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邊走邊想之六:人慾天理觀念的緣承和演變 |
| 送交者: 周峰 2002年03月21日15:56:1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邊走邊想之六:人慾天理觀念的緣承和演變
在中國有一個名為“坐懷不亂”的故事,講的是一位學者在寒冷的冬夜見一少婦凍的將死,而把她抱在懷裡,一男一女就那樣直到天明而沒有做出那種事情來的故事。於是乎有道德人士為之大感慨,開始了“人慾”和“天理”問題的大討論。姑且不論在冷得可以死人的冰天雪地里,在那種生死關頭人們還有沒有那種閒情詒致,筆者不僅要問為什麼男女之間就非得一定要見面作出那種事來?這難道就是倡導”男女有別,授受不親“的原因? 一個現實的問題是,在生死與欲望之間誰先誰後?倒是有一句話叫做”飽暖思淫“的說法,也了解到有為生存而不得以做出那種事的,比如老舍「月牙』中的故事。確很難理解為什麼這樣一個故事卻為人們津津樂道了如此之久! 一,人慾的種類 人之欲望可謂不少。除了上文中的那一種,還有很多。但總體上不外乎兩大類。一類源於生理,一類源於心理和社會,如果說還有第三種的話,也只能是生理和心理複合的那一種。源於生理的“人慾”可以是渴了需要喝水,餓了需要吃飯,困了需要睡覺,累了需要休息等等諸如此類。這些欲望實乃動物的本能,不受意識支配,也不能受意識之配。而源於心理和社會的欲望則往往要受意識的支配,而那些處於生理-心理兩兼的欲望通常也可以受意識的左右,比如性慾等。 源於生理的人慾本身就是符合“天理”的,所以沒有誰管誰的問題。否則那人還能生存的下去嗎?所以不在討論之列。而那些源於生理-心理,或乾脆就是源於心理和社會的欲望應不應該滿足,應該滿足到什麼樣的程度就有必要加以討論了。 根據西方人本主義者馬斯洛的理論,人之欲望可以大體分為五個層次,第一層次基本屬於生理欲望,而從第二層次起就是心理欲望了。諸如渴望安全,受到保護等,諸如需要愛和被愛,諸如渴望被尊重,承認,希望獲得成就感,自由等等,還有諸如自我塑造,自我實現的願望等等。 後世心理學者發現,上述欲望在一個人的不同生長時期,不同發展時期可以表現出主次順序,同樣類似的順序也存在於人群之中。社會上的農民,工人,知識分子和統治,管理階層通常表現出不同的欲望。而且處於較低層次的欲望一旦得到滿足,那些較高層次的欲望隨即凸現,真可謂“欲沽難平”是也。 如果那些渴望被承認,被肯定的欲望充斥於人心,那這些人通常會相互“攀比”,特別在意別人如何看待自己。如果那些自尊和渴望被人尊重的欲望主導人群,那這些人通常又會十分在意所謂的“功名”和“榮譽”,而超出這些欲望的人群則會心得意滿,笑敖江湖,我行我素。這些都是人的生活狀態和社會層次的反映,可謂參差不齊。 面對這樣的社會和這樣的人群,一個問題是我們應不應該滿足他們的欲望?應該滿足那些人的欲望?滿足到什麼樣的程度?
