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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送交者: huang45 2002年04月01日18:26:1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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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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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耶穌基督未出生之前,十字架是用來凌虐致死的工具。例如在公元前519年,波斯王在巴比倫將三千名政敵釘死在十字架上。後來這種處死的方式被羅馬帝國沿用,懲罰非公民及奴隸。

當耶穌為我們的罪死在加利利(彼得前書2章24節),十字架就有了新的意義。我們的救主「藉着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使我們免於審判,與上帝和好(歌羅西書1章20-21節)。

使徒保羅深知十字架的重要性。在很多所做的事上,他大可為自己誇口(哥林多後書11章16節-12章13節)。但在他給加拉太人的書信中寫道:「但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加拉太6章14節)。當我們理解到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做的一切,我們就會變得謙卑,明白自己的能力是多麼的微不足道,只有上帝的工作才是萬能的。

復活的救主邀請所有人,憑着信念謙卑地來到他的面前。藉着相信他代我們死在十字架上,我們就得到了徹底的赦免。

難怪聖詩作者邦拿(Horatius Bonar)會如此讚嘆:「哈利路亞歸十架!」

   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是救恩拱門的拱頂石。若是將它拿走,則整個救恩計劃的結構將會毀於灰盡。
  福音的好消息就是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哥林多前書 15:3 ), 而且又復活了( 4 節)。基督復活就是他的死已救贖我們的罪的明證。

  犯一個罪的代價即是死, 因一人的過犯眾人皆死了(羅馬書 5:12-15 )。若耶穌為人類所有的罪付出代價,但除了一項以外,那他就無法復活了,因一個罪就足以讓他留在墳墓里。

  耶穌的復活即證明他已完全付了贖罪的代價。當他大聲喊叫「成了!」(約翰福音 19:30),救恩的工作就已經成了,上帝的心意滿足了,因基督從死里復活為救恩的完成作了見證。

  這個得勝不應只在每年的一個特別日子來慶祝,而是要在每周的第一天,甚至每天來慶祝。因基督並沒有留在墳墓中,而是已征服死亡復活了,所以我們可以藉著這位復活、永活、快要再來的救主,活在完全得救的喜樂中。

復活節主日的早上,我們教會的聖餐檯上有兩朵不同顏色的玫瑰,當我凝視它們時,心中充滿了喜悅。
  紅玫瑰代表小布萊恩的出生,他是受難日來到世上,所以在這特別的主日,我們為新生命獻上感恩。

  黃玫瑰代表屬靈的新生命,上周三晚間,讀六年級的珊卓拉在少年助道會決志,相信耶穌基督是她的救主。聖誕節時,她曾收到一份我們教會為貧困家庭準備的禮物,後來她定期來到我們教會,聽了上星期三的訊息後,她決志信主並重生得救了。

  在我們慶祝復活節的早晨,我不得不想到這些新生命,救主不只創造萬有(歌羅西書1:16),他也是屬靈新生命的起源,因為他犧牲生命並且戰勝死亡。他的復活使我們的生命更有意義。讓我們確信,將來會有一個新的「屬靈身體」(哥林多前書15:44)。

  在這復活的日子,讓我們再次為耶穌的復活獻上讚美感謝!

對尚未信主的人而言,復活節的故事中最難以理解的,就是那個星期天的早上,耶穌的墳墓被人發現是空的。
  有些人就是單純的否定它,說那婦人及其他人找錯墳墓了。另有人則認為耶穌被埋的時候並未真正死亡,他可能又醒了過來,自己走出墳墓──即使羅馬兵丁見他已死了(約翰福音 19:33 ), 即使有人證看見血和水從被槍扎的肋旁流出( 34 節),即使耶穌的身體被用細麻布加上一百磅的香料緊緊的裹住( 39.40 節)。

  西元第一世紀時,即使是基督的敵人也都同意他確實已死,而且墳墓是空的。他們賄賂看守的兵丁,說耶穌的門徒偷走了他的身體(馬太福音28:11-15)。

  耶穌活生生的從墳墓中出來,這事對我們的意義非常重大。當有基督徒朋友或我們所愛的人逝世,我們因此能夠確信,將來會再相逢。人死後的身體可能化為塵土,但是上帝不會遺忘它,它將會轉換為天上的形體(哥林多前書 15:35-50 )。這不是妄想,乃是有確實證據的盼望。

主啊,我們為耶穌的空墳墓感謝.

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宗教都是崇拜一些偉大,但已經死去的偉人或哲學家。只有基督教是崇拜活神,復活的救主。
  有個傳教士給一群人解釋這個真理。他說:“我正在旅行,來到了一個交叉路口。我正在要找人問路的時候,發現了兩個人,一個是死的,一個是活的。我應該向哪個問路呢?死的還是活的?”人群回答說:“活的。”然後傳教士接着說:“你們為什麼要跟從一個死去的偉人,為什麼不跟從活着的耶穌基督?”

  如果我們確確實實相信耶穌基督復活了,我們就很容易相信聖經所說的其他內容。如果我們不接受這個基本內容,我們還不如把整本聖經丟到一邊。如果基督沒有復活,他就是沒有復活,那他就違背了他的諾言,他的預言也錯了,我們仍然生活於罪之中。

  有一個小女孩住在一個陵園邊,她經常要在天黑以後步行經過這個陵園。當有人問她:“你是否感到害怕過?”她說:“哦,不,我的家就在邊上。”

  如果我們相信復活的基督,我們就不必擔心死亡,因為我們的家就在邊上

多年以前,我預定要去賓夕法尼亞州的一個聖經會議上演講。會議開始前幾天,籌備委員會有人打電話到我辦公室。密西根州一家報紙報導了我的死訊,有關剪報寄給了賓州某人。消息很快傳遍了當地,會議工作人員為查證這個消息打電話給我,如果屬實,他只好找人替代。這事件的起因是一位和我同姓的人死了。有人卻輕易斷言報導中說的就是我。
  我到達會議的會場,發現聽眾個個神情好奇。我於是選了啟示錄1:18作為我的講詞,說:「你們聽說有關我的死訊是真實的。我確曾死過,但我現在站在這裡,從死里站起來,要活到永永遠遠。」啟示錄1:18是講耶穌的死和復活,但也提示我每一位基督徒所遇到的情況。以弗所書2:1說我們的靈命死於罪惡之中,但又復活了(2:5)。每一位基督徒都可以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加拉太書2:20)

  這也是你的見證嗎
死亡會從我們身邊偷走我們心愛的人,但是對跟隨主耶穌的人來說,分離只是暫時的。主耶穌的復活使我們得到一個確據,就是死亡不能抓住他,所以墳墓也不能圈住在我們之前死的孩子們、父母們、朋友們以及同伴們。主耶穌的復活是我們希望的基石。

美國布道家慕迪(D. L. Moody, 1837-1899),曾說到一位在英克曼(Inkerman)戰役(克里米亞戰爭,1854年)被擊中後仍能爬回營地的士兵。當人們發現他面孔朝下地躺在那裡的時候,在他的前面的聖經是打開着的。他的手被他的血黏在那一頁上。當人們舉起他手時,他們清楚地看到那一段話。這個經節是:「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翰福音11章25節) 慕迪說:「我想要的就是這樣的信仰,這種個信仰即使在死亡中也能給我安慰、甚至能將我和我所摯愛的人聯在一起。在復活的榮耀中,停留在世上的黑暗與悲哀將不復存在」

你正處在深深的悲痛之中嗎?如果是的,請從下面的句子中找到安慰:因為主耶穌的復活,我們也必能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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