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季刊 第89期 2019年3月 如何忠實傳講神的話 —— 寫給有志成為神學家的人 文/凱文·范浩沙 (Kevin Vanhoozer) 何西/高瑋 譯 《生命季刊》第89期 非常高興收到你的來信。在信中你問到什麼是成為一位神學家的最好路徑。神學乃是為要認識神,忠實傳講神。作神學家是一個呼召,這遠遠超過對學術或是職業本身的要求。 因此,你腦海中關於神學家的畫面不應該是一位穿着軟呢外套的教授,而應該是一位放下一切來跟隨耶穌的門徒。 而成為一個神學家意味着無論神的話語往哪裡帶領,他或她都要全心、全性、全意、全力地來跟隨神。 關於神學的定義及其重要性,我確實有話要說,以確定我們想法是一致的。神學是對於如何忠實地傳講神及與神相關領域的研究。 但是,神學家不能像生物學家研究生物或地質學家研究地球一樣來處理他們的研究對象。神不能被檢驗,神是萬物的創造者,祂不與宇宙中任何的部分或是與整個宇宙本身等同。 因此,傳講神會遭遇非常獨特的挑戰。 設想如果神沒有俯就我們被造物、向我們顯現的話,我們仍舊在黑暗中。 你熟悉托馬斯・阿奎納(Thomas Aquinas)對於神學的定義嗎?“神學就是被神教導,教導關於神的真理,並引導人到神那裡(Theology is taught by God, teaches of God, and leads to God)。” 這其中的三個介詞短語非常值得我們深思。 被神教導(by God)。 只有神才能使祂自己被認識。所有的神學家都要對神的自我啟示負責。 你不能利用神的名來支持你自己喜歡的觀點或議題。 神學家不是小說家:我們不能憑空創作,如馬克思、弗洛伊德、尼采一樣。 我們只不過是孩子來愛我們的父親,想要更多認識他,且相信我們父親的智慧(太18:3)。也正因如此,我們會不斷地問“為什麼?”(這是我對安瑟倫著名的“信仰尋求理解”的注釋)。 關於神的教導(of God)。有很多所謂的婚姻神學、身體神學、休閒神學、想象力神學等等,但是只有當它們將研究對象和這位創始成終者的神相聯的時候,它們才具有神學性。神學乃是努力地思考神關於他自己的教導,及與他相關的一切。 到神那裡(to God)。一位叫威廉-奧姆的清教徒,他使用與阿奎納類似的表述:“神學是關於如何向神而活的教義。”神學不只是學術訓練,甚至不只是認識神;它最終乃是培養個人及其社群的敬虔。神學最正當的目的既是思考神,亦是操練效法神。 簡而言之,如果你想利用神為你取得世上的名利、權力、和名望,我勸你不要這樣做。 其實上,已經有太多人別有用心地在傳講神。換句話說,他們並沒有忠實地傳講獨一的真神。 你有志研究神學、你也相信神,你信得不錯;不過,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2:19)。 成為一個神學家不僅是要認識神(神學同時是一門藝術、科學、和技藝),也是要成為一種人,就是一種內在聰明才智被聖靈光照的人。 認識神,神的福音(即神在基督里所成就的),及認識所有與神和福音相關的事就是認識真相(reality)。你會吃驚嗎?你大不必如此。當神學來宣講最深的奧秘——即神的在創世以前所定(約17:24;弗1:4;彼前1:20),並在歷史中顯現的救贖計劃,它不是在推崇人依據自己的聰明所造出來的神話,而是為要使門徒幡然醒悟,回歸真理(真相)。哲學家要研究“這是什麼”,但基督徒神學家卻要闡述“在基督里是什麼”:在祂裡面和好及在祂裡面新創造(林後5:17-18)。這個世界將要過去(連科學家也同意,我們的太陽最終會燃盡),但是神的話卻要永遠長存(太24:35)。 