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基督教要道初階:小要理問答
問1 : 人的首要目的(chief end)是什麼?
答 : (一)榮耀神1,(二)永遠以祂為樂2。
注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十31)。
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四11)。
注2 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神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詩七三25-26)。
根據〈小要理問答〉,人類的存在是有理由的,而這個理由卻不能在人身上找到!因為人類是神所創造的。神按着自己的形像造人。按着人起初被造的樣子,人有着神真正的形像,因為他是以神為中心,而不是以自己為中心的。在罪惡還未敗壞一切之前,人唯一的思想和願望就是要事奉神,並且以神為樂。當人(亞當)首次犯罪背叛神時,一切都改變了。人不再想及神是多麼偉大和奇妙的,而是開始想到他自己。他所顧念的就是,如果他(亞當)可以變得偉大的話,會是怎麼樣的呢?他怎樣可以自我享受一番呢?
兩種心態
我們且把這兩種情況的分別加以解釋。圖1.1代表人(亞當)起初被造時的樣子。他一生的所有活動,都是為着事奉神和以神為樂而做的。圖1.2是我們今日所見的(墮落了的)人。他一生的所有活動,都是為着事奉自己和自我享樂而做的!
圖1.1
結婚
工作
學業完成 神
娛樂
圖1.2
結婚
工作
學業完成 自己
娛樂
當然,不少人的確不是以「榮耀神」和「以神為樂」為人生目標。但似乎又不屬於圖1.2所描述的那種人。他們獻身於別的事物,似乎不是自我中心的。例如有人獻身於服務自己的國家。亦可能有人為「全人類的幸福」而努力。曾經有人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為其處世良箴。可是實際上,這些和圖1.2的生活方式並沒有不同,因為他們都不是以神為中心,而是以人為中心。以人類的幸福為人生首要目的之人,其實是為自己,理由很簡單,他本身也是一個人!所以,唯有基督徒(真心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才可以榮耀神,並永遠以祂為樂。〈小要理問答〉的第一部份,會指導我們如何才能成為以神為中心,來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的人。
榮耀神
「榮耀神」的意思並不是「使神變得榮耀起來。」神本來已經是榮耀的。神從亙古以來已經是榮耀的,沒有一樣神所創造的東西可以使祂比原來更加榮耀。因此,「榮耀神」應該這樣來理解:就是反射神的榮耀。在詩篇十九1我們看見:「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神所創造的美麗世界,就像鏡子一樣。當你觀看那「鏡子」的時候,你會看見神的榮耀。因此,天地的首要目的就是宣揚及彰顯神的榮耀。但在人來說則有點不同:神要我們這樣做,是因為我們想這樣做。諸天除了宣揚神的榮耀外,別無其他選擇。然而,因為我們想這樣做,上帝就給我們奇妙的特權,讓我們去做。這就是耶穌在地上事奉祂的父時所作的。「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你所託付我的事,我已成全了」(約十七4)。耶穌做了神要祂所做的。耶穌那樣做是因為祂願意做。就是這樣,耶穌榮耀了神,並且要永遠以神為樂!
很多人不想榮耀神,也不想永遠以祂為樂。(事實上,除了那些認罪悔改,又信靠基督的人以外,沒有人會那樣做。)由於不願榮耀神的人甚多,所以當〈小要理問答〉提及「人的首要目的是榮耀神」時,他們會不以為然。但〈小要理問答〉是對的。即使一個人不願意榮耀神─即使他不樂意事奉神─他還是得服從上帝。保羅說:「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里拿一塊作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作成卑賤的器皿麼?倘若神要顯明祂的忿怒,彰顯祂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又要將祂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羅九21-23)。換言之,無論是失喪的人或蒙拯救的人,神的恩慈可以顯露並得着稱讚。借着那些失喪的人,神的忿怒和公義則可以彰顯並被尊崇。不同之處在於:對那些失喪的人(就是不肯悔改及不願信靠基督的),神促使他們要榮耀祂,即使他們並不喜歡那樣做。但對那些蒙拯救的人,他們是主動願意榮耀神,並且真的永遠以神為樂。
“首要目的”的意思
〈小要理問答〉雖然提及「人的首要目的」這句話,但我們切不可以為真基督徒的生活是可以分割成很多互不相關的部份和範圍的。當然,基督徒除了有我們所稱為「宗教」的這個目的以外,的確還有其他「目的」(目標、標竿、用意)。換言之,敬拜不是基督徒生活的全部,「為基督作見證」,「基督徒的事奉」等也都不是。我們也切勿以為當某人傳福音的時候,他就必然地榮耀神。很多傳道人傳講虛假的教理,他們並不榮耀神。而很多基督徒在工廠或公司中做他們日常的事務,卻能夠真正榮耀神!正確的看法是,當人要榮耀神時,他會時時刻刻在一切的活動中,都同樣要做神眼中所喜悅的事。忠誠地工作,健全的娛樂,和在主日敬拜神、向未信主的人作見證等。這些都是榮耀神的表現。無疑地,我們所做的某些事情會比別的事情更為重要。但基督門徒生活的正確觀念,是我們要視生活的每一方面都是為着榮耀神,和事奉祂的名而活!
談過生活的整體都要以神為中心之後(圖1.1),我們必須再次強調,除非人悔改歸向基督,他是絕不能活出這種以神為中心的生活的。為着要明白我們怎樣可以榮耀神,永遠以祂為樂,我們必須學習聖經上關於救恩的教導。我們必須學習「人要相信關乎神的真理,以及神要求人所履行的責任。」〈小要理問答〉以下的問題,就是要談及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