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他拉活了多少歲?
創11:32"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創11:26"他拉活到七十歲,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創12:4"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徒7:4"他(亞伯蘭,後被上帝改名亞伯拉罕)就離 迦勒底人之地,住在哈蘭。他父親死了以後,神使他從那裡搬到你們現在所住之地。"根據後面三則推算,他拉的壽命不會長於一百四十五歲(七十加七十五)。
●光明頂解釋:
這一處,顯然方先生都抓住聖經的爭議點了。從希伯來文的舊約聖經看來,亞伯拉罕離開哈蘭的時候,他的父親還沒有過世。為什麼司提反這麼說呢?學者考證發現撒瑪利亞人版的摩西五經,和亞力山大學派的學者腓羅,都說他拉只活了一百四十五歲。(撒瑪利亞人譯本版和腓羅都和司提反同時。)司提反也沒有亂講。
52、所羅門什麼時候登基?
據〔徒13:16-22〕,從出埃及到大衛登基共530年。據〔代上29:27〕,大衛在位共40年,之後所羅門登基,即在出埃及後570年。〔王上6: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
光明頂回答:
這個問題,遠比方舟子問得複雜。這不是一個聖經衝突的問題,而是一個以色列人歷史的問題。因為裡面涉及許多許算歷史的方法和起算時間點的歷史重點。
以下是德國學者Keil-Delitzsch在書上提出的一般人計算年代的方法。這個方法,就是把聖經里記載的每一個領導人的統治年數加在一起:
1.古珊利薩田逼迫(士 3:8) 8年俄陀聶的拯救(士 3:11) 40年2. 摩押王伊磯倫逼迫(士 3:14) 18年以笏的拯救和太平(士 3:30) 80年3. 迦南王耶賓的逼迫(士 4:3) 20年底波拉和巴拉的拯救(士 5:31)40年4. 米甸人的壓制(士 6:1) 7 年基甸的拯救及太平(士 8:28) 40年亞比米設的管理(士 9:22) 3年陀拉興起及拯救(士 10:2) 23年睚珥作以色列士師(士 10:3) 22年士師記計共 301年
5. 亞捫人的逼迫(士 10:8) 18年耶弗他的拯救及管理(士 12:7)6年以比贊作以色列士師(士 12:9)7年以倫作以色列士師(士 12:14)10年押頓作以色列士師(士 12:13)8年6. 非利士人的逼迫(士 13:1) 40年其時撒母耳作士師 (士師記15:20; )以上計共390年
另外加上1. 如果加上約書亞, 20年2. 養撒母耳的以利作士師40年以上計共450年
3. 撒母耳時代掃羅作王 40年5.大衛作王的時代 (撒下 5:4)王上2:11 40年6. 所羅門作王到聖殿建立 3年共計533年
但是很多人都發現列王記上6:1提到四百八十年。而又沒有人可以提出一個合理的解釋,推翻這個四百八十年的記載。於是提出建議的人就多如過江鯽了。連第一世紀最受尊重的猶太歷史家約沙法,也在兩處不同的地方有593年和612的差別。問題有好幾個。首先,撒母耳的養父,以利的統治到底有沒有計算在腓力士人的逼迫里?目前為止,多數學者支持腓力士的逼迫到押頓為止。因為在押頓之死以後,沒有例行的「以色列人又犯罪得罪主。」的分界點。似乎表示這段時間還沒有結束。但是也只有這一節聖經作記號了。除此之外,其它的士師過世之後,還會加上「太平若干年」的話。表示這段時間還沒有中止。
於是有人說,或許是非力士人和亞捫人有一段時間同時成為以色列人的外患。並且,正如參孫作以色列人士師的廿年,並沒有解除以非利士人的壓迫,我們還發現,大衛在世的時候,仍然和非利士人爭戰。非利士人的禍患還沒有中止。所以很多聖經學者都接受,非利士人的壓迫,延續到撒母耳之後。直到撒上7:3,7。並且撒母耳的養父以利,似乎也不完全算是一任士師。.........等等等等。總之,聖經學者就提出了下面的時間表:
1. 古珊利薩田到睚珥之死301年(詳見上述)2. 非利士人的逼迫 40年3. 撒母耳及以掃 39年4. 大衛統治7.5+33 40年5. 所羅門上任到建殿 3年共計 423年6. 曠野漂流 40年7. 進迦南到分地 7年8. 分地到古珊利薩田10共計480年
好了,說到這裡,到底怎麼解決方舟子提出來的質問?聖經里到底有沒有一個肯定的年代?我認為,這個問題,是方舟子提出來的。他刻意、故意,採取了一個高難度的標準。這個標準,是大多數基督徒都不採的,就是說,聖經里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不可以解釋。必須按照字面的意思來看。從方舟子的角度,神既然是全能的,就不應該容許任何聖經人物犯罪。就連基督徒,也必須是完全的,無罪的。世界上只要能找出一個基督徒,犯了一點錯,說了一個字得罪方舟子,他就可以站在教堂門口,派他的聖經百誤,乘便宣傳「初信耶穌的人跳樓去」的謬論。
如果那一個人看出了方舟子問題的重心,他就說:「我從來不打算影響老基督徒。他們已經無可救藥了。不過新基督徒,就應該學我跳樓,作靈性的自殺。」
53、掃羅臨死前求問上帝了嗎?
