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主光:關於虛偽、懦弱的基督教徒 |
| 送交者: 楊愛程 2005年08月04日07:30:2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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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虛偽、懦弱的基督教徒 一位曾在2005年5月16日,參加某地區舉行「彩虹之約」(布道會),在會中決了志,又到教會去聚會一段日子,自稱「基督徒」的朋友,表示現在因經濟困難問題,不再想為教會事奉,也不再想理會教會裡那些「虛偽的人」。他解釋說: 1. 「在那個教會,我待得久越覺得那裡的基督徒「很虛偽」、跟人家說自己是基督徒,裝着很nice 的樣子,其實心裡很是會算計的。」 答:閣下在布道會中決了志,現在又因經濟困難問題而不去教會了,敢問,當日你是為了甚麼而「決志」的呢?你是「決志」想去作甚麼呢?一般理解,布道會決志的人,都是為承認自己是罪人,但感謝主耶穌愛罪人,為罪人死,叫信他的人得永生。所以「決志」是決定離開罪惡、悔改歸向耶穌,做他的門徒。倘若你當天也是這樣決志的話,今天你只為經濟問題而不再去教會,又批評別人為「虛偽的基督徒」,敢問你自己虛偽不虛偽呢?親愛的弟兄,不要這樣批評別人,其實教會裡有許多軟弱的基督徒,今天你捉到他們的「軟弱」,指控他們虛偽。他日他們捉到你的「軟弱」,指控你虛偽,這樣他們絆倒你,你又絆倒他們,豈不是中了魔鬼的詭計?要知道,連耶穌十二個門徒中也有一個虛偽的猶大,是不是因為這樣就證明耶穌不是基督,整個基督教都變成不可信的呢?你應該專心仰望耶穌,祂才是你歸向的對象,教會裡那些軟弱而可能表現得「虛偽」的人,不是你信的對象。因為經濟困難問題,而捨去永生,就是本末倒置了;就如因為早餐不好吃,而不肯去看醫生一樣不合理,對嗎? 2. 「我覺得教會裡面的那些「香港的」(基督徒),和「台灣的」(基督徒)都很虛浮,一點都不像個基督徒。大陸的(基督徒)也就是一幫愚信的(人),信什麼、和為什麼要信基督都還沒搞清楚,還大談特談自己信了基督,已經得了永生。」 答:閣下只去了幾次教會,現在又因為經濟問題而沒有再去了,你從那些數據得知「香港的、台灣的」都是「虛浮的基督徒」呢?他們如果真的「虛浮」,這與他們的原居地又有着何種關係呢?難道凡是從香港和台灣來的,就必定是「虛浮」的?同樣,為甚麼「大陸的」都是「愚信的」呢?難道從中國大陸來的人,就真的沒有一個先搞清楚自己信甚麼,和為甚麼信,就糊胡塗塗的信了基督,又糊胡塗塗的得了永生?親愛的弟兄,不要這樣說,即使你觀察到的,都是真的,也要體會別人的軟弱。因為教會裡夾雜着許多軟弱的基督徒、初信的基督徒、假基督徒...,但也有很真誠、很良善、很愛主、很熱心的基督徒。為甚麼你只看一些壞的,不看一些好的呢?你到水果店去買新奇士橙,遇到幾個「爛橙」,你就說:「新奇士種的都是爛橙,以後凡是新奇士橙我都不吃。」你說可笑不可笑呢? 3. 「我感覺到,他們都是一幫怕死的懦夫聚在一起,裝出認罪的樣子,來博取永生。什麼坐飛機呀!感冒啦!開車等等無聊而又雞毛蒜皮的事,都拿出來祈禱。」 答:「怕死的懦夫」這句評語又從何而說呢?設若,一個人怕為國家死,他就是懦夫;但是一個人怕死而不敢吃污染的食物,這有何不對呢?我承認,凡是基督徒,都是「怕死的人」,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罪的工價乃是死,而且死後有審判(希伯來書九章27節),所以他們及早悔改歸向 神;他們也怕「坐飛機」、「感冒病」....,因為如果這樣死去,而沒有為 神做過甚麼好事善事,見 神面的時候,就慚愧不堪了。但是,如果他們知道自己是照 神的旨意而死,他們就無所懼怕了,因為知道自己有永生。筆者不明白閣下為甚麼不怕死。你會甘心隨隨便便的死嗎?你一生做過許多對不住良心的壞事,難度你不怕 神的審判嗎?如果你真的不怕,那麼你就是「不識死」的妄漢了。