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之錨》第五章 成了 |
送交者: 篤信 2015年11月04日05:47:1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耶路撒冷。星期五的早上,又一個炎熱的四月天,空氣中瀰漫着死亡的氣息。一個消息已經傳遍了這座城市的大街小巷:今天羅馬人要將某人釘十字架。 有一群人聚集在城鎮的盡北頭,也就是大馬士革門外一個被稱作髑髏地的地方。羅馬人很喜歡這個地方,因為它緊鄰一條大路——許多人因此可以看到在那兒施行的十字架酷刑。今天,聚集在這兒的人比以往要多。這是出於人類病態的獵奇心理。釘十字架刑罰的恐怖吸引着人們來到髑髏地。 看起來,這一天並沒有什麼不同,但其實不是。今天,被釘十字架的是一個名叫耶穌的人——這一消息野火般地迅速傳播開來。耶穌早已聲名遠揚了。有人相信祂,大多數人懷疑祂,還有一些人恨祂。沒有人是持中立態度的。 三小時的黑暗 行刑在九點鐘準時開始。對於這類事情,羅馬人總是很準時的。開始的時候,人們喧嚷、吵鬧、撕心裂肺地狂呼着,彷佛這是一場體育比賽。他們高聲地喝彩、大笑、呼喊着,並且為犯人被釘十字架以後多久才會死亡下賭注。顯然,被釘在中間的那個人堅持不了多久了,他已經受了很重的鞭打。事實上,好像有四五個士兵輪番打了他,他已經被打得皮開肉綻了。他鼻青臉腫,眼睛也幾乎睜不開了,血不斷地從數不清的傷口中流出。那景象簡直慘不忍睹! 有聲音從三個十字架上傳來,沙啞的對話聲迴響在喧鬧的人群上空。被打斷的句子傳來,聽起來像是:“父啊,赦免他們。”還有“如果你是神的兒子。”然後是關於天堂樂園的應許。最後,耶穌看到了自己的母親,並對她說話。 接下來發生了一件事——在正午,有黑暗籠罩了全地。黑暗降臨之突然讓所有人都大吃一驚。剛才太陽還在頭頂上,此刻卻突然消失了。不是日全蝕,也沒有烏雲,而是黑暗本身降臨了。厚厚的、漆黑的黑暗像裹屍布一樣遮蓋了大地,這是沒有一絲亮光的黑暗。這黑暗的降臨使人倒吸一口冷氣,令人毛骨悚然。 某種可怕的東西正在潛入,好像是某種邪惡的勢力正在接管這個世界……..那是來自地獄的笑聲。沒有人走動,沒有人說話。那一刻,就連那些滿口褻瀆神的士兵們也停止了咒罵。整個髑髏地在黑暗中一片寂靜,沒有一絲聲音破壞這種寂靜。有某種可怕的東西正在潛入,好像是某種邪惡的勢力正在接管這個世界——似乎黑暗就是從牠口中呼出的。你幾乎伸手就能觸摸到四周的邪惡勢力,好像有聲音從地下深處的洞穴中發出,那是來自地獄的笑聲。 黑暗持續了三個小時。12點30分,黑暗。1點15分,黑暗。2點05分,黑暗。2點55分仍然是黑暗。 下午3點,黑暗如同它降臨的時候一樣,又突然消失了。有聲音出現,也有喊叫聲。人們揉着眼睛,以適應重新出現的陽光。有人滿臉恐慌,還有人滿心困惑。一個人倚在朋友的身上喊叫着:“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呀?!” 致命傷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中間的十字架上。很明顯,結局近了。耶穌已經在死亡的邊緣。在三個小時的黑暗中所發生的一切將祂帶到死亡的門前。祂已精疲力竭幾乎不再掙扎。隨着每一次痛苦的呼吸,祂的胸膛起伏着;呻吟也微弱到幾乎聽不到了。人群本能地向前擁擠着要看耶穌怎樣度過最後的時刻。 “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看一眼中間的那個十字架就知道耶穌撐不了多久了。祂看上去已經死了。憑着多年的經驗,士兵們知道祂堅持不到太陽落山。緊接着有喊聲傳來:“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人群中有人沖祂喊叫。