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條大路通羅馬? |
送交者: 木林 2005年06月21日09:11:1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鄭果牧師 “條條大路通羅馬”,意思是說“殊途同歸”;各宗教都是一樣,何必一定要信基督教的耶穌基督? 一. 條條大路都通羅馬嗎? 這句話可能是源於世紀初的羅馬帝國;當時羅馬強盛,交通發達,有可能使條條大路都通到首都羅馬。 不過,我們應知道一件事:在地上人力可以完成此事,若要通到天上就不可能了;因為人的智力和勞動力是有限的,只能用於物界,無法用到靈界;只能在地上有所作為,不能往天國有所發揮。 二. 各種宗教都一樣嗎? 起初上帝創造人類之時,把良心及所謂“宗教天性”的要與神產生關係的潛能放在人裡面,代代遺傳,人人有宗教的傾向;可惜因為罪惡的緣故,人的良心漸漸失靈,宗教天性也被壓縮。 然而,有少數人感悟罪惡之可怕,人生的虛空,自創宗教,設立教規,設法自救而救人,用心良苦,其志可嘉;但是,人不能自舉其身,己溺人溺,既不能自救,也不能救人;所以各宗教的好處,充其量是叫人為善,卻不能叫人得救上天堂。 上帝知道世人需要得救,也知道人類無法開一條天路由地上通到天上;因此上帝親自開一條天路,由天上到地上來,就是差遣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神成為人,由天上降生到地上,替人死在十字架上,使人的罪得到赦免,又從耶穌得着永遠的生命,叫人可以去到天上。 蒙恩得救的人,是用信耶穌之法,不是用立功之法。(羅馬書 3:27)因為創造人類又救贖人類的上帝說:“除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傳 4:12) 三. 上天堂應具備甚麼條件? 上天堂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 罪得赦免:天堂是極其聖潔,無罪的人才能上天堂與上帝同在一起;可是人的裡面有罪性,外面有罪行,上帝看世人都是罪人。罪人不能靠善行立功而赦罪,也不能靠宗教教主而免罪,乃要靠無罪的神而人的耶穌基督,代死贖罪的救恩,才能得到上帝赦罪的恩典。換言之,主耶穌基督解決了人的罪,信耶穌基督,代死贖罪的救恩,才能得到上帝赦罪的思典。換言之,主耶穌基督解決了人的罪,信耶穌的人,罪已得赦免,有罪變成沒有罪,可以上到聖潔的天堂。 2. 得到永生:上天堂的目的是永遠住在天家;但住在天家必須有天上的生命,如同上帝及耶穌基督的生命。依照自然律來看:海里的動物只能住在海里,因牠們的生命適合在海水中。陸地的動物和人類只能住在地上,因他們的生命適合在陸地上。天上的上帝和主耶穌有永遠的生命,所以能住在天上。人若要住在天上,必須有永遠的生命,否則不能活在天上。感謝主,當你我歸信耶穌之時,主的聖靈就帶着主的生命,進入你我的心靈中,永遠不離開,使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將來上天堂與上帝同在一起。 3.要有中保:我們是罪人,上帝是聖潔的上帝,罪人要與聖潔的上帝和好,必須有個中保 (或叫做中介),中保的資格是神又是人,唯有耶穌基督具備神人兩性,祂能把上帝帶給世人,也能把世人帶給上帝;所以主耶穌敢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 14:6);祂又說: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將要看見天開了,上帝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耶穌)身上。”(約翰福音 1:51) 親愛的讀者:地上可以條條大路通羅馬,卻不能條條大路通天;上天堂唯一的道路就是耶穌基督,因為祂替我們完成了上天堂的三個絛件:赦免我們的罪,賜給我們永遠的生命,又作神與我們中間的中保。筆者勸你現在就決定,作個禱告,接受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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