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秋雨聖約教會:教會當追求什麼樣的自由? |
送交者: nightsong 2018年09月05日08:26:1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一、反思秋雨聖約教會的自由觀
王怡領導的秋雨聖約教會這幾年為捍衛所謂信仰自由,堅持不懈地與政權抗爭的做法,已經相當嚴重地偏離了聖經的教導。 ——因為他們無法想象,政治不自由基督徒如何敬拜上帝? 可是當我們回到聖經里,上帝從來沒有把這種從政治權利角度視為的“信仰自由”當作自由。無論人們怎樣論證與宣揚人類自由觀的起源與基督信仰有關,但這不是聖經里所啟示出來的基督徒應有的自由,也不是路德當年在《基督徒的自由》所竭力申辯的自由,更不是基督徒應當捍衛的自由。
從秋雨聖約教會的一般信徒,到其領導者王怡,都經常表達教會要爭取信仰自由這樣的立場。而且這位秋雨的會友明顯是把他們當作了中國教會的先鋒,中國教會的開路者。
可秋雨聖約教會卻不這樣認為,他們堅信是地上政權要剝奪他們信上帝的自由。因着這個緣故,他們應該向政權挑戰。王怡為此經常鼓動基督徒為了捍衛這個自由,即使搭上性命也在所不惜。——他們根本不相信,復活的基督,已經讓我們獲得了信他的全然自由,任何勢力和權柄都奪不走的自由;他們根本不相信,信仰自由是上帝的恩賜,不是人爭取的自由。(羅6:5-8;加5:1) 聖經反覆教導我們,基督徒信仰的自由,不是從任何生活苦境或政治壓迫下解放,而是望脫離罪的轄制,才得享神兒女的自由。聖經用自由來表達基督徒的生活,僅在保羅的書信里就出現了28次。 在王怡的神學裡,限制人們自由的不是人的罪,而是基於社會系統裡面的罪。所以我們會看到一個現象,在王怡的文章里或者講章里,人的罪性,人需要舍己背十字架跟隨主耶穌的必須時常會被忽略;十字架需要對付的的罪在他那裡,經常被被看成是政治性的,而非屬靈上的。比如王怡在他的《歷史是大寫的基督》一文中,他說,中國人最大的問題是福音並未徹底去掉對君王的崇拜。“就是中國的統治者和中國人對統治的理解,自古以來,直到二○一七年,從未受到一神崇拜的約束,對國家、*政*府和*領*袖的崇拜,也從未被對基督的崇拜所打破”…“ 主給我們的太多,我們給主的太少。因為福音還沒有徹底去掉我們對君王的崇拜。因為你怕誰,你就在崇拜誰。聖經里說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些相信的(羅1:16)。可是王怡卻堅稱福音的能力連國家偶像都打破不了。 王怡在他的牧函《什麼是教會的良心自由,和信徒的言論自由》一文中更有直接的表達:“我非常感恩的,是歸正學堂在為國家禱告月中,對孩子們的教導。老師們給同學們放映了大*屠*殺的紀錄片,講解了**的真相,又看了流亡海外的一代中如何被福音得着的故事,孩子們了解到*張*笠牧師的逃亡和信主歷程。我不敢說,聖約歸正學堂,是不是全中國唯一一間能夠真實地教導學生當代中國史、並在福音中去了解國家的罪惡和上帝的作為的學校。” 看見沒?他們給孩子灌輸的主要還是國家的罪惡真相。當然筆者不是說那些些不是真相,不是罪惡。但這不是作為教會該教導的內容。孩子們了解了這些真相,就會認識福音的大能嗎?作為以神的獨生子被釘十字架為代價的福音,難道就是讓孩子們認識這些真相嗎?教會以這樣的仇恨教育無助於孩子們認識神,親近神;教會以這樣的仇恨教育只會增加孩子們的仇恨,讓孩子們漸漸地地忘記了自己同樣也是罪人,有一天也可能成為劊子手。聖經里教導的“上帝的作為”在孩子們心目中,就這樣失去了實際的意義。因為福音的功能王怡給更改了。 在這篇牧函里,他說“在一個良心和真相被遮蔽的時代,福音必須更新我們對歷史的記憶和對現實的認識;福音必須打破我們生活中的一切謊言,揭示我們生活中的一切恐懼;福音必須呈現和面對現實的悲劇。…。而這一切的目的,是把我們和我們活在其中的一切,都引向基督的十字架” 王怡這裡講的三次“福音”,福音的功能被指向為,打破謊言,以求對社會真像的“認識”。