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沒有基督的基督教:認識基督的阻攔(霍頓) |
送交者: 凌吉可 2016年09月17日21:59:4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沒有基督的基督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1c5fb3b0102w7zn.html 如果撒但真的控制了一個城市,那麼這個城市會變成什麼樣子呢?在我們腦海中划過的第一幕景象可能是大規模的混亂:暴力充斥、偏差的性行為、自動販賣機全面販售色情刊物、教會關閉,信徒被強拉到市政廳等等。在超過半個世紀之前,費城第十長老教會牧師唐納德(Donald Grey Barnhouse),為CBS廣播節目的聽眾描繪了倘若撒但控制了美國的一個小鎮,所可能出現的另外一幅完全不同的景象:所有的酒吧和撞球房會被關閉;色情現象會被禁絕;整潔的街道上迎面而來的是面帶微笑、秩序井然的行人;沒有人罵髒話;孩子們有禮貌地回答:「是的,先生」;「不是的,老師」;教會禮拜天的聚會座無虛席……只是那裡不傳講基督。 這不是危言聳聽,目前的現象看起來就像撒但已經在掌權。敵人正在以微妙的方式,甚至利用適當的布景和道具來遮掩主角(基督)。教會、使命、文化轉型,甚至聖靈,這些都可以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而不再是「專一注視耶穌,就是我們信心的創始者和完成者」(來十二2)的管道。儘管唐納德舉的例子仍然頗具有挑撥性,但它所闡釋的重點只是在整個救贖故事裡所已經說過的。 聖經中所有的大字標題背後的故事,是一場關於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之間的戰爭(創三15),是上帝所應許的,會在蛇(撒但)的滅亡以及咒詛的解除中會達到高潮的一種敵意。這應許是向撒但和牠的王國的宣戰,這場較量也在該隱和亞伯之間的第一場宗教戰爭(創四;連同太廿三35),以及導致出埃及和曠野試探的雅威(耶和華)與法老之間的戰鬥中展開了。即使在應許地上,蛇繼續引誘以色列去崇拜偶像,與異族通婚,甚至煽動王室家族的大屠殺。然而,上帝總是眷顧保守那將要打傷蛇頭的「女人的後裔」(例如,參見王下第十一章)。這個故事一直發展到希律王時期,希律王因害怕占星家(博士)關於以色列真正君王誕生的宣告,於是命令殺盡伯利恆城裡兩歲以下所有頭生的男孩。 福音書解開了這個故事情節,使徒書信闡述了這救贖故事的意義。所有的事都引導人來到各各他(髑髏地),而當門徒(甚至是彼得)試圖分散耶穌對救贖使命的注意力時,他們無意中就成了撒但的僕役(太十六23)。他們「被這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以致於他們不但藐視猶太教和基督信仰的價值觀,而且「不叫基督榮耀福音的光照着他們。基督本是上帝的像。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並且自己因耶穌作你們的僕人。」(林後四4-5)。 撒但在耶穌受難日和復活節的戰役中失敗之後就改變了策略,以游擊戰的方式來阻止世人聽聞那會拆毀牠黑暗國度的福音。在以弗所書第六章,保羅在論述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時,指導我們要穿起真理、公義、福音、信德、上帝的道等全副軍裝來抵擋敵人。在啟示錄第十二章,尾巴拖着天上三分之一的星辰的龍,等着吞吃快要生產婦人的孩子,只有那升在天上的、蒙應許的後裔才能打敗這條龍。不過,龍知道自己的時候不多了,就繼續追趕孩子的兄弟姐妹。 基督在哪裡被真正傳講,那裡就是撒但最活躍的地區。國與國之間的戰爭、在家庭和社區之內的敵意,只不過是蛇尾巴留下的痕跡,牠利用反覆測試的同一詭計,試圖吞噬教會:不只是從教會之外而來的磨難,更是從教會裡興起的異端和分裂。在本文的其餘部分,我想列出幾個我們慣常受誘惑的方式,這些方式只能被稱為可悲的「沒有基督的基督教」。 