〔撒上28:6〕"掃羅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卻並不藉夢,或烏陵,或先知回答他。" 〔代上10:14〕"(掃羅)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他被殺,把國歸於耶西的兒子大衛。"
●光明頂駁斥:
問題在於斷章取意。歷代志上10:14隻是一句話的一半。10:13是用逗點結束的。也就是說,前文還沒有說完。前一節說什麼?「掃羅死了因為他干犯耶和華,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又因他求問交鬼的婦人,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他被殺把國歸於耶西兒子大衛。」
問題在於他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去求問交鬼的婦人,不再求問耶和華。他是停止求問耶和華,和他一貫的行徑一致。他從前也是等撒母耳,等不及,就自己去勉強獻祭。這一次,他連獻祭也不做了。直接跑去找魔鬼,聖經作者當然認為他沒有求問耶和華了。翻譯一句話,有好多種講法。粗心的人,「沒有」和「不再」都是否定句。並且現代中文新譯本在這裡譯作:「而不求問上主。」把裡面的那種轉而求問交鬼婦人的意思,充份表達出來。英文欽定本就有一個很清楚的"And enquired not of the LORD"這個And非常重要。沒有這個And,掃羅只是單純的沒有禱告。加上這個and意思是他原來是禱告的。但是等不及了,神怎麼還不回答?所以他就跑去求交鬼的婦人,而不求神了。
你看,每一個人都會面對這個選擇。你看不懂聖經,不一定非要就此跳地獄自殺,還是可以等等看,看看神到底會不會給你答案。看不懂聖經,不表示就非要去找魔鬼。如果因為一時之間沒那麼快看明白,就決定:「這本聖經胡說八道,有這麼多問題。我不信了。」這種態度,正是掃羅的態度。
54、有多少老百姓?
〔代上21:5〕"(約押)將百姓的總數奏告大衛:以色列人拿刀的,有一一十萬;猶大人拿刀的,有四十七萬。" 〔撒下24:9〕"約押將百姓的總數奏告於王: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
●光明頂駁斥:
首先,不是「有多少老百姓?」而是有多少拿刀的壯丁。聖經很清楚的說:「因為約押厭惡王的這命令。所以利未人和便雅憫人沒有被數在其中。或者用另外一種翻譯法,約押在數的時候,沒有盡力去數。大衛問起他來,他就隨便講了一個數字。並且講的是一個概數。因為有兩個支派沒有數,他就在八十萬上加了三十萬。而猶大有四十七萬,他就說了個概數,五十萬。
撒母耳記下的記載,表示大衛聽了,追問之下,得到一個比較小的數字,就是八十萬以色列人。其實還是一個概數。
這個數字遊戲,因為一開始,先知拿單就反對,所以沒有記錄下來。後來就成了一個不太清楚的數字。
55、大衛殺了多少戰車?馬兵還是步兵?
〔撒下10:18〕"亞蘭人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大衛殺了亞蘭七百輛戰車,四萬馬兵,又殺了亞蘭的將軍朔法。" 〔代上19:18〕"亞蘭人在以色列人面前逃跑。大衛殺了亞蘭七千輛戰車,四萬步兵,又殺了亞蘭的將軍朔法。"
●光明頂駁斥:
撒下的經文,記的是:700receb, 4000 parashim,歷代志記的是:7000receb, 4000ragli。現在的問題是:到底這receb 是什麼東西?中文翻譯作戰車。但是車子怎麼能殺?顯然是另外一個單位。這是一個翻譯的問題。譯撒下的宣教士,覺得parashim的意思就是馬兵。但是譯歷代志的譯者,則認為這個字是步兵。
凡是做翻譯的人,都知道譯古文很難。兩個譯者的看法不同,造成了這兩處聖經的差異。再者,一處是七百,一處是七千。到底這receb是什麼東西?我猜,這或者是一個部隊的單位。好比台灣兵把十個人編作一班。日本兵則是七個人一班。或者這個receb是更小的單位。到了第二次大戰末了,德國人原來一班有十個人,後來只有三個人。因為其餘的人都死了。譯古文,多半要用猜的。我猜後面的數目沒錯,應是指人數。前面數字有出入,或許是指這些兵所屬的單位。我看,這純是古文難譯造成的。沒有什麼大不了。犯不着因為他們弄不清楚,就把我們追求真理的心都殺死。
56、出埃及的路程
〔民33:38,41,42〕阿珥山、撒摩拿、普嫩,亞倫死於阿珥山。 〔申10:6,7〕比羅比尼亞干、摩西拉、谷歌大、約巴他,亞倫死於摩西拉。