我會使用四個形容詞用以描述神學操練和三組美德來界定神學的實踐者。我記得你也問了“成為一名神學家的最佳環境是什麼”。對此,我確實有一些想法要與你分享。 至於如何用神學去思考,我以界定基督教神學思考的四個形容詞來開始,即三一式、聖經式、大公式及系統式。其中每一個形容詞都是用作描述一種神學思考的習慣。而這些習慣都已經被證明在信仰尋求理解的這條路徑上是很有幫助的。 第一,成為一名神學家意味着形成一種三一式的思維習慣 。一方面,萬事始於神的主動,神的“說有就有”。神創造及救贖的話語—“要有光”(創1:3);“你的罪赦免了”(路7:48)—先於所有神學進程。但是我們需要從三個角度來理解神的話語:神說話、神關於自己說話,及神通過自己來說祂自己。無論何時何處,你都需要優先考慮神學根基性內容,即三一神的屬性及其作為,即父借聖靈來啟示“道”。 神學意味着思考一切與神相關的事情。要記得神在祂所做的一切事情上皆有三個位格的參與(我自己也偶爾被人責難“忘記”了聖靈)。 要牢記教父的格言:三一神的外在工作不可分割(拉丁文:Opera trinitatis ad extra indivisa sunt . 英譯:The outward works of the Trinity are indivisible .)。 為什麼這世界有所存而非空空如也?因為父神借聖靈和子神,在子裡創造了一切。為什麼我們能有好消息而非毫無消息(寂靜)?因為父神借聖靈在基督里與世界和好了(用愛任紐的話說,“創造與救贖”是“神的兩隻手”)。 第二,聚焦神學主題的最好辦法莫過於聚焦聖經。約翰加爾文視他的《基督教要義》為幫助立志作門徒的人“尋找神在聖經當中想要給我們的教導的總結”。 無獨有偶,在神學歷史中最為重要的一些人物,如奧古斯丁、阿奎納、路德、加爾文、巴特也都撰寫了聖經注釋書。 天主教也十分同意以聖經為本的觀點。 教皇本丟十六世稱聖經為“神學之魂”,他其實是在回應梵二大會的宣告,“學習聖書”乃是神學之魂(見 Dei Verbum)。想到現今大學中神學碎片化的現狀,我擔心你會發現建立你自己合乎聖經的美好信仰是一件極具挑戰的事情。有一些聖經學者堅持認為要像閱讀其他的文獻一樣來閱讀聖經。還有些神學家認為做神學不過是搜集經文來支持其建立教義。其實,我們有更好的辦法來使閱讀聖經變得更加具有神學性。 路易斯對於“觀看光”與“在光中觀看”的區分,實在是有助於我們來看清這個問題。 對於那些觀看聖經的人,他們是站在遠處用批判眼光看聖經經文。 他們看得見經文,卻未必看得見聖經所想要談論的主題。相對而言,那些在經文中觀看的人卻是進入了聖經的精彩新世界。 在經文中觀看就是對漢斯·非(Hans Frei)所說的“大顛倒”說“No”。這種釋經法始於18世紀,它是用人們對當下世界的解讀來將聖經的敘事解讀成了所謂的另外的故事(比如,新達爾文主義、存在主義、過程哲學—他們名字是“群”(可5:9)。 聖經不是放在這個或者那個釋經顯微鏡下的檢驗對象。神在聖經里對我們講話,也要求我們對神有所回應。這意味着我們應該以第一人稱和第二人稱來做神學(如 Martin Buber的著作 I and Thou)。聖經不是一本教科書,而是教會的聖書,就是說我們需要把新舊約所有的書卷作為一個宏大的敘事來讀。 聖經甚至不只是一個敘事,而是一場戲劇(drama):故事成了肉身(story made flesh),並有我們今天的讀者亦參與其間。卡爾·巴特(Karl Barth)曾講到探索“這個精彩的聖經世界”。這的確是一個恰當的畫面。神學家就是這個新世界、新生命和“神劇”的繪圖大師,而這個“神劇”,即神創造和救贖的故事,二者成為祂和世界互動的雙手。 