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新民弟兄關於對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說法,我個人不是十分贊同。新民弟兄提到的很多現象和解釋我神接受的,但從那些評論就得出不是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結論,就顯得不是非常充份。所以,我願意表述一下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我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樣的話是對的。讓我們先回到得救問題的本身來看,就可以看得更明白什麼是本質。我們都知道得救是因為信,這個不錯。那麼,信心的衡量標準在那裡,信心的證據又在哪裡,得救的一個最直接,並且最根本的證據是什麼呢?那就是這個得救的人重生了,換句話說,有一個新的生命,那是一個可以承受永遠並與神連接的新生命在得救的人裡面產生了。我們為什麼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我們說的就是說,這樣一個新生命是引導人到永生裡面去的。只要是這樣一個新生命還活着,沒有什麼外在力量能隔斷神和這個得救的人之間的關係,那麼這樣的一個得救的人就必然“永遠得救”。這是我們說到“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句話的時候,我們真正要表達的意思。
我想新民弟兄想要表達的其實是另外一個意思,或者說是另外一些意思,其中心和出發點是所謂的“前基督徒”現象。其實所謂“前基督徒”,是可以分為兩種不同的人的。一種是那些表面上說曾經信過主,但其實從來沒有過新生命的所謂基督徒。說到底,這個問題的發生還是在於教會的本身。有不少教會為了追求所謂的“教會成長”,就放棄信仰的準繩,只要有人號稱信主了,就忙不迭地給人受洗,然後歡呼說“又有一個人得救了”。但事實上那樣的人根本其實不明白自己信的是什麼,也不明白為什麼要信,甚至根本還不覺得自己是一個罪人。這樣的人,怎麼會有新生命在他們的裡面,他們又哪裡得救了,所以對他們談什麼“一次得救永遠得救”,根本毫無意義。
而另外一類人是的確曾經得救了,也有新生命曾經在他的裡面了,但他們自己把那弱小的新生命給扼殺了。在探討這些事情的源由之前,我想先說明一點,那就是這樣的事情並不與“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相牴觸。“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要闡述的是一個事實,也是一個安慰,那就是得救的本身,不是任何他人,甚至是魔鬼可以奪去的。人可能會軟弱,也可能會跌倒,但信心的本體,就是那個新的活的生命,他活潑而且生動的本身就是確保神悅納人的根據。但既然這個生命仍然是有可能會死的,只是這個死絕不是任何外部因素可以達到的。就如耶穌說過的一句話,這樣一個生命,若不是那個生命的主人自己捨棄,沒有人可以奪去!當然耶穌基督自己雖然捨去自己的生命,卻仍然是因為義的緣故,所以他雖然捨去,卻仍然可以得回來,因為死亡沒有辦法拘禁他。但是對於那些有着同樣本質新生命,但卻是弱小,的新造的人而言,問題就不是那麼簡單。一個關鍵的問題就是,他們會因為罪的誘惑,而不是義的原因,而就把自己的新生命丟棄了。因為是出於罪,所以他們就逃離不了死亡的挾制,也就無法象耶穌基督一樣得回他們自動捨棄的生命,這就是他們救恩丟失的原因。
那麼什麼叫做把新生命丟棄了,怎樣的行為才是扼殺新生命呢?他們又和我們常常提到的軟弱有什麼區別呢?我們回到聖經,就可以看到,有一種罪叫做“褻瀆聖靈”,這樣的罪“總不能赦免”。為什麼“總不能赦免”?是神的救恩不夠,他的恩典還不夠寬闊,又或是神實在嫉妒心太強嗎?不是的,而是因為正是這個叫做“褻瀆聖靈”的罪行,就是基督徒新生命的自殺,既然新生命都死了,就根本沒有救恩了,還叫神怎麼來赦免呢?
從字面看,我們就可以明白“褻瀆聖靈”的意思。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我們的新生命既然不是再次從母腹里出來,而是有神聖善的靈在我們的裡面重新生了我們,那我們的新生命就是一個靈了,並且他是屬於聖靈的。這樣的話,“褻瀆聖靈”就是在玩弄和扼殺自己的新生命了。其他的罪並不是不嚴重,也不是神不厭惡,亦甚至不是神對其他罪的厭惡程度少與對這個“褻瀆聖靈”的罪。而實在是因為其他的罪,只要人自己的新生命還活着,神就還能夠救他,耶穌基督的救恩就還能夠遮掩他。但這個“褻瀆聖靈”的罪,使得神雖然還想救他,卻是不能夠了,因為既然新生命已經死了,耶穌基督的救贖就再也和他沒有任何關係了,而除了耶穌基督的救恩以外,再沒有其他的救恩為他預備了,那麼這個人就必要死,再沒有其他機會了。
那麼從實際行為上,怎麼才是“褻瀆聖靈”?是殺人嗎?是放火嗎?罵人打人算不算?做假見證怎麼樣?通姦賣淫呢?我們當知道,正如肉身生肉身,靈生靈。同樣的,殺死肉身的不能殺死靈,殺死靈的肉身並不見得立刻就死。無論是怎樣的過犯,如果雖然做了,如果能夠悔悟,並且心甘情願在世人面前承受這樣過犯的的懲罰的,這個叫做悔改。這樣的罪,雖然多如牛毛,又重逾泰山,神還是能夠赦免。這樣的新生命,永遠不死。與此相反,人雖然只犯了過犯中最“小”的一條,卻再三抵賴,死不承認,更不願意接受對這樣過犯的懲罰。無論聖善的靈在他裡面怎樣勸說,他還是不聽。他的新生命就必然不得存活,因為聖潔沒有辦法和污穢合一。這就是“褻瀆聖靈”,這樣行的人,就算他已經是基督徒了,他必要死,因為在這以前,他裡面的新生命已經死了。
所以,綜合我的看法,一次得救永遠得救仍然是對的,因為新生命是沒有外力可以奪去的,也不需要通過做更多的好事來加添什麼才能有更多的安全保障。只是有些人曾經得救卻最後還是失落了,這是因為他們自己不愛護自己的新生命,也不敬重自己的新生命。他們既然自己下決心要自殺,就沒有能救他們的。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對於一切在苦難和罪的挾制下苦苦掙扎的心靈,都是神對他們永遠的安慰,和我們至善的神永遠的慈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