否認:撒都該人 現代精神一直致力於把權威從人的外面(教會或聖經)轉移到人的裡面(理性或經驗)。康德說,值得他永遠信賴的一樣東西是他的道德直覺。這種道德直覺所帶來的是這個不爭的事實:「我們頭上的燦爛星空,和我們內心的崇高道德法則。」浪漫主義者說,我們應該相信我們的內在經驗。事實上,刺激天使路西法以及亞當和夏娃叛逆的,不正是他們想要篡奪上帝寶座的欲望嗎? 每當我們通過查看自己的內心來決定什麼才是重要的事情的時候,我們往往會發明律法。有些人會提出異議說,「不是法律,而是愛」。然而,在聖經中,律法不過是要確定愛上帝和愛我們的鄰居是什麼意思而已。早在耶穌以這種方式對律法作出總結之前(太廿二39),律法是經由摩西的手傳下來的(利十九18、34),而保羅再次重申這點(羅十三8-10) 。我們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的,毫無缺陷,完全有能力貫徹上帝使萬物降服於上帝愛的律法的道德旨意之下。墮落並沒有消除這種意義上的倫理目的,而是將我們的注意力轉向內心,以至於我們不是真正愛上帝和愛我們的鄰舍,而是以不義壓制真理。甚至,墮落的意思不是指人要變成無神論者,而是指人要成為迷信者:利用「上帝」、「靈性」和他們的鄰舍,來達到個人的目的。 當啟蒙運動哲學家承認道德是人類的共同分母時,他們是正確的。然而,他們卻從中得出結論,即任何從外面而來的—-無論是神跡的歷史記錄,還是救贖—-對真正宗教的本質而言,都是最不重要的。「我們所需要的只是愛」和「我們所需要的只是法律」是完全相同的觀點。世界上所有宗教的核心(它們的內核),是責任、愛、或者道德和宗教經驗,而歷史的包裝(故事、神跡宣稱、信仰、儀式)是外殼,是可以摒棄的。 康德用「純粹宗教」和「教會信仰」的字眼將上述兩者作出區別。前者與我們的道德責任有關,後者是由以下內容構成的: 罪的教義、道成肉身、贖罪、稱義、童女生子、關於基督的特定歷史聲稱,以及教會實踐(如洗禮和聖餐)等等。 例如,我們可以接受基督死和復活的故事,但條件是這些故事代表了某種普遍的道德真理(例如,為他人或某種原則獻身)。光從表面來看,它實際上是破壞了純粹道德的根基。如果你期待別人犧牲自己來拯救你,那麼你自己就不太可能完成屬於你自己那部分的責任。某種宗教異端處理罪的方法,是讓人把孩子扔進火山,以安撫神明,而基督教是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然而,宗教一旦經過提煉,去除了這種「迷信」,所剩餘的殘留物就是純粹的道德,而這種道德至少會帶領我們建造一座通向天堂的高塔。相信你的內心;懷疑外部的一切。這就是啟蒙運動的教訓。 當然,問題是我們有的是一位外在的上帝和一種外在的拯贖。我們裡面的一切才是問題的所在。 然而,好消息是,與我們截然不同的上帝成為我們當中的一員,只是祂沒有屈服於我們自私的傲慢。祂成全了律法,擔當了審判,並且復活,為我們解決了罪的詛咒、死亡、和審判。此外,祂還差派祂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使我們由里到外得到更新,直到有一天我們身體復活。當然,從某種意義來說,啟蒙運動是正確的,既然我們是按上帝的形象被造的,律法就在我們的本性裡面。福音是不可思議的好消息,必然是從外面來的。 大家都知道黃金定律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定律本身不會招來殉道,它不需要見證人和使者。事實上,它並不需要道成肉身,更不用說是贖罪和復活了。 因此,毫不奇怪,世界會認為「我們所需要的只是愛」, 既然世界認為沒有基督也行,那麼我們也可以沒有教義。教義是各種宗教最明顯的分歧之處。教義使事情變得有趣—-也使事情變得危險。如編劇家桃樂絲·塞耶斯(Dorothy Sayers)說,教義不是基督信仰中枯燥無味的部分,反而,「教義是戲劇」。耶穌不是革命者,因為祂說我們應該愛上帝和彼此相愛。摩西是最早說這句話的人,佛陀、孔子、和無數我們從來沒有聽說過的其他宗教領袖也這麼說。