經的內容來批判,因此,他的批判
實際上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第三,“不信者下地獄”,這個表述給還不信耶酥基督的朋友所帶來的另一個疑惑,
就是,基督教憑什麼要把“信耶酥”作為把人從罪惡中救出來的唯一的方法,這是
否過於簡單粗暴了呢?
解答這個疑惑呢,涉及到許多方面。
1,聖經所啟示的罪的本質,就是人達不到神當初造人時給予人所當有的榮耀。而罪
的結果就是人與神的隔絕,生活在罪惡滋生相吞相咬、並且只能越來越惡化的狀態
當中。因此,對付罪的問題,就是如何恢復人與神之間原本和諧、無間的關係。
因此聖經作為我們信仰的根據,其核心,是在教導如何恢復並建立神與人之間關係。
在聖經中,可以得到各個方面的益處,比如道德的教訓,倫理的教訓,甚至有心理
上得慰藉的可能,不錯,這些事情聖經都有超越的教訓。但是,聖經最最核心的信
息,還是如何通過主耶酥並他釘十字架恢復人與神之間因為罪而斷絕的關係。
那麼從聖經這個基本的信息、基本的訴求來說呢,既然恢復人與神的關係是人類解
決罪的根本所在,那麼,如何恢復人與神之間的關係,用什麼方法恢復人與神之間
的關係,是誰說了算呢?是造人的神說了算呢,還是被神而造的人說了算呢?
我想,答案是不言自明的,特別是對於我已經信神、相信人是被神所造的人來說,
答案當然是:只有神所設定的救贖的方法才是有效的。
而聖經所啟示的神所設定的唯一的救贖的方法呢,就是信耶穌基督。
2,神所設定的信耶穌基督這個救法呢,是先舍己、先犧牲的方法,神把自己的獨生
的愛子,耶酥基督,作為贖罪祭,為罪人事先付了罪價。所謂信耶酥,就是承認神
的這種犧牲的救贖,並接受神的這份恩典。那麼,神將犧牲愛子這麼大的救恩作為
恩典讓我們白白的領受,如果你不接受,還能怪神“簡單粗暴”嗎?
3,神所設立耶穌基督的救恩,不是隨隨便便、簡簡單單的,好像可有可無的。如果
CHUNQIU先生願意仔細的查考聖經,耶酥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是神豐富的智慧、透過
舊約聖經中先知的預言,透過神對人類歷史的掌控,而書寫的穿越歷史時空的大手
筆,以至於原本就通曉舊約聖經又在神的靈帶領下曉得神設立耶酥基督奧秘的保羅,
在他寫羅馬書論述完神的救恩的時候,發自肺腑的讚美到:
11:33 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他的判斷何其難測!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11:34 “誰知道主的心?誰作過他的謀士呢?”
11:35 “誰是先給了他,使他後來償還呢?”
11:36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因此說,神不是不能設立另外的救恩的方式,但為了另外的那種救恩,歷史很可能
就會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了。
我們與其去探求神為什麼不設立其他的救恩的方式,不如踏踏實實接受神現在已經
成就的耶穌基督的救恩。
第四,“不信者下地獄”,隱含着我們對神的一種懷疑,認為神讓我們沒有聽到福
音的先祖以及那些我們眼中沒有接受耶酥基督的“好人”們下地獄是神的不公。
關於這個問題,我個人的看法如下:
1,聖經羅馬書2章11節提出了一個原則,就是“ 神不偏待人。”並且,從羅馬書
2章11節以下的經文中,聖經非常明確的指出,神不會按照知道律法、知道福音的標
准去審判那些不知道律法不知道福音的人,對於那些人的審判而是根據他們各自的
行為對照他們各自的良心來審斷他們各自的案情。
2, 有一點,可以讓 我們對神的審判絕對的放心,就是羅馬書3章4節所說的:
3:4 不如說, 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 你責備人的時候,
顯為公義;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也就是說,當一個人,把他的一生所有的所做的、心思意念、閒言碎語,都呈現在
神的審判案前的時候,神的審判和判決,一定是至公至義的,以致於,無論是受判
決的人,還是我們這些聽到判決的人,一定沒有任何的怨言,一定沒有任何的不服
氣。人類歷史上最大的青天、人類書籍中所能想象的最公正的判罰,都不會比我們
所接受神的審判更加的公正。
因此,與其我們在神的審判還沒有來到的時候, 就事先斷定神的審判不公平來怨恨
神,抱怨神,不如我們先把這些怨恨和抱怨放在一邊。我想,到那個時候,如果神
真的有不公的時候,我們再抱怨,才真的是有怨可報啊。
第五,方舟子先生呢,其學識,其文字,其辯才,遠在我之上,我是無法望其項背
的。
但是,單論先生所貼這篇文章,可以說方舟子先生是在說一些他自己都不了解的事
情。我在上面已經提到過了。再舉個簡單的例子,這篇文章的最後,方舟子先生羅
列了一大堆經文,作為他“在經文中我們反反覆覆讀到的是對不信者的明明白白的
詛咒”結論的依據。
實際上,如果CHUNQIU先生把這些經文放到上下文中,就可以看到,方舟子先生所列
的經文,絕大部分都是主耶酥對門徒的教訓,而根本不是“對不信者的。。。詛咒”。
如果這樣的做法不算是斷章取義的話,那麼什麼才是斷章取意呢?