這與聖經裡面對福音確認的功能嚴重不符。福音不是為政治功能服務的;福音是打破我們的罪,以求人認識上帝;福音是讓我們從罪的世界中被拯救出來;在上帝的計劃和愛子的國度里有份。 王怡這首詩所要表達的是,若是沒有教會對地上權勢的抵抗,我們的信仰將不復存在。若真是如此,我們信的神簡直連個螞蟻都不如;因為祂不能保守祂受造物對祂的信仰。 社會系統裡面的罪,是基督徒認識上帝的障礙。像拉美的解放神學家們一樣,王怡和他的教會也是非常喜歡將出埃及的故事作為他神學的中心主題。在《歷史是大寫的基督》一文中,他認為“法老也有很多名字。在巴比倫叫王,在羅馬叫凱撒,在中國叫皇帝,在二十世紀叫元首,在中國叫*總*記。他們本質上是同一個法老秩序,這個秩序的核心特徵,就是以人為神,或以國為神。”….“但在(歌羅西書一章——筆者注)15-17節的意義上,基督秩序尚未在全域影響這個龐大族群的靈魂,法老秩序仍然強大,以一種轄制靈魂的權勢,轄制着中國人的內心,事實上也極大的削弱了教會傳揚福音的能力。”王怡認為,統治者可以以轄制靈魂的權勢而轄制住人心自由,妨礙教會傳楊福音。所以,福音的大能;福音具有的“要救一切相信的”的能力(羅1:16),在他這篇文章里因此統統給過濾掉了。從這個邏輯出發,位於法老秩序中的國家或者君王就儼然成為了魔鬼。魔鬼仇視上帝所做的一切,魔鬼盼望毀滅上帝所做的一切。於是,國家或者君王就作為了教會或者基督徒,首先要討伐和攻擊的對象。 同樣在這篇文章里,王怡非常露骨地說:“我要特別指出的一點是,這個變化對教會的最大影響,就是教會在最近在二百年來所傳的福音,愈來愈忽略了這段經文的15-17節,而只傳18-20節的福音。換言之,我們不傳一位宇宙的基督和永恆的基督的統治,而只傳十字架上的那位基督的救贖。教會時至今日發展出一種成熟的、如何避開15-17節而只傳18-20節的神學敘事和傳播技巧。而將教會的福音,改造為主權國家這個龐然大物之下的一種准福音。”王怡把這幾節相連的聖經完全割裂開,抱怨中國教會這兩百年只傳十字架上的那位基督,不大傳揚執掌主權的基督。而且他明目張胆的建議把歌羅西書1章的18-20節變為改造國家的准福音。——為了改造中國這個這個龐然大物,他恨不得把聖經給改了。 王怡說:在今天的中國教會中,最怕公產讜的不是信徒們,而是牧師們。這根本不是基督徒的心態,而是政治家的心態。王怡和他的教會都可能不記得了,聖經給我們的原則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而是與魔鬼爭戰(弗6:12)。國家的邪惡,社會的墮落,專制者的暴戾完全是靈界那些掌權者、管轄這幽暗世界的魔鬼工作的結果。國家或者君王(實際也包括基督徒)可以受魔鬼的支配或者影響,但他們不是魔鬼。基於此,基督改造的對象從來都不是國家;基督是拯救罪人是離開魔鬼的權勢,而非拯救罪人出人間的邪惡*政*權。十字架上的基督,是對付了罪與死,把神兒女的歷史罪賬一筆勾銷的基督。於是,保羅跨越時空滿含深情地對哥林多的基督徒說,也對我們說,“在你們中間不知道別的,只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林前2:2)十字架是聖經表達的中心;沒有十字架,就沒有基督的救贖,就沒有基督徒敬拜上帝的自由。 由於忽略了十字架救贖的道理,最大的罪就可以預設為不是人違背神,而是社會違背神,國家違背神,統治者違背神。王怡在其《為國家禱告文》說:“因我的國家罪了你,我的時代充滿大惡,我的家鄉遍滿偶像。我雖然蒙恩,得知你的福音,卻如保羅一樣,想起骨肉至親的剛硬、冷漠和無知,我的日子還是荒涼,我走在路上還是憂傷。若沒有你赦罪的恩典忽然臨到,若沒有你向着你百姓守約施慈愛的應許;我活着就沒有安息,只有窒息;我凡事也沒有喜樂,只有苦樂。” 在這個顯然模仿尼希米的禱告文中,王怡全然不顧聖約是上帝與他子民之間所立的約,而不是與某個國家所立的約。王怡將國家與上帝的選民等同起來,這就是犯了一個常識性的一個錯誤:世俗國家等同於神的教會。