第三個你需要擁有的神學思維習慣,就是與神的百姓一起來閱讀神的話語,也要為他們而閱讀。 你也許想要嘗試去講一些關於神的原創性見解。我想要警告你,你要確定你聰明的見解是與教會的大公信仰傳統一致的。 那些逆基督教傳統而行的人會有將福音顛覆的危險。我們是聖經的學徒,也是過去歷代善讀聖經前輩們的學徒。成為一名神學家就是進入歷史的對話中,由那兩個去往以馬忤斯路上的門徒開始,儘管他們那時還不清楚耶穌在耶路撒冷城裡所發生事情的重要性(路24:13-24)。 最好的神學家是聖經的學徒,亦是公認的釋經傳統的學徒。 從神學上來看,這個傳統正是由聖靈帶領整個教會進入真理的結果(約16:13)。正是由於尼西亞會議,你不必重新構建三位一體的“車輪”。說到尼西亞,每一位有志成為神學家的人都應學習亞他拿修研讀聖經的方法,看他是如何從福音的邏輯中推論出三位一體的神學教義。大公是一個廣為人知的教會標記;它也應當成為神學家們的標記。要讓福音成為你思維的中心,讓大公信仰的傳統來填充其內容及其周圍。福音性與大公性是朋友,而非敵人。 第四個神學思維習慣,就是當與神的百姓一起來閱讀神話語的時候,我們需要系統性地思考。 聖經不只將真理構建成一個複雜的系統那麼簡單。這種方法我們可以稱之為“硬”的系統神學。我比較推薦一種“軟”的系統來描述真理的統一性。當然,這個系統跟幾何公理不一樣,因為幾何公理不適用以描述救恩歷史。有一些事情神學家必需要知道,這些事情主要與神在歷史中所說、所做的相關。使聖經統一在一起的,就是神在創世直到末世中顯明其目的的故事。在這個故事中以色列和教會占有相當的篇幅,卻仍以基督為中樞、為中心。 如果你有志要做系統神學,構建普世教會基於聖經的普遍共識的神學,那麼你就做得很好。教義像三一神論或是救恩論是典型代表,它們要麼是界定主要的人物,要麼是闡述主要事件的意義。 另外,你也許可以跟隨一個有名望的神學家,不論是健在的,還是已故的,成為他或她的門徒,通過閱讀他或她所有的著作,以來培養這四種思維的習慣。 你不一定要在細節上同意他或她所說的一切;重點是要培養如何進行神學思考。 如今,我們已經稍稍談論一下神學家所做之事,我們現在繼續談一下你問到需要成為什麼樣的人。最簡單的答案是“智慧”,一個明白如何按其所知去活,而且是以適合其處境活出來的人。智慧就是一種管理平衡其他所有德行之德行,那麼請容許我來使用三個對比的詞組來稍稍描繪一個智慧的神學家。 第一,信心與理性。神學家既需要堅定的信靠,也需要清晰的思考。智慧始於敬畏神,而神學始於信靠神的話。安瑟倫說想要理解就必須先要信。每一種科學總是於某處開始,開始於某些公理;神學始於相信神在聖經中說話(the written Word)和透過基督說話(the revealed Word)。只有那些憑信心來讀聖經的人才能把聖經當成聖經(具有權威的神喻)。總之,神學家當以聖經為本來思考,而非倒過來。 邏輯只是一種德行(誠實)在理性中的應用。從這種意義上來說,理性是中性的。這不是說基督徒可以隨意相信,而是說在他們應當跟隨從聖經啟示而來的信條。 理性在神學中扮演了一種“事工”的功用。 理性也最好從人類智力的創造、墮落,及救贖的範疇來看。注意我剛才所說的:我實踐我所傳講的神學思想,我思考人的理性與神的關係。從聖經思考,將所有事情與三一神連接是一個成熟的神學家的標誌。 不要讓知識進入你的大腦(聽起來有些矛盾不是嗎?)。正如使徒保羅警告的那樣,知識叫人自高自大(林前8:1),使人膨脹、驕傲。而解決此癥結的良藥就是不斷地禱告。Helmut Thielicke 所著的青年神學家的操練(A Little Exercise for Young Theologians)一書中很好地提醒,我們在知識上對神的了解和我們實際屬靈長進之間危險的鴻溝。 