聖經告訴我們,全能的 神是我們的天父,天父喜悅我們這些做兒女的,不論大大小小的事都告訴他,那怕是「雞毛蒜皮的事」,天父都不嫌棄且聆聽我們的禱告,因為天父所看為寶貴的,不是那些「雞毛蒜皮的事」,而是為兒女的心,像我們每一個做爸爸的,都喜歡自己的兒女將大大小小的都告訴我們一樣。 4. 「而且還不能讓人提問,質疑聖經的內容,否則就說你不是基督徒,說你是敵基督,要嘛就說你會像猶大那樣。所以我現在覺得很失望,而且現在經濟上很大的困難,不太想為教會做事奉,也不再想理會那些教會裡的人了。」 答:筆者深信事情必不會像閣下所說的,因為整個基督教,都非常喜歡任何人提問、和質疑,只要遁正途,有禮貌地問,從來沒有一間教會的傳道人和基督徒不歡迎的。由於閣下說:「...否則就說你不是基督徒,說你是敵基督,要嘛就說你會像猶大那樣。」筆者深信,這樣的評語,必定是與你很熟識、很親密的朋友,才會這樣不客氣地勸你、和責備你的。很可能他們為你焦急,認為直接一點指出你的「不是」,或許你會醒悟過來。所以,你不應該失望,更不應該停止聚會,因為你到教會去,不是為與人鬥氣,而是為要尋求永生的真理。你應該謙卑一點,以禮相待、以誠求問、以愛待人、將心比心、務實求證...,你必定會找到真理的。 另一位也曾參加過「彩虹之約」,有「同感」的朋友,讀到上述這位曾經決志,後來退去的「基督徒」的心聲,就在 2005年5月16日作出如下的「回答」。筆者藉此「再回答」這位朋友: 5. 「非常理解你所說的,我也有類似的感覺。我在的那個教會,總是宣揚信主後就不怕死了。甚至要出連禍時,別人都驚慌失措,只有他們泰然若之;又覺得主來接他們;得了癌症的老夫婦夫也不再看病,等着進天堂。這和『法輪功』有甚麼區別呢?」 答:這位朋友所舉的幾個例子,都沒有詳細說明背景和原因,未能準確為你解答。問題是,如果一個人信了主之後,因為知道自己有了永生的把握,而不再怕死,這有甚麼不對呢?這是別人的改變,聽的人應該替他們高興才對,為何要說他們「虛偽」呢?(因你有「類似的感覺」,所以與上述那位朋友一樣,以為這就是「虛偽」)他們出了車禍,別人都驚慌失措,他們卻「泰然若之」,這又甚麼不對呢?難度他們也要驚慌失措,你才認為值得他見證自己信仰的實在嗎?得了癌症的老夫婦不再看病,因為他們認為自己老了,看病和接受手術都是痛苦的,何必多受一些無謂的苦?信了主已經有永生,肉身的死,遲早也要臨到,何必介意呢?筆者看不出「不再看病」的決定,有甚麼不對;也看不出,他們決定「不再看病」,為什麼會影響你不再去教會;更看不出,為什麼這樣也與「法輪功」拉上關係?除非閣下提出詳細一點證據,證明上述這些人有異於常理的行為,閣下的指控才能成立。 6. 而且非常歧視異教徒,哪怕一個信佛的一生行善的人,也得不到他們的認可,覺得反正是下地獄的。 答:這是最大的誤會。聖經重複了近百次,說明 神將來審判人,是「按各人的行為」來報應各人。佛教徒和任何人都一視同仁,如果一生行善,從不行惡,神絕對不會定他們的罪,將他們丟在地獄裡,因為無從定他們有罪。我們之所以說佛教徒會下地獄,乃因為耶穌替罪人死的救恩,任何罪人接受了,都不需要下地獄;尚若一個佛教徒或任何人犯了一點點罪,他們還要因為那一點點罪而下地獄,因為他們拒絕了主耶穌為他們死的救恩。就如一個醫生有癌症的特效藥,拒絕這特效藥的任何癌症病人都會因癌病而死亡一樣。 7. 反對為動物奉獻愛心,認為動物是低等生物,是 神準備給人利用的,不值得我們浪費時間。但是...在我和加拿大的一個好友兼教友溝通後,她建議我暫時不要再去教會,可以通過閱讀,聽一些好牧師的講道,建立自己與 神的關係。你可以試試。 答:基督教絕對不會反對為動物奉獻愛心,其中必定有誤會。可以想象的,必定是對一些極端「綠色和平運動」分子,或主張「輪迴觀念」者所提倡的「不殺生、不吃肉」之類的觀念有關。要知道,聖經的確告訴我們, 神將潔淨的動物賜給人類當食物。如果是因為這麼簡單的問題,就停止到教會去聚會,這樣的勸告才沒有聖經根據,因此不應聽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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