又過了一會兒,死亡臨近了。一個沙啞的聲音呢喃着:“我渴了。”士兵用海絨蘸了醋,綁到葦子上舉到祂的唇邊。祂嘗了,然後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如果仔細聽的話,你能聽到死亡在祂喉嚨里發出的嗚咽聲——死亡已近在咫尺了。 這時祂又說了一句話。這是很短促的一聲疾呼,就一個詞。如果不注意的話很容易忽略掉,而且不明白那詞到底是什麼意思。祂竭力呼喊出來另一句話,之後就死了。 祂那個短促的疾呼是什麼呢? “成了”(約翰福音 19:30)。 在新約原文《聖經》中,這句話源於一個詞意為“使結束、完成,成就”的詞。這個詞非常關鍵,因為它標誌着某個具體行動過程的成功結束。當你登上珠穆朗瑪峰時,你會用這個詞;當你遞交最後的論文時,你會用這個詞;當你買車付清車款時,你會用這個詞;當你參加第一次十公里賽跑,衝過終點線時,你會用這個詞。這個詞的意思比“我總算是過來了”要深遠,這個詞的意思是“我完成了開始要完成的事情”。 “成了”是救主發出的最後得勝的呼喊。當祂死的時候,沒有留下未盡事宜,當祂說“成了”的時候,祂是在傳講真理。 全部付清 在希臘語中,“成了”這個詞還意味着“完全付清”。當一件東西的價錢已經付清的時候,你就永遠不必再為它付錢了。幾年前,當我拜訪科羅拉多西部的朋友時,我對這個詞有了更深的了解。事前,我打電話給那家的男主人,告訴他我將路過他們那裡。他說他們很樂意接待我們。我想我們會在他家的沙發上過夜,對我們來說這沒什麼。可是,當我在南猶他州給他打電話,告訴他我們將三、四個小時後到達時,他說他已經在當地的百可納若客酒店為我們訂好房間了。我還以為他是在開玩笑,但他是認真的。他說:“我們家不夠大,我只好在酒店裡招待你們了。”他們是在幾年前搬到這裡來的。當我表示異議的時候,他說:“不用擔心,我跟老闆談好了。我也已經把錢付清了。”事實如此,我們住酒店,他來付錢。我不必再說什麼了,因為無論我說什麼都不能改變他的決定。 當我們到達百可納若客酒店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了。那是一棟建於世紀之初很小的房子。經過改建,成了現在這間有二十來個房間的酒店。老闆熱情地接待了我們,把鑰匙交給我們後說:“您的朋友已經把一切都安排好了。”的確如此。我們甚至不用辦入住手續,不用出示信用卡,不必填表格,沒有“先生您要怎麼結帳?”等等,這一切都沒有必要,因為我的朋友已經付清了所有費用。我們所要做的就是享受酒店的服務,而這一切都源於我朋友那好客的美德。我不必再付一次費用,因為我若再試圖自己付錢的話,就是對朋友的侮辱,也是在懷疑他是否已經付過錢了。 為什麼耶穌必須死 很多年前有一個脫口秀節目主持人列出為什麼他對基督教不抱幻想的原因。其中有一條是:“一個全知全愛的神怎麼能夠允許祂的兒子被釘死在十架上來為我贖罪呢?”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直指福音的核心。 “一個全知全愛的神怎麼能夠允許祂的兒子被釘死在十架上來為我贖罪呢?”很多人最初聽到福音的時候,往往不明白為什麼耶穌必須死。因為在他們看來,全知全愛的神,竟然允許自己的兒子以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方式為罪人贖罪!這怎麼可能呢?在尋找問題答案的同時也幫助我思考另外一個問題:既然神是全能的,且有無盡的恩典,祂為什麼不能輕易地饒恕任何一個對祂說“對不起”的人,很多人私下都覺得神就應該這麼做。如果那樣的話,我們就不必面對神讓自己的兒子去受死的尷尬了。 這一難題的解決方式是這樣的——從人的角度看,神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神是聖潔的,祂不能允許罪不受到懲罰;祂的公義也要求每一個罪都必須受懲罰——無論在我們看來是多麼小的罪。