他指出,所謂“概念性的操練”不能替代真正的信心成長。神學家不應該滿足於第二手的生活經歷。這是為什麼說禱告如此重要:除非我們向神禱告,否則我們就好像在祂背後講話一樣。用作者的話說,“一個神學的思想非在與神的交流中便不能生出來。”安瑟倫的以禱告的形式所著《宣講》(Proslogion)一書,正是他信心與理性之間張力很好的體現。 第二,滿懷喜樂地傳講真理與充滿盼望地為真理受苦。成為一個神學家,你需要樂意為真理作見證並指出假見證,打破偶像與其荒謬的思想。這是神學的背影,但是最好的部分,仍舊是因神的美善而去傳講光明與真理。 我喜歡約翰·韋伯(John Webster)所給出的關於神學的定義:“一種令人愉悅的活動,在這種活動中,教會以基督的福音為自己的思維導向來敬拜讚美神。”成為一個神學家並不一定意味着擁有最後的話語權,而是擁有關於終極事情的話語權, “神創世界的終極(the end for which God created the world)”(引用約拿單-愛德華滋的一篇論文的標題)。這不只是一個好表述,可以說是所有表述中最好的,即神來榮耀人及其他的一切的被造物,並通過他們來彰顯神的榮耀,且使一切都降服於基督的主權之下,以使“神為萬物之主”(林前15:28)。能夠見證十架及復活的長、闊、高、深實在是神學家的榮幸。卡爾·巴特講得非常對,“神學家如果不能在他的工作中經歷喜樂,實在不配稱為神學家。”神學家需要成為真理的“厚臉皮”的見證人(殉道者)。連保羅為耶穌復活作見證時,也曾被哥林多人控訴為“妄作見證”(林前15:15)。幸運的是,今天西方的神學家所遭遇的,不過是在學術或流行觀點的法庭上,形而上地被釘十字架。你也許聽說過Richard Dawkin寫信向一家倫敦報紙抱怨,“如果明天神學家的成就統統被剷除,會有人意識到所帶來的微小改變嗎?”是的,我知道所有的“棍子和石頭”,但是……你將會發現比起世俗批評家的投石器與利箭更具殺傷力的,是教會內部對教義的冷漠。 一位不具名的福音派的神學家曾經如此建議一位學生,“要準備被誤解、被低估。”我還要加上,“要準備不受歡迎:當你告訴人們,他們不是自己生活的主人時,許多人會因此憤恨不平。”神學家不應該被稱為挑剔指責的人,他們必定是“教會的良心”(Thielicke),提醒人們信心不是反智,神不是人們生活故事中的配角,恰恰相反,我們不過是神的故事當中及其微小的一部分。 第三,不管你是內向的,還是外向的,成為神學家要求你具有一定的勇氣與謙卑—這是另一個你所需要接受的張力。保羅在談論他的事工時對於兩者皆有論及。稍微修改一下路德的話,“一位神學家是一切學問自由自在的主人,不向任何一種學科降服。”神學家不受其他任何學科研究方法的束縛。神學家不能讓任何的一種學科坐在其駕駛員的位置。神才是萬物的起始與終結,而神學只有與神相連時才能說知道些什麼。 順便說一下,如果你需要在你修辭的右臂注射一劑“加強針”的話,你也許可以從Th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Systematic Theology 或The First Things)找到靈感。 然而,在目前的政治環境和博客世界,找到謙卑的例子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這是為什麼奧古斯丁能成為我最喜歡的神學家之一:他出版了一整本書來檢視他自己的神學錯誤(The Retractions)。Thielicike也有一些很有分量的描述,關於把真理作為驕傲資本的情形。他稱這種“輕看那些不如我們有學問的傾向”為“神學家病” 。