瑪丹娜、奧普拉、菲爾博士(Dr. Phil;譯註:美國電視上非常出名的心理醫師)、達賴喇嘛,甚或是許多基督教領袖都會告訴我們,宗教的要旨是讓我們彼此相愛。「上帝愛你」並不會挑起世人的反對。 然而,當我們開始談論上帝的絕對權威、聖潔、忿怒、和公義、原罪,基督的代贖,不靠行為稱義、必須重生、悔改、洗禮、聖餐,和將來的審判等等教義時,房間內的氣氛會立刻轉變。如果後現代主義只是現代浪漫主義的復興(經驗主宰一切),那麼它根本就不算是後現代。 歷史學家經常指出,儘管敬虔主義(pietism)和理性主義有許多的差異,它們卻匯聚在一起,從而創造出啟蒙運動。「現代性」(modernity)的繼承人向人的內心張望,在人的身上尋找自主的(autonomous)理性或經驗,而不是向外,憑着信心和悔改,尋找一位會審判和拯救我們的上帝。現代新教自由派之父施萊爾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強調耶穌是道德存在的最高典範,如果我們也擁有耶穌的「上帝意識」,所有的人就可以擁有這種道德。因此,儘管基督信仰或許可以代表這個原則最純淨、最完整的實現,但是其他宗教則是以自己的方式,試圖把這種普遍宗教和道德經驗以語言來表達。我們只是說法不同,但是我們所經歷到的,卻是同樣的事實。儘管康德把宗教的本質放在「實踐理性」(道德責任)上,而施萊爾馬赫則把它放在宗教經驗上,但這兩種方式都會使「自我」成為衡量真理的標準,而救贖則是在我們裡面可找到的某些東西,即使它是以「基督在我心裡」的方式呈現的。新教自由派和福音布道主義(Evangelicalism)之母的奮興主義(Revivalism),將「行為比信條重要」和「經驗比教義重要」的論點推展到了極致。 當然,這意味着,基督不再是唯一的完全神、完全人,而是最具有神性的人。福音不再是基督在歷史上、在我外面,為我而死,而是基督在我身上所留下的印象,在我裡面激起了高貴的情操,好讓我們經驗到同一種的上帝意識和愛。罪不再是我需要被拯救而脫離的光景,而是只要有足夠的動機和教導,我就可以避免的行為。基督的死不再是滿足了上帝公義忿怒的贖罪祭,而是促使我們悔改的上帝的愛的榜樣。因此,最主要的問題是,「耶穌會怎麼作?(What would Jesus do?)」,而不再是「耶穌成就了什麼?(What has Jesus done?)」。內在優先於外在。 分散注意力:法利賽人 與撒都該人相反,法利賽人很嚴謹、一絲不苟。他們認為外在很重要,但必須通過律法的形式來進行。他們相信復活、最後審判、聖經歷史敘述的神跡奇事的真實性,他們也如此渴望彌賽亞時代的到來,以至於希望每個人都能把自己的問題管理好(以等待彌賽亞君王的到來)。只有當上帝的子民在所有細節上服從律法(甚至猶太拉比所制定的許多規條是為了防範以色列人違反摩西的法規而設計的), 彌賽亞才會尋訪以色列,並且在最後的審判中為以色列人辯護。 好,要求道德更新和國家公義,能算是錯誤嗎?但是法利賽人沒有把注意力集中在上帝國度真正的要點上。他們盼望有一位君王能推翻羅馬統治,重新建立摩西的神治政體,因此錯過了就在他們眼皮底下的彌賽亞國度和彌賽亞的真實身分。門徒本身的注意力也不集中,當他們臨近耶路撒冷,每當耶穌談到十字架時,他們經常轉換話題。他們在幻想着國王登基的日子,連同最後審判的結束,國度在一切榮耀中的終極完成。然而,耶穌知道唯一通向將來榮耀的道路是前面的十字架。法利賽人為了強調外表的公義和行為,他們也肯定從內心得拯救:通過道德上的努力。 在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著名的比喻中,耶穌把法利賽人的假敬虔與祂的國度子民真正的信心和悔改拿來作對比: 「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祈禱,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着,禱告給自己聽,這樣說:『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我的一切收入都奉獻十分之一。』稅吏卻遠遠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上帝啊,可憐我這個罪人!』