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t聖靈引導之分析 |
| 送交者: candle 2005年06月03日10:33:26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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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引導之分析 from 靈命進深http://www.jonahome.org/files/lmjs/lmjs.htm (一)特別引導與平常引導 聖靈的引導,按照正確方法,可分為特別的與平常的兩種。特別的是指,在特別的情形之下,神所使用特別的引導而說。平常的是指,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神所施行平常的引導而說。 特別的引導 特別的引導是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如聽見神的聲音,看見異象,作異夢等是。有的人以為,必須有特別的方法,才算是聖靈的引導;其實不是。特別的引導,是不常用的。一個生命成熟的信徒──極屬靈的,經常與神有親密的交通,這在特別情形中,有時才用的。此外我們已提及,一個沒有知識而只用赤誠倚靠神的人,在特別需要引導時,有時神也會特加憐憫,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他。但在平常的生活中,我們說沒有需要,也沒有理由,要求神使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特別的引導,是在特別需要的時期,有時才用的。平常的生活,神就不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這是我們要確實知道的。 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我們有固有的常識,聖經的明文來引導。例如,神不必用特別的方法,來指示或禁戒人說「不可貪心」。因為聖經已有明文教訓我們不可貪心。神曾吩咐烏鴉銜餅和肉給以利亞。主耶穌也曾將五個餅給五千人吃飽。但我們在平常生活中,不能盼望也有同樣方法的供給。彼得被希律囚在監里,神差遣使者救他出監(徒十二4-10),這是用神跡釋放了彼得。保羅在大馬色城中,卻被人用筐子從城牆縋下,脫離了提督的手(林後十一32-33)。這給我們看見,縱使在非常的環境中,神也不一定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人。 總之,聖靈隨著己意,在特別情形中,有時用特別的方法,有時不用特別的方法來引導人。這是 的權柄與自由,我們無權要求或揀選。同時,我們在平常生活上,如盼望或追求特別的引導,不但不可能得到,而且還有極大的危險,這是要注意的。 平常引導的三個原則
第三,關於我們的事業,或其他比較難解決的事,神用真理、環境,並心中的感動來引導。
對於普通一般人的引導,是向所有信徒而發。如馬太福音第五章主耶穌在山上的教訓,是要每一個信徒遵守實行。又如腓立比書第四章八節至九節的話,也是所有信徒們都要思念,都要去行的。 對於個人的引導,是向某一特定人而發。如使徒行傳第二十二章十四節,神的旨意是特別向保羅個人指示的。又如使徒行傳第八章廿六節,聖靈引導腓利「向南走」,也是特向某一個人引導的例子。 因此,神若引導別人去行一事,而不引導你我去行同樣的事,我們不可批評或非議,反要遵重聖靈在他身上的引導。 (三)引導與時間 遲延 聖靈引導的時間,人常以為太遲。主耶穌何以等到四更天,才從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裡去?(太十四25)主耶穌何以等到拉撒路在墳墓里,已經四天了,才到伯大尼?(約十一17) 神何以等到彼得將要被提出監的前一夜,才差遣天使救他?(徒十二6-7)這些事在人看來,以為聖靈引導的時間,都是太遲慢。若是早些,那就更好。其實聖靈所引導的時間,並不太遲,也不太早,總是恰好的。我們雖然不明白何以如此,但我們要相信,聖靈的引導都有他的美意在裡面。 內心騷擾 我們行事,若比聖靈引導的時間較早,雖然我們所行走的道路,是在神的安排當中,所做的事,也是合乎神的旨意,但我們的心中總是像波浪翻騰地騷亂不安。譬如兩條路擺在你的面前,神引導你向右行,按神的引導所規定的時間,是要你用一點鐘來考慮並決定,而你卻只用三刻鐘的工夫,便決定向右前行,結果你雖然是行在神所安排的道路上,但你的內心總是騷亂,聽不見「有聲音說,這是正路,要行在其間」(賽三十21)。主耶穌說:「我的時候還沒有到」,「我的時候還沒有滿」(約七6-8)。所以我們行事,不特要按照神的旨意,還要按照神所規定的時間去做,這樣才能蒙神喜悅,而我們也得了平安。 義人的腳步被神立定(詩三十七23)聖靈的引導是一步一步的,他不能將下月或明年所當行的事,在一個時間內,全都告訴我們。我們有了第一步的亮光,就行走一步,隨後,神也就將第二步的旨意向我們顯明。我們若要等到全部的亮光得著了才走,那是不可以的,也是不可能的。許多人已得了神所指示的第一步亮光,但卻憂慮到第二步究系如何,就連第一步也不敢行。例如神引導一個人不要再做某種生意,但那個人想到家口的眾多和生活的困難,就不肯順服,因此,第二步的引導也就永遠得不著。所以不要為明天掛慮,現刻的本分現刻就該去盡。雲柱,是一步一步地引導以色列人,行走曠野的路程(民九11-23)。 (四)引導與保證 或問:人能否保證,所尋求得的神的旨意,是絕對不會錯的?依筆者的意見,極少數的人能作這樣的保證,極少的人能肯定說,他所尋求得神的旨意是不錯的,他所行走的道路,完全順服在聖靈引導之下。因此,第一,我們應當安靜地與神同行;讓神親自向人證明,我們所行的、所為的,是合乎神的旨意;這樣,比我們自己宣告,是更為妥當的。第二,人,因肉體的軟弱,對於事情難免有誤解或錯看的,所以我們應當十分儆醒地觀察所行的有無越出神旨意的指引,若有一些,我們寧可自動地認罪,宣布自己曾錯看了神的旨意,切不可為要顧全面子,將錯就錯,以致貽辱主名。 (五)神直接的旨意與神許可的旨意 神直接的旨意,是神直接所定,要人遵行的。神所許可的旨意,是人自己所喜歡行的心意,經向神要求而得到神的許可的。但要注意,神所允許可行的事,不是可以犯罪,可以不合道德教訓,或可以越出範圍以外的。神直接的旨意,是神最好的旨意,遵行這樣的旨意,是最有福的,蒙神喜悅的。許多人因揀選神所許可的旨意,而失去神直接旨意中最好的賞賜與祝福。主耶穌在客西馬尼的三次禱告中都說:「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旨意」 (太二十六39)。這是我們惟一的榜樣。 神所許可的旨意,從聖經中舉數事為例。 例如以色列人在曠野求肉吃(出十六1-3),神就把鵪鶉賜給他們。他們欲貪而無厭,心靈反而軟弱了。「反而在曠野……心靈軟弱。」(詩七八26-29、一○八13-15),還有以色列人要求立王,也是一樣。(撒上八4-9) (六)神的旨意與神的法則 我們明白了神的旨意,在遵行的時候,還需要依照神的法則。例如摩西已經知道,建造會幕是神的旨意,但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照著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這樣的話在出埃及記第三十九章里,曾經提了九次(1、 57、21、26、29、31、32、42)。可見神不但要摩西遵 的旨意建會幕,至於一切所作的還要照著神的法則。 (七)凡事要察驗 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二十一節,「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 凡事總要察驗,要曉得什麼是神的旨意。對每一小事,每一細節,我們都要謹慎,都要察驗,若我們不加謹慎,不加求問,便自以為是神的旨意,就隨便做去,這樣會極易受欺騙的。因為沒有經過察驗而受欺騙的事情,聖經上也有記載。例如以色列人因為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中了基遍人的詭計(書九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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