尼希米的禱告代表的“國”是神的選民,預表神的教會;是神的選民得罪了神,所以才遭如此百姓被擄的大難。但王怡不認為神的子民會得罪神,而是國家得罪了神,外邦百姓得罪了神。王怡這種神學錯誤是根深蒂固的。又如在《歷史是大寫的基督》一文中,他說“我們可以向一個一個單獨的人傳福音,卻很難向一個國家傳福音。” 教會是與神同受苦,不是與國家同受苦;神不是國家,國家也不是神。教會若不見證主,不會被世界所拋棄,而是被神所拋棄。地上任何一個國家與上帝都沒有聖約關係,可是王怡卻經常有意無意來混淆這種關係,目的是為他的“神權政治”作準備。 可是,在聖經里我們會看到,神很多時候不喜歡的不是神百姓的仇敵,如埃及人,迦南人、非利士人等,而是神的百姓自己。無論是舊約和新約,惹神最大怒氣的人,是神的選民。所以身處巴比倫的尼希米,面對神百姓失去家園,淪落外邦的景象,禱告的時候,沒有怨怒神百姓仇敵,而是首先代神百姓檢討罪,還有自己的罪,並求神赦免,求神幫助。因為他知道,是神百姓得罪神,才會有仇敵工作的存在 王怡在這篇《為國家禱告文》中充滿了苦毒與怨恨。在這個禱告文中,幾乎所有犯“重罪”的中國百姓,都列在了他的咒詛之下:“…為這個緣故,我奉你的名咒詛這個國家三十年來的經濟繁榮;因這繁榮建立強制計生和野蠻墮胎所殺死的數億嬰孩的鮮血之上”…“為這個緣故,我奉你的名咒詛這片大地,因為你說,“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民35:33)。”…“為這個緣故,我也奉你的名咒詛一切拖欠、剋扣工人薪水的雇主,因他們把工價留着過夜,滿足自己的貪婪。”……。 可是按照聖經,基督徒的聲音絕不是定罪的聲音,而是呼召悔改,使人在基督里與上帝和好的聲音:“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3:2)。因為上帝差遣祂的獨子降臨的目的,“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約3:17)。王怡置這些道理於不顧,除了把神要處理的罪歸為社會系統裡的罪之外,還有就是要成全他在地上行使“神權”為目的,為他的“神權政治”鋪路。(關於這個問題,楊雅各的文章《當教會醉心政治,終將無力見證福音》已經有很多表述,筆者不再贅述) 王怡一方面要對付社會,一方面他要對付教會內部,凡與他有任何異見的都要清理掉。對王華生牧師判決是:寫書面認罪書,向王怡認罪悔改。經多方證實,緣由如下:
|二、反思秋雨聖約教會的社會行動
由於在王怡的心裡,地上勢力和社會系統裡的罪可以阻擋福音的傳播,可以阻擋人們認識神,可以阻擋人們自由地敬拜神。於是,他要率領他的教會,與不公不義的地上勢力作不妥協的鬥爭。王怡在他的《我為什麼信仰基督教?》曾很坦率地表達過這個心聲“對我來講,要在中國追求自由民主,是一種使命感!是我作為一個基督徒的使命感!我不能夠容忍看到一個不公義的不自由的社會在我眼前,信主後我比以前更加堅定了。從王怡的陳述我們可以看到,王怡是把信仰自由和公民自由是混淆在一起的。可是,基督徒的十字架道路,是追求神的國、神的義為目標,並不是以追求自由為目標的。
這是摘自王怡的《人類歷史是大寫的基督》。若是把裡面的基督教詞彙去掉,這個表述跟古蘭經所提倡的真是沒大區別。就是靠着人的主動殉道,教會自投羅網的受苦,來成就上帝的國。今天,王怡和秋雨聖約教會確實是這樣行的。 1955年,當政府命令所有基督徒必須到官方組織的三自教會聚會的時候,王明道弟兄鄭重地申明了拒絕的理由:“我們是為了信仰”。王怡也經常拉上王明道這面大旗:我們是為了信仰。可是我們看到,當地政府對秋雨聖約教會的騷擾,至今還沒有強制性地要求他們信什麼或不信什麼,也還沒有強迫他們放棄信仰。因此,秋雨聖約教會一系列以上帝的名義堅持的抗爭行為與王明道堅持的不同,與兩千年來為主受苦與殉道的聖徒們堅持的不同。他們高舉王明道,卻不照着主僕的警誡去遵行真理。他們的訴求是濫用上帝之名把普通的公民維權行動神聖化,以此增加對抗的籌碼。