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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斥方舟子的「錯誤百出的聖經」(四)
送交者: 如鷹展翅 2005年05月10日05:58:3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31、耶穌死時穿什麼顏色的衣服?

太27:28"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約19:2"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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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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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丁給耶穌穿上紅袍,一般解經學者都說,這件袍是羅馬士兵的戰袍。顏色毫無疑問是紅色。給耶穌披上的這件袍,是件褪色的舊袍。目的是要戲弄耶穌,要稱呼他猶太人的王。但是當時王袍的顏色不是紅色,是紫色。一件紅色的戰袍怎麼可以稱為王袍呢?這就是他們使用舊戰袍的緣故。因為褪色的戰袍,和褪色的王袍顏色相差無幾。所以馬太說是紅色袍子沒錯。約翰按他們戲弄的目的,說這是件紫袍也沒錯。由於已經褪色,褪色紅袍和褪色紫袍相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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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Matthew Henry's A Commentary on the WholeBible, Vol. 5, Revell, original 1721, newly printed 1980)



32、耶穌死前喝的什麼酒?

太27:34"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可15:23"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卻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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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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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膽」在此作形容詞用,形容沒藥的苦味,沒藥是實際上用在酒中的藥材。目的是止痛。所以耶穌嘗了就不喝。他要撐到最後一刻都保持清醒。再者,這種酒由於是給死囚喝,所以是作壞了的酸酒。別的福音書也寫成醋。都是同一種東西的不同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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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耶穌最後說了什麼話?

太27:46"約在申初,耶穌大聲喊着說:'以利!以利!拉馬撒巴各大尼'就是說:'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路23:46"耶穌大聲喊着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約19:30"耶穌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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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頂解釋:幾次發生問題,都在希臘文的Aorest Tense. 這種英文譯本通常譯作過去式的時態,其實在希臘文里不只是過去,而且還包括一種斷續的動作。意思是說,這句話的動作,不是實時相連。中間還有其它的動作沒有包括在內。如果是持續,連接的動作,希臘文就使用現在式。所以路加的「大聲喊叫,氣就斷了。」不表示大聲喊叫和氣就斷了中間沒有講別的話,或沒有作其它的動作。耶穌的十架七言,多少年來被太多的詩人拿來作歌頌讚。次序和關係有許多牧師研究過。也有許多人用來作講道的題目。絕大多數人都有清楚的認識。所以通常沒有人拿來爭論。因為這件事沒有成為一個爭論的問題。大多數的爭論者,都會研究清楚,才把問題提出來,不會自取其辱的把一個明明錯的問題,提交給大家去駁斥。



34、耶穌復活後誰在空墓旁邊?

太28:1抹大拉的馬利亞,那個馬利亞和一個從天而降的天使。可16:1抹大拉的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和一個坐在墳幕里的少年約20:1抹大拉的馬利亞,西門彼得,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和兩個坐在墳幕里的天使。

●光明頂解釋:耶穌復活後有一段很長的時間。到現在已經兩千年。除了當時有上述的幾個人在不同的時間出現在空墓旁之外,還有十字軍東征、朝聖的基督徒、回教徒、以及現代的觀光客。(雖然他們可能去的空墓,有可能不是原始的空墓。)再加上許多無心經過空墓旁的人。這些人都是在不同的時間出現在空墓旁。由上述的三段經文來看,抹大拉的馬利亞停留在空墳旁最久。其它人都是來來去去。但是連抹大拉的馬利亞最後都離開了。所以方舟子問:「耶穌復活後,誰在空墓旁邊。」我可以說,有成千上萬的人在空墓旁邊出現過。而不同的時間,有不同的人,不同的組合。這一點我一點也不明白方先生的論點在那裡。因為人是活的,會運動,會離開。就算是當天聽說耶穌屍體不見了,一定也會有許多人跑去看看是怎麼回事。沒有記載在聖經中的其它組合一定也曾經出現。只是我們不知道。這種論點一點也不能證明聖經有錯。只能證明發問的人已經迷信聖經有錯到一個飢不擇食的地步。



35、猶大是怎麼死的?

