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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行為的信是死的
送交者: 遙投 2002年04月13日02:34:2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信和行為的關係:

信是行為的充分條件,有了信自然會在行為上表現出來。但是有了行為並不代表你
有信。

反過來行為是信的必要條件,沒有行為的信是死的。

信和稱義的關係:

信是稱義的充要條件,因為信才能稱義,沒有信單有行為或者任何其它的形式都是
不能稱義的。

這些關係,是從雅各書和羅馬書裡揭示出來的。隨然側重點不一樣,並沒有矛盾的
地方。

羅馬書3:28 所以(有古卷作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
法。

羅馬書4:4-5: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惟有不作工的,只信稱罪
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這裡強調的是信和稱義的關係:因信稱義而不是因行為稱義。因行為稱義倒是符合
佛家的思想。就象馬戲團里的訓猴,每完成一套規定動作就會得到一定的賞賜,或
許還能積累點兒功德分,久而久之這訓猴就會產生一個固有觀念,這天下沒有免費
的午餐,什麼都得憑自己的修行掙。

人類也有這種固有觀念,想吃飯就得幹活掙,想住房就得花錢租,想成佛就得行善
積德,想圓滿就得去天安門正法多次,你要性急的話還可以自焚。

想得到好處要付出代價好象是天經地義的事,不付出點兒什麼心裡倒不踏實。但是我
們忘了,有一個最根本的好處,我們並沒付出什麼代價,而是白白得來的。

那是什麼?

那就是我們的生命。

你為你那能夠自由支配的身體向神付過租金嗎?“生命無價”,為你的生命付多少
算夠,你付得起嗎?人類憑什麼行為又能承受得起那永遠的生命的代價呢?

天地下沒有這樣的行為!

只有依靠神的救恩,只有依靠神對我們的大愛,這種愛相當於父親對回頭浪子的愛,
只要你回頭,就會享受到,只要你信就能稱義,除此以外別無他法。

雅各書:2-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着行為,不是單因着信。

雅各書:2-24 的翻譯是按原文習慣的語序翻譯的,有點兒大喘氣。我們把它理順再
看就更容易理解了:雅各書:2-24:這樣看來,人稱義不是單因着信還因着行為。


為什麼還因着行為?

因為:

雅各書:2-26: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這裡的重點明顯是在強調信和行為的關係,沒有行為的信是死的,行為是信的必須。
在網上也有人口口聲聲地表示信主,是基督徒,但在行為上滿不是那麼回事兒,那
他所說的信就是死的。

因為信就會有行為,大多數的基督徒的良好的行為就是因着信而自發產生的。

因信稱義,有了信才會有行為。沒有行為的信會枯死掉,而不能稱義。

這就是羅馬書和雅各書相輔相成給我們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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