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見證是耶穌如何改變你的故事。彼得告訴我們:神選派我們去廣為他做工,為他向人述說,講述他怎樣徹底地改變你」。這就是見證的重點——分享個人信主經歷,正如在法庭里,證人的責任只是講述事情發生經過,並不需要辯護、證實事情真相或作出裁判。
耶穌說「你們要作我的見證。」而不是「作我的律師」,他要你與人分享你的故事。分享你的見證是你在世上使命的重要部分之一,因為你的見證是獨特的,你若不與人分享,這見證便永遠喪失了。你或許不是聖經學者,但你是你生命的權威,別人很難與你爭辯你的個人經歷。事實上,個人見證比一篇講道更有果效,因為未信者視牧師為「專業推銷員」,而你卻是個「滿意的顧客」,所以你有更高的可信度!
個人故事比原則更容易令人感同身受,人們也喜愛聽。故事能抓住人們的注意力,也令人記憶長久。假如你一開始就引述神學家的話,未信者可能會不感興趣,但他們對自己未曾有過的經歷卻有一種天生的好奇!分享的故事能搭起關係的橋梁,讓耶穌從你的心走進他人的心。
個人見證的另一個珍貴的地方,是他避免了一些智性上的防衛。很多不接受聖經權威的人,會有興趣聽個人謙卑的見證·所以,保羅在六個不同場合併未引用經文,反而用自己的見證去講解福音。
聖經說:「......常常作好準備,去回答那些問你們為什麼懷有盼望的人,但要用溫柔敬畏的心回答。」「隨時準備好」的最佳方法就是將見證寫下來,牢記重點。你可將見證分為四部分:
1.遇見耶穌以前,我的人生如何。
2.我如何了解我需要耶穌。
3.我如何委身耶穌。
4.耶穌在我生命上所做的改變。
當然,除了得救見證外,你仍有很多其他見證可以與人分享。每次神幫助你的經歷都是一個故事,將所有神帶領走過的困難、境遇、危機列成清單。然後敏銳地在不同的情況當中,將這些故事使用在你未信主的朋友身上。
大衛禱告說:「求你教導我生命之道,讓我走在正軌中。」可悲的是,我們雖遭遇許多事,卻不曾從中習得功課。聖經論到以色列人說:神曾多次拯救他們,但他們仍不從中汲取教訓,直到最終為他們的罪所滅。」你可能就遇見過這樣的人。
以上摘自“標杆人生”,弟兄姐妹們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