太27:5"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徒1:18"這人(猶大)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了出來。"

●光明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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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吊死以後,有一段時間沒有被人發現。所以他的屍首在繩子上腐化,跌下來的時候,肚腹崩裂,腸子都流出來。看見的人,有些只報告吊死,有些報告肚腹崩裂,腸子流出來。人死了以後,什麼事都會發生,別人對他的死因,也是各有各的說法,這種現像,除非當事人出面,誰都沒有辦法澄清。而死人又不會講話。讓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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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使徒行傳1:18的話,又是希臘文的斷續過去式。前面已經說過。這幾件事都不是同時發生的。並且不是同一人個做的。使徒行傳1:18用簡單的描述方法,在一句話里把整個事件都報告出來。



36、是誰買了血田?

徒1:18"這人(猶大)用他作惡的工價買了一塊田,以後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腸子都流了出來。住在耶路撒冷的眾人都知道這事,所以按着他們那裡的話給那塊田起名叫亞革大馬,就是血田的意思。"太27:5"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裡,出去吊死了。祭司長拾起銀錢來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里。'他們商議,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為要埋葬外鄉人。所以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作'血田'。"

●光明頂解釋:這裡又有一個希臘文的文法問題。希臘文除了斷續過去式、現在式、完成式、將來式之外,還在每一種時態中,都有反身和被動式。也就是說,一件事,如果用了這種字尾,就表示這個動作有自己做的,和別人做的兩種可能性。很多時候,這種情形不太明顯。例如,如果說:我去吃飯。在希臘文中,有可能是我自己去吃的飯。也有可能是別人叫我去吃飯。要看上下文才能知道到底是反身,或者是被動。猶大出賣耶穌的價銀,很清楚的已經被他交還給猶太人。出面買血田的是猶太官府。但是買的時候,用的名字是猶大。因為官府不願背負出買耶穌的罪責。你說,是誰買的田吧!



37、雞叫了幾遍?

可14:68"於是出來,到了前院,雞就叫了。......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你們說的這個人。'立時雞叫了第二遍。彼得想起耶穌對他所說的話:'雞叫兩遍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思想起來,就哭了。"太26:74"彼得就發咒起誓的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路22:60"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什麼。'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約18:27"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

●光明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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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單純的問我,這幾段經文,那一段作準,我會說:馬可是彼得的秘書。通常解經學者都說,馬可福音就是彼得口傳福音的文字本。彼得自己當然比誰都清楚雞叫了幾遍。所以應該是雞叫二遍以前,他三次不認耶穌。但是這雞叫二遍以前,三次不認耶穌,太過繞口。當年的人沒有我們這種福氣,可以一人一本聖經拿在手上,到裡面去找矛盾。他們完全靠背誦聖經,才能把福音傳出去。在這種情形下,簡化內容非常重要。我最近教人背誦一分福音的大綱。最大的問題就是記不住。如果再加上雞叫二遍以前,三次不認耶穌這種繞口令,就真會讓人氣結。所以簡化本的作者就說,雞叫二遍真的那麼重要嗎?三次不認耶穌才是重點。就算只背誦「雞叫之前,三次不認耶穌。」也不否認在這次雞叫之前還叫過一次嘛!所以就這麼定論了。



38、只看到光還是只聽到聲音?

