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該不該孝敬父母?
〔出20: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利19:3〕"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申5:16〕"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服,......"〔弗6:1〕"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里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
〔太8:21〕"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太10:35〕"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19: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着百倍,並且承受永生。"〔太23:9〕"也不要稱呼地上的人為父,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就是天上的父。"〔路12:51〕"你們以為我來,是叫地上太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乃是叫人分爭。......父親和兒子相爭,兒子和父親相爭;母親和女兒相爭,女兒和母親相爭;婆婆和媳婦相爭,媳婦和婆婆相爭。"〔路14:26〕"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光明頂駁斥:
該!基督徒應該是最好的兒女。這一點還有什麼問題?凡是真理、道德,都是基督徒支持的。
我倒想問一問:方舟子覺不覺得「大義滅親」是種美德?「認賊作父」是不是件醜事?
62、耶穌審判嗎?
〔約5:22〕"父不審判什麼人,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並且因為他是人子,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約9:39〕"耶穌說:'我為審判到這世上來,叫不能看見的可以看見;能看見的反瞎了眼。"〔哥後5:10〕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約8:15〕"你們是以外貌判斷人,我卻不判斷人。"〔約12:47〕"若有人聽見我的話不遵守,我不審判他。我來本不是要審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棄絕我,不領受我話的人,有審判他的;就是我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
●光明頂駁斥:
首先,方舟子並沒有指出問題在那裡。我猜他的意思是:耶穌自相矛盾。又說不審判,又說為審判而來。簡單說,耶穌來,當年沒有行審判。但將來必定有一個審判。
當年施浸約翰和許多受羅馬政府欺壓的人,都覺得耶穌應該使彎曲變成正直。覺得耶穌應該把殺施浸約翰的希律,立刻丟進地獄去。可是耶穌來的目的,是要把救贖的福音帶給世人。最後的審判還沒有來。但是救贖計劃有最後的審判。耶穌自己的天國比喻里講得很清楚。當年人問他,為什麼麥子裡有稗子。耶穌說,且讓他們一起長。到收割的時候,就要把稗子丟在火里燒了。
耶穌還說,到末了的時候,他們會看見仔駕雲降臨。那時就是審判的時候了。
63、耶穌顯神跡嗎?
〔太12:39〕"(有人請耶穌顯神跡給他們看)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跡,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跡以為,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可8:12〕"(有人求耶穌顯神跡)耶穌心裡深深的嘆息說:'這世代為什麼求神跡呢?我實在告訴你們,沒有神跡給這世代看。'" 〔路11:29〕"當眾人聚集的時候,耶穌開講說:'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跡,除了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 〔約3:2〕"這人夜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跡,若沒有神同在,無人能行。'" 〔約20:30〕"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 〔徒2:22〕"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籍着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跡,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光明頂駁斥:
基本的問題:「耶穌行神跡嗎?」行。並且所行的神跡,多到世界的書都容不下。
但是為什麼那麼多神跡在他們中間,他們還要求「耶穌顯一個天上的神跡」呢?意思是說,他們覺得耶穌所行的神跡,不算神跡。如果神跡不算神跡,那麼還怎麼行神跡呢?所以耶穌說:一個邪惡的世代,除了死而復活的神跡之外,沒有其他的神跡。
這是耶穌的問題嗎?不是。是方舟子的問題。也是當年敵對他的法利賽人的問題。都是不成問題的問題。還有問題嗎?多着呢!如果我不信耶穌,我絕對不止找出聖經百誤,我可以找出聖經千誤。但是信的人,聖經一點也沒有錯誤。不是說聖經人物不犯罪。不是說聖經里一點人類犯罪的歷史都不記載。而是說聖經忠忠實實的把人類的現實記載下來。只有依靠耶穌的人,才能到神那裡去。
64、怎樣才能得救?
信主就可得救: 〔約3: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5:2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20:31〕"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徒2:21〕"到那時候,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徒16:30〕"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羅1:17〕"義人必因信得救。"〔羅10:9〕"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必得救。"
僅僅信是不夠的:〔太7:21〕"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16: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里,同着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太19:16〕"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約5:29〕"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徒10:35〕"原來各國中,那敬畏主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羅2:6〕"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哥前3:8〕""栽種的和澆灌的,都是一樣;但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賞賜。"
●光明頂駁斥:
僅僅信是不夠的。舉個例來說吧!如果你交了一個女朋友。兩個人願意廝守終身。你女朋友問你:「你愛不愛我?」你說:「我愛!」你女朋友說:「好!你既然愛我,幫我買張機票,讓我回國去看看我的母親。」然而你卻說:「這.......買機票可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最後你因為這個理由,決定和女朋友分手。
你告訴我,到底這個例子裡,「愛」需不需要有行動支持?
65、大衛向誰要的陳設餅?
2:26〕"他(大衛)當亞比亞他作大祭司的時候,怎麼進了神的殿,吃了陳設餅,又給跟從他的人吃。" 〔撒上21:1〕記載的是大衛向挪伯祭司亞希米勒要聖餅。●光明頂駁斥:
這個問題太簡單了。就好比我說:江澤民做主席的時候,我去訪問北京的天安門廣場。買了一張畫,還有幾本書。
然後我太太補充說:他是到毛主席記念館去買的。
你看了就說:矛盾、矛盾。到底是向江主席買的,還是向毛主席買的?
