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 第 2 章 第 20 節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
我如今在肉身活着
舊我肉體已死,新我肉體活着
舊我肉體同其罪惡與基督一同釘死十字架,方才罪債付清。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
新我肉體誕生(重生之身體方面)乃清白之軀,因信神的兒子而活。因信而罪債洗清,暫且不再負有。但罪性尚存。
舊我之罪靈更新,新我之靈重生(新靈),與神交通而更新,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新我裡面的是新靈+與聖靈同在。
聖經凡言肉體,皆物質肉體也!基督替死的,乃人之物質肉體也!故人之物質肉體(A)尚且活着,不必死也!即基督無罪之物質肉體犧牲,以換人之免罪之物質肉體(A)也!然基督之物質肉體釘死,等同人之有罪之物質肉體(B)釘死也!即人之舊物質肉體(B)已被釘死,活着的乃是新物質肉體(A)!
我如今在肉身活着,乃新靈之我在新我之物質肉體(A)裡面活着也!
新人與舊人,即已表明人之物質肉體有新舊二分,人之靈亦有新舊二分也!奈何人無明不知如此也!
治死肉體與基督同釘,乃釘死罪性物質肉體及其罪惡,恐肉體之罪反覆,免罪之新我之肉體又犯罪也!即又欠神新的罪債。故須與基督時時同釘!
何以釘死舊我物質肉體?信也!凡信耶穌者,耶穌死,等同舊我物質肉體死也!背十字架,靠神得勝,即可攻克己身!戰勝擊敗治死肉體也!(羅馬書)
愚蠢之徒戕害肉體,如猶大不信耶穌替他死,依靠肉體懸頭自盡,罪不銷也!又如法利賽人不信耶穌替他死,依靠肉體,割皮自殘乃做戲、表面文章自欺欺人者,猶未信也!
此愚蠢之徒之所為,實乃不信耶穌妄靠肉體以得救,陷於肉體二字不可自拔,非靠神靈也! 如敲冰取火,緣木求魚,不可得也! 靠肉體者,無論朝朝兮善待以增益其皮骨肉,抑或暮暮兮苦行以減損其肉骨皮,皆犬類皮毛之兒戲也! 可笑之極,猶不自知也!
聖經微妙之處,不懂者何其多哉!嗟夫!
註:
(物質)肉體必與罪惡相連也!罪性敗壞乃物質肉體之屬性,無論信主前,還是信主後罪性不息。因何?罪自亞當之物質肉體遺傳不滅也!故罪性肉體橫貫一生,唯靠悔改認罪得神赦免罪債,而罪性固不去也! 而靈魂自亞當墮落而蒙蔽不知有神,亦為污靈、罪靈、死靈也!自基督救贖,人靈與神通,靈魂便得救。靈魂即為生命,生命最終得救!
信徒靈(信心)常有軟弱,賴與神不時時交通也!既為信徒,靈絕非罪靈!因何?信也!然則,罪在何處?信徒之肉體也!信徒之肉體或干犯信徒之靈魂,使不與神通,或可拖累致死也!故須治死肉體也! 治死這必死的肉體,即時時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也! 唯信也! 非靠肉體之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