徒9:7"同行的人站在那裡,說不出話來,聽見了聲音,卻看不見人。"徒22:8"我回答說:'主啊!你是誰?'他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拿撒勒人耶穌。'與我同行的人看見了那光,卻沒有聽明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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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頂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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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又是希臘文文法的問題。他們的名詞有一個屬格,英文沒有這種屬格。中文也沒有這種屬格。這種屬格,翻譯作:「聽見,卻沒有聽明白。」「看見卻沒有看清楚。」其實只是一個字,加上一個字尾。就把這個字,變成聽見,卻沒有聽明白了。而這兩節聖經里,這種屬格就出現了不下四次之多。如果再加上名詞、冠詞的屬格變化,這一句里至少有十二次這種「有聽沒有見」「有看沒有見」的字尾變化。如果一一都翻譯出來,你可以想象這短短的幾個字,可以變成多少中文。保羅說到那些人聽見沒有聽明白,看見沒有看清楚。也說到他自己聽見又聽明白,看見又看清楚。每一個人都加上了說明。可以說是小心到極點。因為他是在國王面前或法官面前申訴。必須字字小心。研究希臘文的時候,這一句話是最清楚的genitive case的學習。幾乎每一個學希臘文的學生,都一定要學這一句話。翻譯最貴簡潔。所以難怪這兩節聖經翻得簡單明了了。至於光和聲音,按照希臘文看,是又有光,又有聲音。這兩節聖經,應屬於了解或徵詢的問題,對信仰完全不起衝擊的作用。按方先生的意思,他選這兩節,是覺得這裡有一個大衝突。但是他既然沒有多加說明,我也猜不出來衝突在那裡。



39、做好事要不要讓人知道?

太5:15"(耶穌說)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了一家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6:3"(耶穌說)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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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頂解釋:

耶穌要基督徒做好事,但是不要把光榮歸給自己。連馬太福音6:3也是用同樣的一個原則開始的。耶穌用施捨的財主在施捨的時候在前面吹號作起頭。所以我們就看出耶穌的目的,在於行善不欲人知。他用了左手行善不要叫右手知道作比喻。當然世界上絕對不可能有一個人左手行善右手不知道。由此可見耶穌是在作比喻。基督徒行善,要把榮耀歸給神。不要歸給自己。這是耶穌作這個說明的原因。



40、耶穌首次布道是在山上還是山下?

太5:1"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布道內容略)"路6:17"耶穌和他們下了山,站在一塊平地上;同站的有許多門徒,又有許多百姓,......耶穌舉目看着門徒,說(布道內容略)"

●光明頂解釋:

聖經學者早在一千八百多年前,就已經發現兩段聖經的相似。他們把馬太福音的這段講道,稱為登山寶訓。路加福音的講道,叫做耶穌講道。兩者有顯着的不同。講道的地方不同,時機不同,內容不同,重點強調不同,連聽眾也不同。所以是完全不同的兩次講道。方先生問:耶穌的首次布道是在山上還是在山下?我猜他的目的,不是要人確定是在山上還是山下,而是要證明聖經自相矛盾,連講道的地點都拿不定主意。但是方先生一開始就問錯話了。因為耶穌的這兩篇講道,都不是他的第一次。先從馬太福音來看,登山寶訓的前一章廿三節就說:「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里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他的名聲就傳遍了利亞。」在會堂里教訓人是不是講道?當然是。

所以耶穌的第一篇講道,明顯不是在山上。再看路加福音五章一節,也就是記載耶穌講道的前一章,經文說:「耶穌站在革尼撒勒湖邊,眾人擁擠他,要講神的道。」所以路加福音這篇講道,也不是耶穌的第一篇講道。那麼我們要解決另外一個問題,既然說這是兩篇講道,有許多不同,又為什麼有這麼多相同呢?

這個問題很容易解決。旅行布道的講員,都有這種經驗,他們只要預備幾篇講章,去不同的地方,看聽眾作不同的調整,但是只要幾篇,就可以用一整年。這和駐堂牧師不同。駐堂牧師每一篇講章一定要不同,連比喻、例子都不可以一樣。不然大家一定會在散會後拉住他說:「牧師!你講的這一句我聽過了,那個比喻我聽過了。這篇大綱我聽過了。」甚至連執事會都會抗議,要牧師不可以這麼偷懶,經常炒冷飯。耶穌當年的聽眾不像今天這麼機動化。耶穌顯然是使用同樣的許多例子,對不同的對向講不同的道。就算現在,方舟子到底是在那裡帖的「聖經百誤」?也是一個大問題。有一個網友說他是在南開聖經版首次出帖。但是我第一次看見「聖經百誤」是在華通。也是署名方舟子。到底方舟子在那兒貼的聖經百誤?我可不可以說:「方舟子這個人真矛盾。連自己在那兒貼的聖經百誤,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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