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美國的時間不長,不到半年,信主的時間更短,因為是在我來美國之後才開始的. 其實,最初的決志,並非是 真心決志,那時的我只是對聖經比較感興趣,可是,主要的目的是在從聖經中挑刺,因為我實在無法接受耶穌三日後復活的事實.可能與自己是學醫出生有關.於是,我總是在想象當時的門徒怎樣編造了這樣一個近乎神話般的故事,去向百姓傳福音.因為四福音皆是由耶穌的門徒寫出來的,而且是在耶穌死後寫的,這在我看來,難免有些自家人吹捧自家人之嫌,就象法輪功分子拼命吹噓李洪志一樣.而且,已經過去了這麼多年,可能也沒有幾個人會認真去研究耶穌是否真的復活,所以,當別人問我是否決志 時,我總是笑笑說:等我聖經讀完了吧. 如果別人繼續說,聖經是否讀完並不重要,我們本身也有好多問題呢.我還是很溫柔的說, 讓我再想想吧.
像許多人的經歷一樣,我來美國之後,很快就有一些基督徒來請吃飯.這個自然無法推委,首先我對聖經的懷疑還不至於讓我對基督徒產生反感,其次,這裡的基督徒個個都是很有修養的,是我比較喜歡交往的對象.所以,我心裡想,反正信不信在我自己,任憑別人如何規勸,如果我心裡沒有真正的感動,我是不會隨便相信的.於是,我就去了.吃了幾次之後,我的懷疑依舊.我始終認為,信還是不信是發自內心的,而不是為了誰的面子,如果是面子問題,可能我也就不會這麼認真了.有一天,吃過晚飯,一個基督徒打來電話,問是否有什麼問題需要解決. 由於 三言兩語也沒法說情,最後決定去他家聊聊. 去了才發現,他還邀請了另外的一對夫婦,也是基督徒. 聊過之後,他很真切陳啃的看着我:"你可以接受了嗎?" 我 猶豫着(猶豫是我的特色,何況是這麼嚴肅的問題).後來,那個女孩子說,你先接受了吧,如果實在不願意,以後你可以退出,沒有人會強迫你的.其實我當初也是如此,猶豫很久.不過,我可以告訴你,你信了以後,絕對不會後悔的." 這些話花很對我的胃口,因為我的擔心就是在此,我怕一旦決定之後,無法退出,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 既然可以退出,那不防先接受了試試;而且,她那麼肯定的說,絕對不會後悔,也許真的是一件好東西呢.於是,我終於決定接受耶穌 做我生命中唯一的救主,讓他來主宰我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