“順從神,不順從人”(徒5:29)在秋雨教會與政府的衝突事件中根本不適用;他們冠以的“教案”,不過是為引人注目,以炫耀他們自義的服事。 教會既是基督的身體,基督既為萬有之首(弗1:22-23),則教會必定有能力,有權柄勝過一切,無論是天上還是地上的一切反對勢力。任憑地上勢力的排斥,壓制,甚至逼迫,裡面都有神的美意。那種求政府給我自由和借着與政府抗爭給我信仰自由的做法,前者是三自教會,後者是秋雨聖樂教會,錯誤實質都是一樣的,都是顛倒了基督與世界的隸屬關係,也是顛倒了教會與世界的關係。 上帝要求我們順服政權,即使政權非常邪惡也當如此;因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13:1)。可是今天竟有基督徒認為,專制政權不是神所命的,民主政權才是。這與聖經不符。人間任何制度都是罪人的制度,人類最好的民主制度在神眼裡照樣是邪惡的;因為無論何種制度裡面都充滿了罪惡。彼得說過,“你們為主的緣故,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原文是“權力”,筆者注),或是在上的君王。”聖經從未設置順服制度的前提,因神從未對人的制度不作任何幻想。當然聖經提到順服人的權力不是讓教會逆來順受,是有限定的順服。但根據歌羅西書,我們要認識一件事實,神在這罪惡的世界裡掌管一切。萬有是在基督里造的,所有的權柄也是神為着耶穌造的。這些權柄有時候可能異常邪惡,邪惡到甚至以“三位一體”的神自居,但上帝依然用這些勢力在統管萬有。當上帝任憑不敬畏祂的政權逼迫教會時,教會應當首先謙卑地面對自己,時時尋求上帝的面,不斷地在上帝面前省察自己,而不是以匹夫之勇面對面的對抗,這才是神要我們做的。 "他們若不逮捕我,封住我的口,就不可能全面執行新宗教條例。"——言外之意,沒有王怡這顆擎天柱擋着,中國家庭教會就得落入滅頂之災?這是怎樣一個人物呢? 對於地上政權的逼迫,若是直接深入到屬靈認識,那就另當別論,因為聖經有這樣的立場。比如把愛國愛教、傳統文化,政治意識形態等納入到教義當中等,教會必須予以抵擋。因為那些是魔鬼邪惡權勢的贗品,一旦被教會吸納進去,就會成為侵蝕教會肌體,阻礙基督徒認識神的障礙。但這些在秋雨聖約教會至今還未有發生過。 政府若是所管轄和干涉的與信仰無關,僅限於屬世治理的範圍,那麼,教會就不可以鼓動基督徒對政府的權威構成挑戰,否則就是不順服神。即使是從信仰的角度,教會的信仰行動比如主日聚會,戶外傳福音,教會學校,遭受政府干預的時候,以至信徒被打傷,教會財物被沒收等,教會可以不接受,但不該像秋雨聖約教會那樣藉此與政府形成對抗關係。若是以此理由,走上街頭,聲討派出所,那只是明確的公民維權行動,不是我們基督信仰的內容。因此,基督徒此時需要遵守基於主的命令:“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太5:39)才是順服神,可是在王怡領導下的秋雨聖約教會,卻常常裹挾信仰挑事鬧事。 或許有人要說,在*專*制*暴政面前,基督徒就當捍衛自己的公民權,否則就是與虎謀皮,助紂為虐。沒錯,基督徒有公民權。基督督可以去爭取公民的自由。但是我們必須明白,基督以外的自由,如憲政自由,包括宗教信仰自由都是偽自由。這是因為,人類在基督以外追求的自由沒有任何永恆價值,不過是在不同的奴役方式之間轉換的自由。一個基督徒可以喪失人間各種自由,但絕不可能喪失在基督里的自由;一個基督徒可以喪失人間各種自由,但他依然可以有效法基督的自由,依然可以事奉基督的自由,依然可以敬拜基督的自由。這正如保羅在羅馬書裡所宣稱的:“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里的。”(羅8:38-39) 在哥林多前書裡保羅說為了榮耀神,基督徒有時就當放棄一些自由:“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8:13)若是基督徒與世人一樣,不懂得捨棄,而如此看重權益和幸福,那真是活的比世人還要可憐。 