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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奇異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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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wind:得救談
送交者: freshwind 2005年05月26日05:17:4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很明顯土人兄沒有追蹤彩虹近日就這個問題的討論,您犯了主席“不調查就沒有發言
權”的教導;而且有無限上岡上線,定幫扣帽之嫌疑。只是片兒警近日好象在忙着
“黨國第三次合作”的首都治安沒空兒處理這事罷了,否則。。。。。。

俺一直很忙也沒法追蹤這“得救”問題的討論,但至少俺把上導讀的關於這主題的
文章仔細看過了才敢跟您的帖。因為“得救”與否的問題是生死悠關的終極關懷問
題。不應該意氣用事而輕率下結論的。

俺一直潛水流浪,不屬江湖任何教派神學。但是極其贊同加爾文對得救與否持斬釘
截鐵的態度的。不是因為俺對加爾文情有獨鍾。而是因為他的PREDESTINATION是有
牢固的聖經依據的。其實PREDESTINATION不是神學的,因為那是直接來自聖經的,
聖經中甚至有時就直接用“PREDESTINED”這詞表達人的得救(例如ROMANS 8:29-30;
EPHESIANS:1:5,11)。因此PREDESTINATION與TRINITY或RAPTURE等觀念都不一樣,
PREDESTINATION其實不是一個神學概念而是一個聖經事實。

彩虹一向的討論有一個特點:就是人意過盛而神道不足。那也是迦勒兄近日所看見
的。那麼既然“一次得救,永遠得救”象TRINITY或RAPTURE一樣可能只是出於人意
而不是直接出於聖經事實。俺想倒不如回到神道上來。以PREDESTINATION為基礎的
救恩論才是穩固可靠的。

一回到PREDESTINATION,問題就極其簡單了:一切都得上帝他老人家說了算,而且
他在你出生前就定了的。所謂”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也。得救也如此。換一句話
說,“一次得救,永遠得救”對也不對,那是上帝的SOVERENTY,而且是因人而異來
定的,也是“只有天知地知你知神知”的事兒。的確同時有支持(例如ACT 2:21;
MARK 16:16)和反對(例如MATTHEW 24:13;MARK 13:13)“一次得救,永遠得救”的經文存在。

重要在於得救與否是他上帝老人家先知先定的,這也有實例存在。與主同釘十架的強盜得救的例子就甭說了。俺想舉一個比較鮮明的:西門彼得和加略人猶大都曾背叛過主,而且從某種行為上看猶大比彼得更好施樂善(JOHN 12:4)。但為啥彼得得救而猶大被棄呢? 當然從他倆作門徒時愛主的言行可以略見一斑。但俺覺得關鍵在PREDESTINATION,因為主耶穌在一見到彼得時就定下了“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一樣”(MATTHEW 5:19)。並且在猶大賣主前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他、誰要賣他。耶穌說:“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麼.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JOHN 6:64,70)。

這似乎很不合理。合乎人理他老人家就不是上帝了才怪呢!從神的角度看就合理了。
因為他是創造天地,也是創造你我的那位,他理所當然地在出生前就決定了你我的
命運,誰得救不得救了。您不服嗎?瞧他老人家咋說來着,嘻嘻!

“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
這樣造我呢。”(ROMANS 9:20)

“神要伶憫誰、就伶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ROMANS 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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