並且,按照方舟子先生的文學功底,不應該分不清比喻、誇張這些文字技巧的應用
和句子真正涵義之間的差別。因此,在我看來,方舟子先生至少在這篇文章中,為
反基督教而反基督教,所暴露的態度上的浮躁,論證方式方法的毛糙,是不太符合
他一貫所主張的“科學”態度的。
第六,CHUNQIU先生在貼中有雲,如果我能解開先生“不信者下地獄”的心結,先生
就“跟”我信基督教。
對於先生的這個說法,我還真挺動心。^_^
如果先生能因我一篇文章而信耶酥,我一定要因神使用我這篇文章在先生心中所作
的大工而感謝神。
如果先生並沒有因為這篇文章而解決信仰上的問題,那麼我就求神繼續的帶領你,
能更多的查考聖經,真知道神,並且在神所定的日期呢,被耶穌基督的愛所得着。
我個人相信,神喜愛一個誠實的懷疑者,而不喜愛一個表面的信仰者。什麼時候,
都讓我們誠實的面對神,有什麼懷疑,有什麼不解,都誠實的擺在神的面前,神必
會通過各種方式帶領我們,讓我們知道他,經歷他。
謝謝。
願神繼續的帶領你。
[附CHUNQIU先生的原貼和方舟子的文章]
天天在這裡批判法輪功也沒什麼意思,特別是flg學員基本
沒什麼理性可言。對於基督教,和方舟子一樣,我最不讚賞的就是不信者下地獄的教義。好像nngzh是在這裡傳福音的。如果你能把這個問題說服了,
我就跟你信基督。
可咒詛的教義
方舟子
一
假如你要成為基督徒,你就必須相信地獄的存在,就必須相信你不
信教未入教的親人朋友不管他們多麼的善良,僅僅因為不接受所謂的“
福音”就註定要在地獄裡受永遠的折磨。如果你的親人朋友還活着,你
還可存有一絲勸他們入教得救的希望,儘管這種希望未必能實現。而如
果你的親人朋友已經去世,你就只能眼睜睜看着他們在地獄中受苦受難
而一籌莫展。如果信的是佛教,你還可以超度死去的親人朋友,但是基
督教不給你這種希望。
假如你要成為基督徒,你就必須泯滅了良知,硬起心腸去相信這一
幕慘劇的存在,去面對你的父母、祖父母和列祖列宗在地獄中的永遠的
無法拯救的折磨。
耶酥說得不錯,如果你不恨你的父母,不恨你的兄弟姐妹,不恨你
的親人朋友,你不能成為基督徒。
我永遠不會成為基督徒,因為我愛我的祖先我的祖父母我的父母兄
弟姐妹愛人親人朋友,不管他們活着還是死去。
二
基督教在閩南傳了兩三百年,我的列祖列宗都是聽過“福音”的。
傳教士們苦口婆心,威脅利誘,一手拿着奶粉麵包,一手指着地獄的烈
火,入了教,不僅死後不會下地獄,生前還有洋麵包吃,所以我們那裡
把入教稱為吃教。但是也沒聽說有我的哪個祖宗是吃教的,至於我的祖
父母都是聽過福音而嗤之以鼻的,我的祖母更是吃齋念佛是個佛教徒,
他們都已不在人世,我要是信了基督,有什麼辦法去拯救他們?只能相
信他們由於拒絕福音而永遠沉淪在地獄中了?我要是信了佛教,我相信
他們都是好人,都能得好報,不會在地獄中受苦,佛陀沒說不信他的就
沒有好下場不是?就算他們生前有過失,乃至有罪孽,我也可以想法超
度他們嘛。目連之母成了地獄餓鬼,做做普渡就把她解救出來了。基督
教又能提供什麼補救的辦法?沒有。它不僅不管死去的人,對活着不信
它的人都是充滿了仇恨和詛咒,“你們去充滿你們祖宗的惡貫吧,你們
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呵,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說着如此惡毒的話
語的人,竟被打扮成了愛世人的救世主!
三
僅僅是“信我者得永生,不信我者入地獄”這一教條,就足以使我
鄙棄乃至鄙夷基督教,更別說《聖經》中所載的上帝、耶酥的言行不僅
不能讓人信服而且讓人噁心了。達爾文是劍橋神學院的畢業生,對基督
教不可謂不知底,他也曾經是虔誠的信徒,對進化論的發現使他的信仰
開始發生動搖,但是他本來還可以做一個認為《聖經》記載不是史實的
開放的基督徒。使他完全放棄了基督教的信仰的就是這個教條。他晚年
在自傳中回憶自己如何一步一步地從不信《聖經》,到不信基督,最終
不信上帝時,這麼說:
“我確實很難明白人們怎麼能夠希望基督教是真理;因
為經文用清楚的文字表明了那些不信者將會受到永恆的
懲罰,而這包括我的父親、兄弟和幾乎所有最好的朋友。
這是一個可咒詛的教義。”
這一段話,在達爾文死後出版其自傳時,被刪去了,直到五十年代
才給補了進去。
只有那些不懂基督教教義卻稀里糊塗地入了教的,才會否認這一教
條。那些更懂點基督教教義的教徒,在這個問題上就只敢含糊其詞打馬
虎眼了。如果承認基督教有這樣的教條,那就是承認基督教是滅絕人性
的,可咒詛的;如果不承認有這樣的教條,那就是承認不入教也可以得
救,基督教一統江湖的美夢就更加難圓。面對這種兩難的選擇,他們當
然只好含糊其詞,說是去讀經文就會明白。
而在經文中我們反反覆覆讀到的是對不信者的明明白白的詛咒:
“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
“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
永火里去。”
“倘若你一隻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
強如有兩隻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里去。”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
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
的人,才能進去。”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必得救。”
“人若不常在我裡面,就象枝子丟在外面枯乾,人拾起來,扔在火
里燒了。”
“為罪,是因為他們不信我。”
“我必不可憐,不顧惜,不憐憫,以致滅絕他們。”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他國里挑出來,
丟在火爐里;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說着如此惡毒的話語的人,竟被打扮成了愛世人的救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