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天 彼得和我 |
送交者: 篤信 2018年03月15日06:19:1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路加福音22章34節) 彼得為什麼不認耶穌? 原因很簡單。當時彼得十分害怕,而且他很累。這不是說他三次不認主耶穌的事值得原諒,而是我們可以理解他的情況。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捉拿,祂整夜被審訊,彼得已經盡了他的力量。 “有一個使女看見彼得坐在火光里,就定睛看他,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彼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祂。”(路加福音22章56-57節)。彼得從未想到自己會被一個使女質問。她這句話頓時使彼得嚇了一大跳,他不加思索就脫口而出。然而,他一旦說謊表示不認識耶穌,就不能再走回頭路了。他必須繼續撒謊下去,越陷越深。 彼得不認主耶穌的兩個鐘頭前,他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見約翰福音18章10節) 。我認為彼得已準備好,在那天晚上為基督而死。他絕對不是個貪生怕死的懦夫。他知道自己出現在大祭司的院子裡,是要冒很大風險的。我認為(雖然我不能證明這一點),如果彼得被帶到大祭司面前,他會臉露笑容,說:“是的。我是耶穌的追隨者”。他願意跟着他的主,走上十字架的道路。他是個赴湯蹈火、義膽包身、勇往直前的那種人。 那麼彼得前後不一致,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彼得完全沒有心理準備,面對一個使女的質疑。她的質問讓彼得措手不及,他撒謊說不認識主耶穌。但一個謊要用更多謊言來圓謊。 正如著名的解經家亞歷山大.麥克拉倫(Alexander Maclaren)所說的那樣,“一項罪行衍生更多罪來。魔鬼的多群獵犬四出尋找獵物。” 彼得三次不認主耶穌,並非偶然的事。一子錯,滿盤皆落索,就這樣地,他讓自己陷入困境。當晚,他犯了以下的七大錯誤: 1. 他應該聆聽時,他沒有聽而是在說話。 彼得不該在那群捉拿主耶穌的人當中生火取暖。正如一位作家所說:“如果他的信心仍然火熱,還沒有冰凍的話,他就不需要借火來溫暖自己了。”彼得與逮捕耶穌的人在一起,就很容易讓對方識穿自己的身份。他不該在敵人的陣地生火取暖,將自已落入“溫水煮青蛙”的陷阱里。 彼得的做法是自設陷阱,自投羅網。當我們第一次欺騙別人時,就好像蠶吐絲作繭,把自己裹在裡面。其實,彼得只欺騙了自己,其他人從不相信他是說真話。他的臉色和語氣讓他露出馬腳。他們都知道他在撒謊。 約翰福音1章42節:“於是領他去見耶穌。耶穌看着他,說:你是約翰的兒子西門(‘約翰’在馬太福音16章17節稱‘約拿’),你要稱為磯法。( 磯法翻出來就是彼得。)” 磯法是亞蘭語,其希臘語為彼得,是石頭(rock)的意思。彼得,這塊石頭,在關鍵的時候就脆弱地粉碎了。他不是一次不認主,而是三次。在彼得的餘生中,他不會忘記當日在黎明前,自己有三次不認主耶穌。讓我們思想及謹記哥林多前書10章12節的經文:“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如果我們認為自己不會像彼得那樣犯錯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在我們每一個人裡頭都有那麼一點彼得的影子,而且有很多人非常像他。 彼得的故事提醒我們不要說話太多,聽得太少,高估了我們的能力,低估了我們的軟弱。要從彼得的失敗中吸取教訓,免得我們重複他的錯誤。 親愛的主耶穌,求禰幫助我們認清內里的軟弱,救我們脫離裡頭的那個“彼得”。阿們。 《恩典大過我罪Grace Greater Than Our 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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