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復活節證道(哥林多前書15:1-10)
哥林多前書15章這段經文,給復活提供的是法庭的見證,而不是科學的見證。因為任何歷史事件的證明只能是法學見證:歷史案件不可能重演。然而法庭的審判依據的是事實(證據)和法律(聖經),法庭的判決仍然是真實的。科學無法證明基督和他的復活,因為實驗室證明的一個基本條件是事件的的可重複性:重釘基督十字架只能是鬼魔的道理。
在所有的證人中,保羅的歸正是最不可思議、也是最有力的證明。若非“邪教”中人,保羅關於復活的見證無可推諉,無論是他生命的更新,還是捨命的侍奉。並且,保羅是復活耶穌最後向之顯現的人——此後不再有人有保羅的見證經驗——這個“末了的顯現”表明:成了,更多顯現已無必要。
以下經文可以合併參考:
【哥林多前書15:8-10】8末了也顯給我看。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9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10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
【哥林多前書4:9-13】9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10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里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11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12並且勞苦,親手作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13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
【提摩太前書1:13-16】13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作的。14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里有信心和愛心。15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16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