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姻,舊約允許離婚再婚:
1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 2 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 申命記 24:1-2
而新約中,主耶穌基督告訴我們離婚再婚就成了淫亂:
2 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 3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4 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 5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9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10 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 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馬可福音10:2-12
關於淫亂的事情,在舊約中是具體的婚外性行為,而在新約中:
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 5:17,28
關於日常生活中遭遇的傷害,迫害,在舊約中神如此吩咐:
17 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18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以命償命。 19 人若使他鄰舍的身體有殘疾,他怎樣行,也要照樣向他行。 20 以傷還傷,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他怎樣叫人的身體有殘疾,也要照樣向他行。 21 打死牲畜的,必賠上牲畜;打死人的,必被治死。 22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歸一例。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未記24:17-22
而在新約中卻是如此吩咐:
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馬太福音5:39-44
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申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 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羅馬書12:17-21
仔細讀讀聖經新約,所給的教導遠遠勝過舊約律法要求的難度,比如“不要為明天憂慮”,“不要論斷”,“不要思念地上的事”,“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讀經的時候注意過神這些吩咐,思考過為什麼神在新約中給我們更難守的新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