什麼是人慾?所謂人慾不外乎就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要求條件,有之則生則活,無之則死則亡。就如家養禽畜需要盡心飼候。因此“人慾”乃人之生所必需,不管如何按理本當滿足。然社會之上非一家一戶,一人一口,“生之有時,而用之無度”,必然牽涉到一個資源分配問題。古時中國採取“中庸”的辦法,希望藉助人之自律,自製,自束等主觀能動力來部份緩解資源分配過程中存在的資源不足的問題和矛盾。打個比方,如果有一群口渴將亡的人面對一壺水,這一壺水可以使一人解渴,而又可以供一群人求生而不能解渴。你看如何辦?一人獨想一壺水而令其它人死掉?還是每人都給少量水使眾人不致於都被渴死?很多人會同意前一方案失之人道,而後一方案則歉“滿足”。這就引生出人慾如何滿足,應不應該滿足的問題!只有在這種情況下才需要討論如何對待人之欲望問題。古代學者賈思勰有雲“民不足不可治”(語見賈<<論積儲疏>>“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致今未之償聞”),就是說人之欲望得不到滿足就不會有太平的社會。<<莊子。外篇。天運第十四>>里有一個關於孔子和老子論“仁義”的記述,其中老子舉了一個例子“泉涸魚相與處於陸,相句以濕,相濡以沫,不若相忘於江湖”,則進一步直接暗示社會解體的危險。如此這般,如何利於人之社會屬性? 所以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強調大家最好還是能夠以“德,仁,義”來面對資源不足和資源短缺問題。這就是所謂的“中庸”之道和“克己復禮”以利“仁”(語見<<論語。顏淵篇>>之“克己復禮以利仁”)。如果人們接受某個方法可以解決社會穩定,人類生存,發展和資源相對不足之間的矛盾,那這個“方法”或者原則當然非常難能可貴了,而且想當然地具有進步意義了。那麼作為一個思想體系,這樣的方法的理論基礎是什麼?這就是為什麼過去的諸子百家都熱衷於討論“天道”和“人性”的原因。所謂的“天道”就是指自然界存在的法理,而人性也就是人之本性,就是“人是什麼?”的問題。只有把“中庸”和“克己復禮”的方法論建立在“天道”“人性”的基礎之上才會更加具有邏輯性,符合因果關係。
之所以有這樣的說法,蓋因這個時候的儒家學者把“天道”和“人道”合二為一了。在這個時期,“人道”被人為地附加於“天道”之中,不預承認。如二程所言“天人本無二,不必言合”,這基本上就把以前的“天人合一”的“二分”歸了一統。從這個意義上講,宋明時期儒學不是真正的發展。我覺的從一定意義講反到是倒退了,已經背離了儒學的天道和人道初始。既然如此,那麽如何對待人之心理和欲望?沒辦法也只有是簡單地“滅人慾”。因此如果說漢時期的董仲舒還承認有天道和人道之別,主張人道合於天道的話,那麼到了宋明的理學家那裡依然到了一個極端。這也就自然而然地要“興天理,滅人慾”了。但事實上“人道”和“人慾”依然,只是故做視而不見或根本就沒看見而已。或者索性就把人心看成道心,把人慾視做人挑戰天理的對立面。這是中國文化忽視“人之主體”的第一次,這也和理學格物致知的發展方向一致。
如果說他們兩人在觀點上有什麼大不同的話,主要是如何對待“道”以及道德仁義的相互關係這個層面。一個主張無條件的順從“天道”,因為只有那樣才能使人能長久,與天地道同大。而另一個則主張“人道”的完美和不可忽視。這其實是最早期的“人本”主義之爭,即所謂的“人本”和“間接人本”,但實質上都是圍繞“人”來討論問題。 那為什麼到了宋明時期理學家二程和朱熹一下子就否定了“人道”的存在吶?一個解釋是這些人受到了道家的影響,即所謂的“明儒暗道”了。這種“明儒暗道”的思想是道家學說內在生命力的體現,如果借用儒家“宿命論”(代表人物董仲舒〕解釋就是對漢時期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因果報應。 要麽後世人等都說宋明道學是“偽道學”?,偽就偽在它不視人道這一點上了。 所以說在宋明以前的中國文化里“人道”“人慾”和“天道”“天理”還是被當做重要科目來進行討論和研究的。姑且不論學理上的討論,為了輕鬆起見,讓我們借用文學作品來看一下這種情況。很多人都知道有個「唐詩三百首』,也知道有“鸛鸛居啾,載河之舟,窈佻淑女,君子好逑”這樣的詩歌。就拿杜甫的「杜工部全集』來看就有很多描述男歡女愛,榮華富貴的故事和情景。 由於宋明理學的得勢,以及後來到了清代中國的日漸衰落和西方文化的不斷侵入,中國的知識份子受到了很多的衝擊。曾經一度陷於悲觀之境地,而到了民國,特別是“五四運動”之後,就更是爆發了以“人性至上”“科學至上”的文化革命了。 在清代,宋朱理學開始受到了衝擊,代表人物有李贄,戴震等人,這些人主張“人慾”其實就是“天理”,例如戴震所說的:“舍人慾無天理”。這些論調和西方基督教文化的觀點相似。而王夫之等人則認為“人慾”和“天理”不是一嗎事。“天理”應該制約“人慾”,“人慾”應該順從“天理”。 在西方基督教文化里,西方人認為世界上存在着一種“永恆”,那就是上帝,而世界上的萬物都是上帝的作品,包括自然界和人在內。因此永恆制約自然,萬物須遵奉上帝。於此同時自然有自己的運行規律,而這些規律來自於上帝,理應被遵守。所以包括人的欲望在內,一切都應該得到滿足,因為那是上帝的命令使然。(儘管西方這種思想是經過了一系列的演變,但基本意思一直沒有根本改變過〕。 (待定稿) |
|
![]() |
![]() |
| 實用資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