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3:14也記述了類似的強調﹕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成為有分於基督的人了(和合本譯作『就在基督里有分了』)。”這節經文為恆忍的教義提供了一個絕佳的觀點。我們如何知道自己是否 “有分於基督”呢﹖我們如何知道自己在過去的某個時間已經聯於基督了呢﹖有一個方法可以讓我們知道自己是否得著了在基督里的真實信心﹐那就是看我們是否到一生的終了都持續地相信。
我們若注意希伯來書3:14的上下文﹐就不會以教牧上不合適的方式應用這節經文和其他類似的經文。我們必須記住﹐在聖經上的其他地方還說到有另外的證據是基督徒救恩的確據(assurance of salvation)﹔所以﹐我們不應當以為﹐我們在死前不可能得著自己屬於基督的確據。不過﹐持續地相信是得著救恩確據的一種方法﹐即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裡所提出來的。他以這點警告他的讀者﹐不應當離棄基督﹐因為在他書寫這段經文時﹐已經有情況顯示這樣的警告是需要的。在這段經文的開始﹐亦即在前兩節﹐他說﹕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噁心﹐把永生神離棄了。”(來3:12)事實上﹐在所有說到信徒一生持續相信基督乃是真實信心標記之一的經文裡﹐其目的從來不是要使那些現今信靠基督的人憂慮﹐以為他們在未來有可能離棄主(我們也不應當以那個方式運用這些經文﹐因為這樣做會使人因錯誤的原因而心生憂慮﹐這並不是聖經寫作的意思)。相反地﹐那些經文的目的總是在警告那些正在思考要離棄主﹑或已經離棄主的人﹐因為他們若果真如此行﹐那就明顯是個標記﹐說明他們起初就未得救過。因此﹐強調持續相信的必要性應當是用來警告離棄主的人﹕他們的背道證明自己的信心從來就不是真實的。
約翰清楚地敘述﹐當人離棄了教會的團契交通和對基督的信仰時﹐他們就因此顯示出自己的信心原本就不是真實的﹐他們從來就不是基督身體的真實的一部分。約翰論到離開信徒團契交通的人說﹕ “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卻不是屬我們的﹔若是屬我們的﹐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他們出去﹐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約一2:19)約翰說﹐那些離開了的人以行動顯示 “他們不是屬我們的——他們不是真正重生的人”。
離棄主的人外表可能有歸正的記號。那些最終離棄主的人﹐也可能會有很多歸正的外在證據。在教會中分得清楚哪些人擁有真正的得救信心﹐哪些人只是在理智上信服了福音的真理﹐心中卻沒有真正信心嗎﹖要區分這兩種人不是容易的事﹔而聖經在幾處提說﹐參加可見教會之團契交通的不信之人﹐也可能會顯出一些外在的記號或標記﹐使他們看起來或聽起來就像真信徒一樣。例如出賣基督的猶大﹐在跟隨耶穌的三年裡﹐他的行為必定和其他門徒差不多﹔他的行為模式和其他門徒的一致情況令人信服﹐以至於在耶穌三年事奉的尾聲﹐ 當祂說門徒中有一位要出賣祂時﹐他們都沒有轉向猶大而懷疑他﹐反而“一個一個地問祂說﹕“主﹐是我麼﹖””(太26:22﹔另參可14:19﹔路22:23﹔約13:22)然而﹐耶穌自己卻知道在猶大的心中沒有真實的信心﹐因為祂曾經說過﹕ “我不是揀選了你們十二個門徒麼﹖但你們中間有一個是魔鬼。”(約6:70)約翰後來在福音書中寫道﹕ “耶穌從起頭就知道誰不信祂﹐誰要賣祂。”(約6:64)但是門徒們卻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