如果祂在沒有給予適當懲罰時就赦免罪,祂就不再是聖潔和公義的神,神也不再是神。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所有對神的冒犯都必須受到懲罰。這就是為什麼罪人不能只憑一句簡單的“對不起”,就能罪得赦免。必須有人為罪付上代價才行。 家庭生活中,很多事情都能體現出這一原則。一個五歲的小男孩不小心或者故意不聽話將客廳里那盞昂貴的燈打碎了。他意識到自己做了錯事,就向父母道歉,並且保證以後再也不會這麼做了。家長原諒了他,但燈畢竟被打碎了,有人必須要付買燈的錢。 在司法體系中,這一原則也不例外。假設某人偷了老闆70萬被發現了。被判決之前,此人站在法官面前,承認了自己的罪,請求憐憫,並且保證今後永不再犯。如果法官接受了他的道歉,不對他進行任何懲罰就將他釋放了,你會怎麼想?如果一個強姦犯僅僅因為道了歉,他就可以安然度日,你會怎麽想?又或者一個人當着孩子的面將他們的父母殘殺了,而他僅僅因承認了自己的罪,法官就將他釋放了,你會怎麽想?一個恐怖分子潛入軍事基地並向裡面的人開槍造成很多士兵死亡。假設他在審訊過程中承認自己的罪行並為此道歉。如果法官就因為他發誓以後永不再犯而將他釋放,我們會怎麼做?我們會將法官投入監獄,之後把監獄門的鑰匙扔掉。 神的“難題”是要設計一個拯救計劃,既可以保持聖潔和公義,又能給罪人提供一條赦罪的出路。人世間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必須付上代價,更何況神的國度。“罪的功價乃是死”(羅 6:23)。如果罪不必受懲罰,那“罪”也就無所謂“罪”了。神的“難題”是要設計一個拯救計劃,既可以保持聖潔和公義,又能給罪人提供一條赦罪的出路。不管在哪裡,無論以什麼方式,總要有一個地方使神的恩典和震怒同時得到滿足。這個地方就是基督的十字架。 讓我們再回到剛才提到的脫口秀主持人。他第二個問題應當得到這樣的答案:“如果天父是所謂的‘全愛’,祂自己為什麼不下到人間走向各各他?” 答案是:祂這麼做了!神已經以祂獨生子主耶穌基督的樣式來到這世上為我們的罪而死。 神是一位愛的神,因此祂想要赦免罪人;但同時祂還是一位聖潔的神,祂不能,也無法忽略罪。神怎能既愛罪人又忽略他們的罪呢?沒人想得出神的答案。神差自己的兒子為罪人死。“但是神是以這種方式向我們顯明祂的大愛: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就為我們死”(羅5:8 NCV)。這樣,“罪必須受到懲罰”這一要求,就通過基督的死得到了滿足;同時,凡信靠基督的人,他們的罪都能得到白白的赦免。只有神能做到這樣的事。 想想看,因一個人的死,罪的代價就被全部付清了——過去的、現在的,還有將來的。結果那些凡是相信耶穌的人都會發現,自己的罪已經被永遠除去了。 這真是一個好消息!神的聖潔要求“罪要被懲罰”,神的恩典提供了“贖罪的祭物”。也就是說“神所要求的,神來提供”。因此,“救恩”從始至終都是神的工作。“救恩”是由神構思,又由神提供,並且由神來實施的。 指出你的罪 至此,我想問你一個個人問題。此刻是什麼罪使你遠離神?是憤怒嗎?是淫念嗎?是剛硬不信的心嗎?是酗酒嗎?是無法控制的壞脾氣嗎?是欺騙嗎?是賭博嗎?是偷盜嗎?是淫亂嗎?是人工流產嗎?是驕傲嗎?是貪婪嗎? 讓我來告訴你一個有史以來所聽到的最好的消息。 “你的”罪是什麼無關緊要,你的生命中積攢了多少罪不重要,你認為自己多麼有罪也不重要,這周你做了什麼不重要,你有多壞不重要,你的內心深處隱藏着多少見不得光的東西也不重要。當你來到基督面前,你會發現,你所有的罪都被神蓋上了“全部付清”的印章。 憤怒 全部付清 以上只是舉例。請將困擾你生命的罪一一寫出來。借着耶穌基督的寶血,“你的”罪已經被全部付清了。 