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徒的稱義 |
| 送交者: 木林 2005年08月04日07:30:2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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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稱義 8.因着恩典,不是因着行為 但是,使徒雅各不是說亞伯拉罕因他的行為稱義嗎?行為是我們稱義的證據,而不是原因。雅各的目的就是想說明,真信心必定會通過善行而顯明為活的信心。因此,那些仍然放蕩無羈,無法無天的人所具有的並不是真正的得救的信心。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 亞伯拉罕是一個重生得救的人,但是他之所以稱義並不是因為他的行為,而是因信稱義。“亞伯拉罕信上帝,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3)。 當然,善行也是需要的,更是有益的。善行使上帝得榮耀,使他人得造就,使我們自己也得到稱義的確據。同時,善行也會為福音增加色彩,成為帶領人得救的一種途徑。但是,善行在稱義之事上並沒有什麼價值。因此,不管是所有的善行,還是一部分善行,都與人的稱義無份。 人之所以不能因行為稱義,這是因為: 聖經中明確地把行為排除在稱義之外。“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20)。“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羅4: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2:16)。“沒有一個人靠着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加3:11)。 《羅馬書》4章所提及的亞伯拉罕和大衛的生平說明,在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之間,在稱義方面並沒有本質的不同。但是,也確實有一個不同之處:天天舉行的獻祭表明了他們的罪,這些獻祭在當時是必不可少的。這些獻祭時時提醒以色列人,他們的罪債還沒有償付。信靠上帝的以色列人望着獻祭,所見到的是基督將來再要作出的補贖,他們就得了安慰。在舊約聖經中,對這種安慰的感受不如在新約聖經中更明顯。 另外,在稱義的方法上,舊約聖經中,聖徒們所信的是基督將來的獻祭。那時,贖價還沒有付上,但是,舊約聖徒也因着他們對即將到來的基督以及他要付上的贖價的信心而稱義。現在,上帝的子民因着在律例上所寫的有礙於我們的字據已經被塗抹而高興歡喜(西2:14)。在五旬節的時候,聖靈澆灌下來,並與基督的教會同在,使教會更加清晰地認識到基督贖罪的大工及其應用。 11.稱義和成聖的區別 上帝使人稱義,也必定使他成聖。“藉着我們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1)。所以,那些繼續在罪中留戀不返的人並沒有稱義。我們與羅馬天主教的主張截然不同,我們認為聖潔並不是成義的原因,而是稱義之後所產生的。 雖然我們無法把稱義與成聖完全分開,但我們仍然能夠作出以下的分別: (1)稱義在今生完全;成聖則是直到上帝的子女離開這個世界時才會達於完全。一個基督徒要畢生與自己的罪性---也就是老我爭戰,至死方休。 (2)稱義發生在人之外,是上帝的宣告。成聖發生在人心中。在成聖的過程中,人得以更新,更加合乎上帝的形象。 (3)稱義所消除的是罪債,成聖所消除的是罪污。 稱義永不會喪失。 已經稱義的人可能信心程度會減弱,也可能失去起初的愛心,暫時失去上帝的恩寵,但是他們的稱義絕不會喪失。如果他們稱義了,他們就是被揀選的。他們不會從揀選中墮落,同樣也不會從稱義中失喪。當他們被稱為義時,他們就與基督聯合在一起。基督的肢體還會被掰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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