●光明頂駁斥:
首先亞倫不是死於阿珥山,而是死於何珥山。而"何珥"這個字,就是亞倫。第一個元音前加上了猶太習慣尊重人的H在前面。就成了何珥。字尾因為文法需要省略了。如果要知道文法,我現在正在寫希臘文教材。計劃在2000年六月寫完希臘文教材之後,寫希伯來文教材。大家等那時學好了再來討論不遲。
如果你現在到聖地去旅遊,他們會帶你到這裡去。你會發現,這座山下,設了許多景點。每一個景點都有聖經背景。也有三千年前的名字,和後來沿革的歷史。你就會發現這段聖經里的每一個地名,都在那裡。要記得民數記記載在前,申命記寫成在後。裡面的名字一定會有差別。但這些差別,己經由阿拉伯人印證過了。他們作了很好的研究。大家都去聖地觀光吧!方舟子等參觀聖地回來,再看這些地名衝突的問題,一定會覺得問得好幼稚。
57、小耶穌的歷程
〔路2:21-39〕耶穌出世八天后,被父母帶到耶路撒冷的聖殿,"照主的律法,辦完了一切的事",回到拿撒勒。 〔太2:14-23〕耶穌一生下來,其父母即連夜帶他逃到埃及去,住在那裡,直到希律死了,再去拿撒勒。
●光明頂駁斥:
那麼明顯的記載,方舟子都會看錯,真是粗心。馬太福音2:16記載希律王去殺嬰孩的時候,要把「兩歲以里的都殺盡了」。可見嬰孩當時已經不是初生,而是一歲出頭了。
另外,迭更生用這段聖經寫了小說,叫做第四個博士,裡面說從博士看見星星,研究古卷、尋找到答案,預備禮物、上路旅行,差不多花了半年到一年半。
58、耶穌什麼時候開始傳教?
〔可1:14〕"約翰下監以後,耶穌來到加利利,宣傳神的福音,說:'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 〔約3:22〕"這事(耶穌首次傳福音)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裡居住,施洗。......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里。"
●光明頂駁斥:真是胡鬧。馬可福音1:14又沒說這是耶穌「開始」傳教。只說約翰下監以後他來到加利利傳道。這是方舟子的一貫手法。先自己為聖經加上幾個字,然後說聖經錯了。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再者,約翰福音3:22的「這事」緊接着的前文,是說到「尼哥底母來訪問他」根本不是像方舟子所說的「耶穌首次傳福音」。如果方舟子認為尼哥底母來訪,是耶穌第一次傳福音,那麼約翰福音1:35-42,他召收五個門徒,算不算第一次傳福音?
我前面說過,福音書裡,只有路加福音一開始就宣布,他是按時間先後記載。其它三卷,都是按目的記載。時間常常有在前在後的差異。要看耶穌什麼時候開始傳福音,要看路加福音3:23也就是在他受浸之後。他當時就已經召收了幾個門徒。這是他傳福音的開始。
59、兩個還是一個附鬼的人?
〔太8:28〕"耶穌既渡到那邊去,來到加大拉人的地方,就有兩個被鬼附的人,從墳塋里出來迎着他" 〔可5:2〕"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污鬼附着的人,從墳塋里出來迎着他。"
●光明頂駁斥:
故事裡有兩個主角。一個是被污鬼附着的人,另外一個是看豬的。方舟子發現兩本福音書記載不同,有沒有發現看豬的為什麼不怕這個被污鬼附的人?馬太認為兩個人都是被鬼附的。馬可就只提到有一個來拜耶穌。卻也沒有說只此一個。別無同伴。
60、兩個還是一個盲人?
〔太20:30〕"有兩個瞎子坐在路旁,聽說是耶穌經過,就喊着說......" 〔可10:46〕"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着說......"
●光明頂駁斥:耶穌一生醫治的病人,不知道有多少。馬太記載有兩個瞎子得醫治。馬可記載了那個留下名字來的人。這告訴我們有一個最後留下來名字了。後來的人可以跟他聯絡,求證事實的真像。但是另外一個就不知所終了。
這告訴我們許多值得記得的真理。一個得神醫治的人,不一定就會跟從到底。別以為他親身經歷了神跡,他一定百分之百清楚。我遇到許多身體患病的人,來找我的時候,因為病痛,幾乎痛不欲生。為他禱告,後來好了。恢復之後,覺得好自然。好象健康是應該的。一點也不感恩。這種人真多。多到一個程度,我覺得禱告得醫治的人,後來在信仰上長進的機會,不如真心研究聖經,最後想通的人。所以在這一點上,方舟子大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