我告訴你們,這個人回家去,比那個倒算為義了。因為高抬自己的,必要降卑;自己謙卑的,必要升高。」(路 十八 10-14) 耶穌告訴法利賽人:「你們在人面前自稱為義,上帝卻知道你們的心;因為人所高舉的,上帝卻看作是可憎惡的。」(路十六15)基本上耶穌似乎忽略了撒都該人,因為他們可能認為彼此互不相干,祂反覆警告說「要提防法利賽人的酵,就是虛偽。」(路十二1) 在耶穌所講的比喻中,那個法利賽人甚至禱告,「上帝啊,我感謝你,我不像這個稅吏。」 唯一比他的假冒為善和自義更糟糕的是,他假裝分給上帝一點功勞。在頒獎典禮上,我們都目睹受獎人承認他們的成功離不開許多人的幫助。然而,遺產受益人卻完全不同,從起草遺囑的那一刻起,他就被視為敵人。 沒有基督的基督教並不意味着缺乏「耶穌」、「基督」、「主」甚至是「救主」等語言的宗教或靈性經驗。而是意味着,名字和頭銜被使用的方式,在它們在人類悖逆和上帝救贖的歷史展開過程中,所占有的具體位置是毫不相干的,也和洗禮和聖餐這樣的實踐是毫不相干的。 耶穌作為生命的教練、治療師、哥們、重要的人(另一半)、西方文明的創始人、政治性的彌賽亞、徹底的愛的榜樣,以及其他無數的圖像等等,這些名字和稱呼都可以讓我們分散注意力,離開這個跌人的石頭,和「耶穌基督和他釘十字架」的愚拙, 以至於我們不能一心一意地對主忠誠。 在路易斯(C. S. Lewis )所著的《地獄來鴻》(The Screwtape Letters)一書中,大魔頭大榔頭(Screwtape)以問答形式誘導唆使受訓員小鬼魔蠹木(Wormwood),要阻止基督徒的注意力集中在這點上:基督是免去上帝忿怒的救贖主。大榔頭教唆蠹木,不要笨拙地直接攻擊基督同在的宣告,反而要想方設法讓教會對「基督教與……」感興趣:「基督教與戰爭」、「基督教與貧困」、「基督教與道德」等等。當然,路易斯並不是說基督徒不應該對這些緊迫的問題感興趣。反而,他所提出的觀點是,當教會的基本信息不看重基督是誰,以及祂已經一次而永遠地為我們作成了什麼,而更看重我們是誰,以及我們當做什麼,以證明祂的犧牲是正當的,這種被改頭換面以「切合時代需要」的宗教,就不再是真正的基督信仰了。 如果認為「基督被釘十字架」不如「基督和家庭價值觀」、「基督和美國」、「基督與世界飢餓」那麼切合時代需要,我們最終就會把福音同化為法律。 我再次強調,法律本身沒有什麼不妥:法律的道德命令揭露我們道德上的失敗,法律是信徒學作基督門徒的指引。然而,如果把某人所作成的工作的好消息同化為我們自己行動的指導方針,就是個大災難。用貝扎(Theodore Beza)的話來說,「把律法與福音混為一談是所有正在敗壞或曾經敗壞教會的弊端的主要源頭」。當上帝的律法(而不是我們自己的內心情感)真的向我們說話,我們的第一個反應應該是,「上帝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而不是像年輕富有的官的回答,「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譯按:參可十20;路十八21)。 我們用「法利賽人」式的方法來歪曲基督的宣告的另一種方式,是通過有時被稱為「不明言的福音(the assumed gospel)」的方式。這種方式往往是我們轉眼離開基督的第一階段。即使基督被當作是對上帝公義憤怒的解答,對這點的強調卻被視為在基督徒的生命中可以被拋諸腦後的。 我們認為人們是先「得救」,然後才成為「門徒」的。給罪人的福音是基督的死和復活;然而,給門徒的福音是「動手作」!但是這卻是在假設門徒並不是罪人。聖經沒有一句經文吩附我們要「活出福音」。根據定義,福音不是我們能夠活出來的。它只是我們能聽聞、能接受的消息。福音是好消息,而不是好建議。 好消息是「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上帝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着耶穌的血,借着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祂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羅三21-25) 當福音——也就是,基督作為救主——被視為理所當然的時候,我們就不再需要從我們的假冒為善和自我信靠、自愛中不斷地歸正。