兩個簡單的聲明 現在,我用兩個簡單的聲明來做一個總結。 第一, 由於耶穌基督已經全部付清了贖價,所以救贖的工作已經完成了。這就是耶穌所說“成了”的意思。所欠的債已經被還清了,工作已經完成了,贖罪祭是完全的。這也就意味着當耶穌死的時候,一次性付上了永遠的贖價。祂所獻上的贖罪祭足以付清每一個在地上生活過的人的罪——過去的、現在的或者將來的。希伯來書7:25說,“凡靠着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到底 (Completely)”這個詞有着“全部”和“永遠”的意思。 它意味着救贖的工作已經被耶穌基督徹底完成了。 凡靠着祂進到神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希伯來書7:25)這也解釋了當基督徒談到耶穌基督“成就的工作”時意味着什麼。它不只是一句口號,而是有着深刻的屬靈含義。耶穌基督透過祂的死所成就的事情是何等偉大、何等全面、何等徹底,以至於絕對不必再重複,甚至耶穌本人也不必再重複。祂的工作已經“完成了”,神不必再多做任何事情來拯救人類。這裡不存在什麼計劃B, 因為計劃A(基督的死)已經足夠好了。 第二,因為耶穌基督已經全部付清了罪債,除了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做的以外,任何添加的努力都註定要失敗。讓我說得簡單一點。如果耶穌已經全部付清了,你什麼都不必再付了。如果你試圖為自己的救恩付代價,就意味着你認為祂根本沒有全部付清。這兩個命題是非此即彼的關係。這就是為什麼去教堂、守十誡、提高教育水準、行善、向窮人施捨、受洗、提高道德修養、洗心革面、做一個好人、努力經營婚姻、好好教育子女、盡所能做到最好都會成為陷阱。以上的事情雖然好,但並不能為耶穌死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事增添任何價值,它們無法幫助縮短你和神之間的距離——一點都不能。到最後,要麼“都是耶穌做的”要麼“根本不是耶穌做的”。 神並沒有試圖把救恩推銷給你,祂並沒有提供半價的救恩。神也不為救恩提供分期付款計劃。祂也不會為你的救恩付一半的錢,然後由你來付剩下的。神向你提供的是免費的救恩。耶穌沒有留下任何未盡事宜,祂完成了來到這個世界上所要完成的使命。如果你信靠祂,你會發現:祂以祂所成就的大功為你的罪付清了全部的欠款。 要記住的真理 耶穌基督透過祂的死所成就的事情是何等偉大、何等全面、何等徹底,以至於絕對不必再重複,甚至耶穌本人也不必再重複。 深入學習 讀羅馬書5章7-8節:“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希伯來書9章22節:“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以賽亞書64章6節:“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 約翰壹書1章7節:“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讀羅馬書5:7. 在不提出任何問題的情況下, 你願意為多少人死?羅馬書5:8 說當我們_______________,基督就為我們死。 根據希伯來書9:22,罪得赦免所需要的條件是什麼? 在神的眼中我們的好行為像什麼?(以賽亞書64:6) 根據希伯來書9:22,罪得赦免所需要的條件是什麼? 耶穌基督的血為我們成就了什麼?(約翰壹書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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