你別又說:我看不出你的這個故事,和我的問題有什麼關係。
66、五個人還是七個人?
〔王下25:19〕"又從城中拿住一個管理兵丁的官,並在城裡所遇常見王面的五個人和檢點國民軍長的書記,以及城裡遇見的國民六十個人。" 〔耶52:25〕"又從城中拿住一個管理兵丁的官,並在城裡所遇常見王面的七個人和檢點國民軍長的書記,以及城裡遇見的國民六十個人。"
●光明頂駁斥:
喂!你有沒有搞錯?列王記是歷史書,耶利米是先知書。兩書性質不同,怎麼也拿來雞蛋裡挑骨頭?政府史官講的,絕對和民間的牧師講的不一樣。方舟子又不是不知道。你記不記得那個袁木說,天安門一個人也沒死?如果你站在袁木的立場,你一定說:天安門「廣場」真的一個人都沒死。但是長安大街死的人,是不是天安門事件死的人?政府官員當然可以說不算。但是民間的宗教領袖可不是這麼想的。
政府史官,講的是那些政府官員。但是那不是官員,卻常和君王見面的先知,政府官員就不會把他算進去了。還有先知的夫人也不算。所以常見王的人,就忽然少了兩個。何況我還不知道那多算的兩個人,是什麼身份。
67、銅柱有多高?
〔王上7:15〕"他製造兩根銅柱,每根高十八肘,圍十二肘" 〔代下3:15〕"在殿前造了兩根柱子,高三十五肘;每柱頂高五肘。"
●光明頂駁斥:我想我不必答了吧?度量衡的不同,是因為背景時代的不同造成的。看看下一題。
68、銅海可容多少罷特?
〔王上7:26〕"(銅海)可容二千罷特。"〔代下4:5〕"(銅海)可容三千罷特。"
●光明頂駁斥:
列王記是在當時當政的史官記載的史書。歷代志是以色列亡國之後,被擄歸回的余民,追思過去歷史,痛定思痛,反省錯失的記載。他們離開以色列之後,承接了巴比倫的度量衡。所以同樣的罷特,大小不一樣了。
就好比你在中國,一斤是五百公克。在香港,一磅是四百八十五公克。到台灣,一台斤是六百公克,但是一市斤是五百公克。有時也不一定告訴你,到底商家的秤是台斤還是市斤。完全看你的造化。所以我的體重,是一百六十三磅。七十四公斤,一百四十八斤,但到了台灣,我就成了一百二十三斤。怎麼飛機飛過台灣海峽,我的體重就減輕了二十五斤?飛機飛過太平洋,我的體重就減了四十一?是不是中國的秤都作假,斤兩不足?是不是我自己講話矛盾?是不是光明頂不可信?還是中國政府不可信?不是。是體制不同。
69、大衛向誰、花多少錢買禾場用於築壇止瘟疫?
〔代上21:25〕"於是,大衛為那塊地平了六百舍客勒金子給阿珥楠。"〔撒下24:24〕"大衛就用五十舍客勒銀子,(向亞勞拿)買了那禾場和牛。"
首先,我們要確定方舟子的這個問題里,那一部份真是問題,那一部份出自他個人的無知。第一,"誰"的問題,在聖經學者中從來沒有成為問題。這是方舟子個人程度的問題一個人可以有幾個名字,在古今中外都不希奇。好比方舟子,筆名叫方舟子。但他的主頁就叫Shimin Fang而我的名字也有幾個,英文就有兩個。一個是中文音譯。一個是洋名字。有什麼希奇?
第二,地名的問題,上面已經答過了。時間不同,地名會改的。歷代志是在撒母耳記之後七百多年才寫成的。時代不同當然地名不一樣。
第三,給了多少錢?有些解經學者為這個問題很迷惑。甚至主張乾脆承認搞錯了。但是我卻覺得不是這樣。因為兩段聖經相隔差不多近七百年。這七百年之間,猶太人經歷了戰亂,風霜。連在撒母耳記和歷代志之間的列王記下6:25記載過他們經歷的通貨膨脹:"一個驢頭值銀八千舍客勒,二升鴿子糞值銀五舍客勒。"到了列王記下7:1又說:"一細亞細麵要賣銀一舍客勒,二細亞大麥要賣銀一舍客勒。"
每次經過戰爭,貨幣就會崩潰。歷代志和撒母耳記之間,經歷多少戰亂?貨幣怎麼會等值?歷代志是用當時的幣制記載。當然會有出入。
70、人能否聖潔?
〔利11:44〕"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19:2〕"你曉諭以色列全會眾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20:7〕"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啟15:4〕"主啊!誰敢不敬畏你,不將榮耀歸與你的名呢?因為獨有你是聖的"
●光明頂駁斥:別又說我是強辯,舊約要求人聖潔,其實耶穌也說:"你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事實上誰能做到?要求是一回事,實踐是另外一回事。所以羅馬書才會說:"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