就像耶穌的比喻里的法利賽人,我們感謝上帝說,我們不像別人,但是我們所信靠的其實是我們自己的「門徒身份」。法利賽人也是門徒,他們有他們的門徒。但是,只有在基督里的門徒身份是基督的生命、死亡和復活的果子,而不是它對人類救贖所作出的貢獻。 耶穌自己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廿28)。當門徒責怪耶穌用談論十字架給門徒潑冷水時,耶穌說:「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約十二27)。當腓力要求耶穌向他們顯明到天父那裡的路時,耶穌說祂就是道路(約十四8-14)。同樣,保羅告訴哥林多人,他立定主意不單是只傳耶穌基督,更是只傳「被釘十字架的基督」, 雖然這「在猶太人看來是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 但它卻是唯一能拯救人的好消息(林前一18、22-30,二1-2)。換句話說,保羅知道(超級使徒們總是會提供具體的證據),傳道人可能使用耶穌的名,但卻是用在其他事情或其他人身上,而不是用在那位代替罪人犧牲的基督身上。 希臘人愛智慧,所以就向他們展示耶穌更聰明地解決了日常生活的難題,教會就會擠滿了支持者。猶太人喜愛神跡奇事,所以就告訴他們,耶穌現在就能幫助他們活出美好的人生,或帶來榮耀的國度,或把羅馬人趕逐出去,並且在異教徒面前證明他們的純全,而耶穌就會被人帶上桂冠,獲得讚美。但宣講基督是獻上自己生命、又再度將它取回去的受苦僕人,大家就都會覺得奇怪,究竟是誰轉移了話題。 教會存在的目的是為了把「我們和我們的行為」這個主題,轉變為「上帝和祂的救贖作為」,把我們拯救世界的諸多「使命」轉變為基督已經完成的救贖使命。 倘若教會宣講的信息,聽眾不需要歸信也能明白;如果它對那些作了一輩子的基督徒的人來說,從來是不痛不癢,不會偶爾冒犯他們,以致於他們也需要更多地向自己死、更多地向基督而活,那麼這信息就不是福音。 當有人在談論基督,很多事情可能發生,但未必和祂的死亡、升高、掌權、和再來有關。但是當我們宣講基督的拯救職分,教會就成為死亡和復活的舞台,會帶來真正的見證、愛的、團契的、團體的和事奉的生命—然而這些生命仍需要得到赦免,因此總是需要再次回到關於基督的好消息。 今天,我們有很多這兩種傾向的實例:否認和分散注意力。一方面,有些人明確地拒絕新約聖經關於基督位格和工作的教導。耶穌只是另一種道德指引——也許是有史以來最好的—但祂不是神而人的救贖者。然而,福音派是以他們反對新教自由主義的立場而聞名的。另一方面,有許多在理論上肯定所有關於基督和救恩的正確觀點的人,似乎認為讓基督信仰真正切合時代需要、有趣、和具有革命性的,是一些別的事情。分散注意力的現象隨處可見。這並不意味着耶穌並不重要。祂的名字出現在無數的書籍、講道、T恤、咖啡杯、和廣告牌中。然而,耶穌的名字已變成陳腔濫調或者註冊商標,而不是唯獨我們能靠着得救的「萬名之上的名」。 耶穌基督作為道成肉身的上帝,仁慈地救贖罪人,使罪人與上帝和好,早已不是當今大多數教會或基督教活動的主題了。當我們不再被提醒上帝是誰以及在人類歷史上,祂為被罪和死亡捆綁的世界所成就的工作,換句話說,當教義變得次要時,會發生什麼事呢?我們會回到我們的自然宗教里:就是那一直存在我們心裡的,我們憑直覺所一直知道的:律法。「要行為,不要教義」(Deeds, not creeds) ,等於「要律法,不要福音」。雖然他們的理論差異很大,但自由派和福音派最終聽起來卻很像對方。福音派說他們相信基督,但結果是把基督降至為一個道德榜樣,徹底就像自由派一樣;福音派不是徹底否認基督,而是分散了注意力。 本文的目的不是為了給現代基督徒貼上「撒都該人」和「法利賽人」的標籤,而是要指出,一個人可以不需要靠否認基督和福音,就可以變成沒有基督的基督教。