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三天,就遇見祂在殿裡,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路加福音2章46節)。
主耶穌是個什麼樣的男孩呢?
路加福音2章41-46節記載當主耶穌12歲的時候,約瑟和馬利亞一家人按着過節的規矩上耶路撒冷守逾越節。守滿了節期後,他們回去,孩童耶穌仍舊在耶路撒冷。祂的父母並不知道,以為祂在同行的人中間,走了一天的路程才在親屬和熟悉的人中找祂,既找不着,他們回耶路撒冷去找祂。過了三天,他們發現祂在聖殿裡,坐在教師中間,一面聽,一面問。這段僅有的內容為我們提供了孩童時期耶穌的唯一記載。《 聖經》記錄主耶穌的嬰兒期到祂30歲開始四處傳道的事跡,當中只有這幾節經文簡述少年主耶穌的故事。雖然我們想知道耶穌由小男孩到十幾歲少年期的生活情況,然而,我們從《聖經》中所知的只有這段記載而已。
從耶路撒冷回到拿撒勒的路上,我們很容易想象一個小孩子可能有幾個小時不跟大群親屬和朋友在一起。但到了吃晚飯時,小孩子是會出現與家人會合。一個男孩子離開群眾,不見影蹤一陣子,這樣的舉動是可以理解的。我們也可以想象一個調皮搗蛋的男孩可能會故意躲起來,甚至出走。
然而,這不是當時十二歲的耶穌的行為。祂是留在耶路撒冷,在聖殿裡與“律法博士們”討論重要問題。這些文士和祭司,他們是花了一輩子時間去研究律法書和老師的言教的。
“祂父母看見就很希奇。祂母親對祂說:我兒!為什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路加福音2章48節)。“耶穌說: 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或作:豈不知我應當在我父的家裡嗎)?”(路加福音2章49節)。耶穌對祂憂心忡忡的母親回答: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這問題提醒我們生命中更重要的事情。“祂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路加福音2章50節)。對約瑟和馬利亞不明白主耶穌在說什麼,我們並不感到驚訝。
這是個莊嚴的提醒,即使身為一個小男孩,主耶穌也意識到父神對祂生命的神聖呼召。 在這一點上,我們不需要探究主耶穌對未來命運的理解程度。在神性的一面,神子耶穌基督當然知道所有的事情。在人性的一面,人子在成長過程中也積累了豐富的知識。即使在十二歲時,主耶穌也知道祂不像其他男孩一樣。祂被呼召是為了“天父的事”,即使祂的父母不理解,祂也必須要去做。
我們也必須以天父的事為念。我們應該問自己:“我忙着做天父的事情嗎?我是跟隨主耶穌的腳蹤行嗎?“正如萊爾 (J. C. Ryle) 所說的那樣,“一個屬神的,健康的教會莫過於肢體們在一切事情上竭力,務求效法基督的樣式。”
親愛的主耶穌,求禰幫助我今天要以天父的事為念,效法禰的榜樣。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