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endingtw: 何謂宗派? |
| 送交者: omni 2005年03月18日12:44:4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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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宗派? 李常受弟兄在生命課程第十三課說到宗派有三個特色: 一、特別的信條 根據李常受弟兄的定義,目前『主的恢復』完全符合上述三個定義: 一、特別的信條:雖宣稱聖經是我們獨一無二的標準,骨子裡卻「只接受倪柝聲和李常受所解釋的聖經」,特別是李常受弟兄的『解經』成為獨一無二的標準。他的解經高過聖經本身的權威。 二、特別的交通:必須與『職事站』、『福音工作』(他們自以為自己是使徒,其實,很多並不是使徒(參拙着『作使徒的基本資格-誰是使徒?誰可以盡使徒的職分?』一文, http://www.mnstars.net/recovery/phpwind/read.php?fid=5&tid=47 )。此外,即使他們是使徒,也該受度量圍的限制。由於必須與他們交通,才算是『身體』的交通;這種意識型態,本身就是一種『特別的交通。』 三、特別的名稱:喜歡用『主恢復中的眾召會』,標榜『主恢復』超過召會。召會是神的,是基督的,是眾聖徒的,而不是『主的恢復』的。有人說,召會不該被放在帶領人的口袋中,因為召會是『主的恢復』的;但是,『主的恢復』又是誰的?聖經里只有神的召會,基督的眾召會,眾聖徒的眾召會,而沒有『主的恢復的眾召會』。我們可以有『恢復』的思想,卻不該有一個特別的名稱。就像我們可以有任何真理的思想與實行,但若過度標榜這個用詞,就成為一種特別的名稱。 最近,我在神面前思考,如果,我所在的團體,與其他團體未必有更大的強處,(特別在指稱別人是宗派這件事上),那麽,我們對其他團體中神的兒女,就應當更加厚道些。因為,在『宗派』『分立』這件事上,大家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我們應當回歸聖經: 一、聖經是我們獨一的信條。任何人的解經,都當接受任何信徒本着整本聖經的「公評」,讓聖靈、眾聖徒的良心、以及歲月去印是不是合乎整本聖經的信仰。 二、那靈是我們獨一的交通。把靈,把生命分賜給我們的交通,就是最好的交通。所謂一定要和『使徒們』有交通,只是劃圈圈的行為。 三、主的名是我們獨一高舉的名。在召會當中,只當有主耶穌的名。不要高舉屬靈偉人的名,不要高舉某種信條與實行。 我們若能如此實行,才真正是主的恢復。但是,我們卻當避免突顯『恢復』,因為,所有的生活、工作,都只該『突顯』、高舉基督的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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