事實上,人們可以訴諸基督,並且「讓耶穌成為中心」,然而在某種意義上卻是漂移回到「純宗教」(道德),並遠離「教會信仰」(教義)。 今天, 在一個後基督信仰時代(post-Christian era),為了在一定程度上回應這種令人震驚的缺乏真正門徒的現象,許多新教徒,如候活士(Stanley Hauerwas)和麥拉倫(Brian McLaren)鼓勵我們找回重洗派(Anabaptist)的傳統,正如我所提到的,專注在耶穌作為道德榜樣上。在《耶穌關心的七件事》(A Generous Orthodoxy)一書中,麥拉倫解釋說,「重洗派教徒首要地是把基督信仰看作是一種生活方式」,他是透過耶穌登山寶訓的鏡頭來詮釋保羅,而不是倒過來。他強調的重點是門徒訓練,而不是教義,彷佛跟隨耶穌的榜樣和跟隨祂的教導是互相對立的。當登山寶訓被同化為一般性的道德倫理的愛(即純道德),而教義(教會信仰)被當成次要,會出現怎樣的後果呢? 基督自己就變成僅僅是一位幫助人們成為更好的非基督徒的榜樣。事實上麥拉倫寫到,「我必須補充,雖然我不相信塑造門徒必須等同於塑造持守基督信仰的人。在很多(不是全部!)情況下這可能是明智的,就是幫助人們成為耶穌的跟隨者,但卻保留自己的佛教、印度教、猶太教背景。」「我並不盼望所有的猶太教徒或印度教徒會成為基督教的成員,但我很希望所有那些感受到如此呼召的人,會成為耶穌的猶太教跟隨者或耶穌的印度教跟隨者。」這樣,關於自由派新教徒,麥拉倫可以如此這樣評論就是不足為奇的了:「我讚賞他們渴望活出神跡奇事的真正意義,儘管他們不相信聖經所寫下的故事。」畢竟,重要的是行動,而不是信條。麥拉倫似乎表明,無論是否明確信靠基督(教會信仰),都可以跟隨耶穌(純宗教)。 當然,就後現代而言,所有這些沒有什麼特別。這只不過是啟蒙運動的遺產,也受惠於它之前的道德主義。如果跟隨耶穌愛的榜樣是福音(不必管祂的獨特宣稱,引發爭議的言語,審判的警告),那麼,比起我們許多認信的基督徒,當然會有很多行為更好的佛教和自由派「基督徒」。正如奧斯特萊克(Mark Oestriecher),另一位新興教會(Emergent church)作家的敘述:「我的佛教徒表妹,除了她不幸不能接受耶穌之外,她是一個比幾乎我所認識的基督徒更好的『基督徒』(根據耶穌描述什麼是基督徒)。如果我們使用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作為標準,她是一隻綿羊,而幾乎每一個我所我認識的基督徒都是山羊。」 然而,到了末了,「徹底的門徒」也會被筋疲力盡,並且明白到他們就像我們其他人一樣是假冒為善,虧缺了上帝的榮耀,需要在他們以外的人,不僅向他們展現得救的方法,而且展現祂自己就是那唯一的得救方法。 雖然麥拉倫本人並不否認信條上所承認的基督,但是他認為關於耶穌基督最重要的的事情,是祂要人作祂的門徒的呼召。這個作門徒的呼召,會讓我們能夠參與到祂的救贖工作當中,而這個救贖工作並不是祂唯一的、無法重複的、在兩千年前就已經為罪人所完成的工作。 在聖克魯斯聖經教會(Santa Cruz Bible Church)的牧師丹·金博爾(Dan Kimball)所著的《新興教會》(The Emerging Church)一書中,作者宣布新興教會運動的目標:「回到原始復古形式的基督教,面無愧色地專注在耶穌門徒的國度生活上。」 如果容許我們從新約聖經中挑選任何我們喜歡的內容,我們所挑選的內容總是傾向自己、自己的內心經驗或道德,而遠離上帝:在福音里所宣告的法律和救贖的外在權威。新興教會的基督徒以非凡的洞察力認識到福音派消費主義的假冒為善,他們對於在《辛普森一家》(The Simpson;譯按:美國一部非常著名的卡通動畫喜劇)成員富蘭德(Ned Flanders)身上所發現到的基督徒形象,也許也有適當的反彈,然而,他們忘記了新興運動之前的「耶穌運動」,這運動結果是演變為他們認為有缺陷的巨型教會運動。 就他們所有的回應來說,「後現代福音派」的新興教會人士,似乎是在跟隨他們奮興運動前輩的老路線,把教會看作是宣揚自己而不是宣揚基督的社會道德改良者。像許多新興教會的領袖(與我在福音派教會成長下的牧師經驗是一脈相承的),金博爾(Kimball)援引聖方濟(Francis of Assisi’s)的名句:「無論何時都要傳福音,只有在必要時才用話語來傳」。