在聖經里,我們看到的主耶穌在服事的時候,每每遇到阻擋,不是退到別處,便是退到曠野(可3:7,6:31;太4:12,太9:1等)。主耶穌從來不和羅馬政府對抗,甚至也不與猶太公會對抗。耶穌是神,祂完全有能力率領天使天軍除滅抵擋祂的一切勢力,可是祂沒有,為了成全父神的旨意,祂捨棄了這個權柄。使徒保羅也是一樣,受盡逼迫與屈辱的,卻從未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主耶穌和使徒保羅常常給人的印象,似乎是非常軟弱,甚至不堪一擊。比如保羅在哥林多後書裡說,“我若必須自誇,就夸那關乎我軟弱的事便了”。(林後11:30)保羅常常誇他的軟弱(林前2:3,4:10;林後12:9,13:4等)。因為保羅堅信,他什麼時候軟弱,靠着基督就更得到剛強(林後12:10)。可是,王怡還有他的秋雨聖約教會,常常展示給公眾的是“剛強”。他們似乎從不會軟弱。從撕掉政府告示,到無畏警察的襲擊,到大義凜然直面生死,處處是一群視死如歸剛強好漢的形象。 秋雨聖約教會打破了2000年基督教會的聖潔常規,秋雨聖約教會如同一個社會機構或政治團體一樣,擁有了專門與政府打官司的訓練有素的專業律師,以及專業人士組成的法律小組。這可以讓他們無所畏懼。律師和法律比天上的神來的更直接,更方便,也更有果效。他們雄辯的口才藉着豐富的法律知識,常常讓自找麻煩的警察,政府官員面面相覷,啞口無言。他們經常以“法律簡訊”的的形式,通報他們教會遭遇的情況,這些成為了他們的依靠,也成為了他們的幫助;尤其也成為了他們的誇口。 這是他們6月中旬發出的《法律簡訊》,注意這是教會發出來的簡訊。所表達出來的思想很明了。既若是不反抗政府的壓制,那麼基督信仰就在懦弱人手中失落了。他們不僅呼籲其教會來響應,而且還呼籲外邦人與他們一同保護基督信仰。 但凡有這樣生命的基督徒,我們無法想象,那軟弱無力、打右臉給左臉的耶穌;一個赤身被掛在木頭上,屈辱而死的耶穌,怎能刻畫在他們的心靈里?
|三、總結
王怡及他的教會從神學認識,到社會行為,已經嚴重偏離了聖經教導。但凡在聖經真理上有點見識的人,都很容易辨別出他們的錯誤。他們與20世紀社會福音派所犯的是同樣一個錯誤,就是認為傳統教會把基督教的問題在於太個人化了;他們常批評傳統教會太過於重視個人的重生與聖潔,而忽視了眼前的社會公義與公正的問題。 所以,王怡及他的教會,就是要通過支持社會公正和自由來求得教會跟隨基督的腳蹤。至於有否聖經支持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廣大基督徒和教會的支持。他們也相信童女生子,也支持傳福音。但基督教信仰在他們那裡,被定義為教會督徒奉耶穌的名所做的各樣社會公義行動。於是他們把精力放在頻頻與現行政權爭戰上,而不是與魔鬼撒但爭戰上。因為在王怡及他的教會的信仰里,把地上政治掌權勢力定義為魔鬼,確認為爭戰對象。這非常吸引人,尤其吸引對社會正義有強烈訴求的部分青年人。可是,福音的內容在王怡他們那裡卻給更改了。 美南浸的RussellMoore博士在文章《社會福音回潮》一文中說,任何除去審判罪之十字架的“福音”,或是將福音從個人與神以及與人和好中移除的“福音”都不是耶穌基督的福音。讓我們記住福音是社會性的,但是社會福音不是好消息。而擁抱社會福音的教會,無論“新興”與否,都不再是教會。 Russell Moore博士的告誡,是非常誠懇的,是非常有益的。我們切記,千萬不要被蠱惑人心的現象所迷惑,也不要被智慧人的智慧所迷惑。雖然它們可能很符合潮流,也很符合人現實的需要。神的心意是讓我們單單矚目祂,單單仰望祂。基督徒的生命是向下紮根,向上才能結出果實。 Isaac Cui
6/19/2018
(註:為求審核通過,有個別敏感詞以錯別字代替,或以符號分開。見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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