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經文: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做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12) “凡接待祂的”意思:每一位接受祂的;這些人與上面的人不同,他們願意把神接受到自己心裏面去的,也就是願意接受神的話語和真理,願意接受神的恩典和力量。這些人能接受神,是因為神在向他們光照,他們對神的光照,作了一個正確的回應。 “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原本是在句子(約1:12)的中間;其中“權柄”的原意:為向外出於是、合乎法理、權柄。 先看“權柄”,賜給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就是給那些接受祂的人,有神兒女的身份地位;再看“合乎法理”,神賜他們合乎法理地成為神的兒女,因為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受死,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參彼前2:24),我們這些罪人就可以合乎法理地成為神的兒女;再從字根看“權柄”深一層的意思是“向外出於是”,也就是“所是的出來”;我們過去對權柄的理解,很容易想到世人的爭權、抓權、奪權,或者按常人的想法,在什麼職位就有什麼樣的權柄,但聖經這裡講“權柄”是“裡面所是的出來”,神要把祂所是的出來賜給我們,也就是先要除去我們人裡面的“不是”和“自以為是”,要以祂的所是來成為我們的所是,再讓我們裡面所是的出來能彰顯出祂的所是,也就是彰顯出祂在我們生命裡面掌權的那種所是,這樣我們就能真的成為神的兒女。 再看“作神的兒女”的“作”,原意:生發成為;可見,不是人在外面做什麼,不是人去做什麼,而是人要‘成為’什麼,其意思:祂要賜給我們“祂所是的出來”,也就是要改變我們裡面的生命,這樣,我們才能真的成為神的兒女。 “就是信祂名的人”,和合本把這放在中間,但原文是放在下面;這裡“信”的原意:置信信託,也就是相信交託,意思我們不但要相信,而且還要願意把自己交託給主耶穌基督,這樣才能恢復和主耶穌的關係。這裡是要持續主動地相信交託,表示真正的相信,不是信一次就算信了,而是要持續不斷地去相信;“信”後面還跟着介詞“向內進入”,意思要相信交託而向內進入祂的名,也就是要歸在耶穌的名下,我們的信是一種委身的信;而耶穌的名,原意:耶和華拯救,即其所是就是拯救,這樣就是要持續相信交託向內進入祂其所是的拯救;當然,整個相信交託的對象一定是“祂”:主耶穌基督,否則,信的對象錯了,就全錯了,信的對象偏了,也就全偏了。 所以,什麼才是真正的“相信”?按聖經這裡講的就有四個重點:信仰的對象是基督,要相信交託於祂,要持續主動地相信交託於祂,要持續主動地相信交託向內進入祂的所是的拯救。 這句(約1:12)按原文字序,意思:凡接受祂的,祂就賜他們所是的出來,生發成為神的兒女,也就是持續相信交託而向內進入祂名的人。 人A 人的接受 (約1:12上) 神B 神賜所是的出來 (約1:12中) 人A’ 人的相信 (約1:12下) 這是“人神人”的結構,意思:人的接受和人的相信,核心是神賜所是的出來,神要在人的生命中作改變的工作,使人真的成為神的兒女。當然,人要願意接受神,神才能在人的心裡作改變的工作,同樣,人要持續地相信交託向內進入祂其所是的拯救,才能配合到“神的所是在人的裡面掌權”,因為我們只有持續地信而進入基督,才能持續地在基督的救恩里,才能持續地帶來我們裡面生命的改變。 什麼是“所是”?先看“人的所是”,主要指人的內心和內在,人的所思所想、所說所作的根本出發點;而“神的所是”,主要是指神的心意和神的本性;神的心意是要人去明白、體貼神的心,相信神的公義、慈愛和聖潔,相信神真心要來拯救和改變人生命的所是。今天教會的問題,常常是傳道人和領袖的問題,同工之間不一致、不同心,往往都是我們人裡面所是的問題,我們都要靠着神放下自己、謙卑自己,願意讓主耶穌的所是來成為我們的所是,我們才能有真正的同心、一致。 冬至 來自中國大陸,現居北美,傳道人。 ================ 您若有任何問題,可以直接回應或評論。“生命季刊微信平台牧師團”將為你解答疑惑。 生命季刊微信公眾號:cclife2013g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