「我們的生活比起任何我們所說的話,都能更好地宣講福音。」 然而,這不正意味着宣揚我們自己,而不是宣揚基督嗎?我們所傳講的福音之所以是好消息,是因為這不是關於我們作門徒的故事,而是關於基督為我們所作的順服、死亡、和復活的事實。好消息不是「查看我的生活」或者「查看我們的群體」,而是宣告上帝在基督里稱罪人為義。 是的,假冒為善是存在的,且因為基督徒無論何時都既是聖徒又是罪人,因此在每個基督徒裡面、在每間教會裡面,都總是會有假冒為善。好消息是,基督也拯救我們脫離假冒為善。但是,當教會的宣傳材料指向自己和我們「生活的改變」時,特別容易產生假冒為善。我們談論自己越多,世界就越有機會指控我們是假冒為善。我們越認自己的罪、領受赦免,並把這好消息傳遞給他人,我們的生活將會有更大、更真實的改變。 我無意冒犯尊敬的聖弗朗西斯(St. Francis),但福音是只能被告知(即要靠話語)的、只能被宣告的故事。在這個大故事之內講我們生命的改變,而不是倒過來,罪人才真正能得到救贖,並走向世界的宣教使命。 金博爾寫道,「門徒的終極目標……應該由耶穌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二章37至40節的教導來檢驗:『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我們都愛祂更多嗎?我們都愛人如己,愛人更多嗎?」 這不是革命性的、新的信息;這是倫理要求的宣講,是我們很多成長在福音派的人,總是會聽到的宣講。 就其所有對巨形教會運動的精闢批判來說,華理克(Rick Warren)所號召「要行為,不要教義」的新興教會信息究竟有多大的不同呢?這些聲音提醒我們法律的要求是什麼,以及耶穌在祂的教導和榜樣中,展示了愛對我們最深的要求。 但是,如果這是好消息,那我們就都有麻煩了。當我在我的聖潔中成長——更愛上帝、更愛鄰舍——我實際上會更意識到我的虧欠。因此,在心情好的時候,我可能會以審慎樂觀態度回答金博爾的問題,心情不好的時候我可能會絕望。但福音是我在任何日子裡都需要的好消息,它會引領我遠離自己,來到基督面前,「祂是愛我,為我舍己」(加二20)。 許多保守的福音派人士和新興的「後福音派人士」展示出他們美國奮興傳統的共同遺產,即朋霍費爾(Dietrich Bonhoeffer)所描述的「不含宗教改革的新教」。最近一期時代周刊報導教宗本篤(Pope Benedict)與伊斯蘭的重大關係,保守的天主教學者邁克·諾瓦克(Michael Novak)關於羅馬教皇的評論被人引述,「他的角色是代表西方文明」。 有很多福音派領袖似乎認為這也是他們的工作。教會的使命是為民主而趕走羅馬(即民主黨),並且使世界變得更安全。新興運動的政治手段是不同的:他們寧左勿右。對於許多在宗教右翼「美國基督教」的大肆宣傳下成長的人,這似乎是一個重大轉變,但它只是改換政黨,而不是從道德主義到福音使命更深度的轉移。新興教學的社會哲學也是不同的:在點着蠟燭的黑暗房間裡的星巴克和電子吉它,而不是在明亮光彩的影院內的沃爾瑪超市和讚美樂隊。然而,在這兩種情況下,道德主義繼續把「被釘十字架的基督」推擠到邊緣的地位。 我們徹底分心了,向右,向左,向中間, 完全迷失了方向。在福音派教會長大的孩子,對基督信仰的基本知識,和不上教會的青年一樣薄弱。他們越來越多地住在一個越來越少地由福音所塑造的教會世界裡——這個教會世界本來是由以基督為中心的教理問答、講道和聖餐(耶穌所設立的塑造門徒的管道)所建構的。他們所唱的歌曲大多是感性的,而不是為了「讓基督的道豐豐富富地住在你們心裡」(西三16), 而他們的個人靈修比起過去的幾代人,較少被整個教會群體的禱告和讀經的成果所塑造。 沒有必要在文件上作出改變:他們仍然可以作「保守福音派人士」,但這個稱謂已經無關緊要了,因為教義已經不重要了,也就是意味着信仰也是不重要的。如今,最重要的是行為,所以,開始行動吧! 所以,如今人們蒙召要成為「好消息」,通過「與人建立關係」來生活,並且活得「很真誠」,好讓基督的宣教使命可以得到成功。新約宣告的是改變生命的福音,而現在的「福音」則是我們已經改變的生命。