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這裡明明說的是“你們若肯領受,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這不是很明白嗎?對於肯領受約翰教訓的人,約翰就是他們的以利亞。這話又怎樣講呢?聖經里不是明明說「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在聖經最後又講到有兩個穿毛衣的傳道人,而聖經中又提到以利亞是一個穿毛衣的先知,所以這應該是比較清楚以利亞在最後的審判來到之前要回到這個世界上來。要知道,以利亞是活着被主提走的,他並沒有第一次的死。
以利亞再一次的來是神最後一次給世人機會悔改,因為主說「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所以以利亞的工作就將是讓人悔改,並且是最後的機會了。而主耶穌當時對他周圍的人說的就是,如果你們聽約翰的話就能悔改,你們就不必要等到以利亞再來的時候了,因為約翰就是你們的以利亞!在最後的以利亞來以後,再等到以利亞的被殺,福音的時代就要結束了,隨着敵基督的掌權以後就是最後的審判,神的咒詛就最後到來了。那個時候是一個多麼可怕的時刻呢,所以人如果能不等到以利亞再來就能夠悔改,就算為有福。約翰既然傳悔改的道,人聽約翰的話而悔改,約翰就是他們的以利亞。
再者,我很驚訝於你接受輪迴的觀點,更驚訝於你這樣用輪迴來“寬容”神的“殘忍”,我一向看姊妹在主里甚是熱心,怎麼會有這些錯誤的看法呢?
什麼叫“好人”遭遇苦難“惡人”富貴長命?主說貧窮受苦的人有福了,富貴享樂的人有禍了,你怎麼樣看呢?人若能用至輕至微的苦痛換取那至重至大永遠的榮耀,你以為怎樣呢?若有人為主受苦,這人就是有福。若有人不是為主名的原因受苦,便是因為他自己的罪。又怎麼叫“好人”“壞人”呢?至於你所謂的“壞人”,若你知道一個人將要受何等大的苦痛,你還忍心不讓他有暫時的所謂快樂嗎?況且神給他在地上足夠的年月,就讓他在不信主的事上無可推諉;又給他足夠的金錢地位,就更讓他找不找藉口。神豈不是愛每一個人嗎?愛主的,主將自己給他們作為禮物;不信主的,主就給他們自己想要的。主豈不公平呢?
再說屠城之事,又何必非要輪迴才能安慰你的良知呢?你難道不相信神是慈愛且公平的嗎?詩篇里怎樣說呢?人若能不來到這個世界,這人就算為有福。為什麼這麼貪戀這個世界呢?那邊的景色豈不勝過這裡千萬倍嗎?
人的性命算什麼?你以為為什麼殺人算為罪呢?若是人死了,就於神同在,那樣好得無比,殺人豈不是行了一件大善事嗎?怎麼又算為有罪呢?你若仔細思想,就能明白。你若殺一罪人,讓那人不按定期而死,就剝奪了他悔改的機會,他必要下地獄,因此你就有罪;你若殺一義人,讓那義人不按定期而死,他雖然回到主懷中,是好得無比,但你卻使他沒有時間做完主在這個世界交代給他的工作,這個就也算做你的罪。所以這是為什麼智慧人說,凡事都有定期,若人不按着定期自己妄為,這些妄行的事就是他的罪。你若是相信神,怎麼在這樣的事情上要靠着輪迴才能安慰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