「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林後四5),已經被一種不斷訴諸我們個人和集體的聖潔,把這些當作主要招徠的做法所取代了。教會行銷大師喬治·巴納(George Barna)鼓勵我們以我們的性格為基礎,去接觸未上教會的人:「他們正在尋找的是更好的生活。你能帶他們到會提供美好生活的基礎材料的某個地方或某一群人那裡嗎?不要對人說基督教是一套的規矩,而要告訴人說基督徒是與借着榜樣來帶領我們的那位(耶穌基督)建立關係的宗教。然後尋求已經被證實為有效的方法來獲得意義和成功。」我不是暗示我們不應該跟隨基督的榜樣,或教會不應該有榜樣和導師。我的主張是,門徒訓練是教導別人,並且訓練好他們,以至於即使我們作為榜樣會畏縮不前、蹣跚踉蹌時,他們自己成熟的門徒身份也不會失敗,因為其根基是建立在基督這個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我們身上。 無論我們如何吹噓我們相信基督的位格和工作,倘若我們不經常沐浴在基督的位格和工作里,最終將導致如理查德德·尼布爾(H. Richard Niebuhr)所描述的新教自由派:「一位沒有忿怒的上帝借着沒有十字架的基督,把無罪的人遷入沒有審判的國度里」。根據北卡羅萊納大學的基督徒社會學家史密斯(Christian Smith)的研究,美國青少年實際的宗教信仰——無論是福音派或自由派、教會或非教會——都是「道德主義式的、有療愈作用的自然神論(moralistic, therapeutic deism)」。而根據許多大型教會和新興教會的說法,他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是「多做一些;要真誠,活得更透明。」難道這就是會改變世界的好消息? 以下的脈絡會助長沒有基督的基督教:要麼講道是關於永恆教義和道德規範的演說,要麼是基督在所有的字義研究和應用當中消失了。當教會用教會活動、自我表達、「崇拜經歷」的騙人花招和節目,取代了一般聽道的職事,不再用基督賜給我們的恩典管道來領受基督時,基督便在教會中消失了。當基督被推銷為一切問題的答案,而不是我們的審判、死亡和罪惡的答案,或者基督是達到以下這些目的的手段:更多的興奮、更多的娛樂、更好的生活,或者更美好的世界(就好像在上帝透過律法與福音向我們說話之前,我們已經知道這些將是什麼樣子),這時候,基督便失去蹤影了。 回到唐納德(Donald Grey Barnhouse)的說明。當然,撒但喜歡戰爭、暴力、不公平、貧窮、疾病、壓迫、不道德,和人類罪惡的其他展示。當然,無論何時只要人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供應一杯冷水給口渴的人,牠都不會高興。然而,牠花大部分時間暗中謀劃的事情是讓基督不再成為教會認知的焦點、事奉、和教會使命的中心。牠的主要策略是使非信徒心盲眼瞎,以及使信徒分心。 只有當我們認識到下面的兩個事實,真正的重生才會到來:(1) 教會總是被分散注意力的事所吸引,而我們總是必須重新回到基督面前;(2) 總是只差一代人,教會就會變成不是這樣的地方——事實上是唯一的地方——手指所指的方向是離開我們,指向基督,就是那「神的羊羔,是除去世人的罪孽的!」(約一29)。 作者/麥克·霍頓 Michael Horton 譯/Maria Marta;校/駱鴻銘 Luke Luo 麥克·霍頓博士(Dr. Michael S. Horton),加州威敏斯特神學院(Westminster Seminary California )系統神學教授;White Horse Inn 電台主持人;Modern Reformation 雜誌主編;著有Introducing Covenant Theology 等書。 英文原文載於Modern Reformation 來源改革宗初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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