要治這種病就得熱愛真理本身,過於我們對真理的占有。這個處方對於那些偏好解釋聖經的神學家尤其如此。 這也提醒我,路德的格言還有第二部分:“一位神學家是一切學問自由自在的僕人,降服於任何一種學科。”很重要的是在讀聖經時,不要把神學當成一張王牌,使你對聖經學者,此領域科學家的作品置之不理。奧古斯丁對於那些忽視自然科學家對這個世界所貢獻知識的聖經解讀者之批評非常中肯:為了不自取其辱或是使神學蒙羞,他們最好閉嘴並學習聆聽。 C.S. 路易斯在一封給一個有志成為神學家的人的信中,警告說,“聖工一旦成為工作就有可能變為褻瀆。”這是需要謹記的。路易斯也馬上承認確實有一些人是有呼召成為神學教師的(弗4:11)。當然,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所有的基督徒都應當熟悉聖經和神學。不是每一個都要成為醫生,但是每一個人需要知道一些基本的醫學急救常識。我深願耶和華的百姓都成為神學家(民11:29)! 重點是不管你出於何等境遇,你的神學都應當在認識神、愛神上建造教會,以使教會在聖靈和真理上來敬拜神(約4:23-24)。無論你是一個牧師或是一個神學教授你都可以這樣做。 我因詩篇96:8-9中的平行而驚奇:“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祂……當以聖潔的妝飾敬拜耶和華。”“歸給”的意思喜樂的描述神和祂的作為,並激發敬拜。堅實的教義帶出對神的頌讚。 最後,你應當跟誰來研究神學?在過去,我學生中的大多數都認信某種信仰傳統。現在有了一些改變。我們經常聽說千禧一代,更感興趣的不是有組織的宗教,而是單純的靈性事物,這大概是宗派影響式微的原因。我知道你表達了對於“非圈養”神學家的興趣(我知道“非圈養”是我的創造,但是比你的“獨行俠”稍好,因為後者通常為教會的歷史學家描述為異端)。要記得我曾說過的與眾聖徒一起閱讀聖經的重要性。 我明白你好像一個顧客,在挑選加入某一個信仰傳統時所表現出來的驚愕。但是,請考慮:正如屬十二個支派的其中之一,與屬全體以色列之間沒有衝突一樣,因此屬當地教會(或是某一認信傳統)和大公教會是沒有必然衝突的。耶穌說,“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約14:2)。住在某一神學傳統(地方)有很多的益處,只是局限與一間屋子則令人窒息(或者,如一些翻譯“大廈”)。重點是,不管你住在哪一間屋子,你都應該立志來建造整個房子:保持其見證的完整,引導其敬拜,並增進其智慧。 其實,在每一個房子裡面,都有勝任的醫生—就是凡是有神的百姓居住的地方—為要使他們健康成長。成為教會的醫生不只是不帶來傷害那麼簡單:我們的職業就是在愛里去講真理、愛我們所講的真理及那些聽我們所講的人(這也是耶穌的方式)。如果我能講牧師和教授的言語卻沒有愛,我就是吵鬧令人厭的宗教領袖,而非神學家。教會是神學家的自然處所;教會在真理和愛上的教導,當是它的首要考量;教會與三一神的聯合,當成為它最重要的禱告、盼望和喜樂。 我知道你擔心自己不足夠聰明,不能成為一個神學家。神不會不給祂呼召的人必要的裝備。如果你能夠極力避免神學家的職業危險(褻瀆神和異端),你就做得很好了。立志成為神學家的你,要極力避免偶像(約一5:21),我稱之為“費爾巴哈滑道”,就是認為神等同於我們對祂的最美好幻想。 最後的勸勉:要神學性地考慮“是否要以及如何成為一個神學家(去哪學習)這個問題”。與其他聖徒一起閱讀聖經,禱告,並敬拜。當你這樣做的時候,要保持耳朵豎起來,以隨時聽從神的引導。歸根結底,信仰尋求理解就是憑信心走出去。如果你能讀出我的弦外之音的話,你就會意識到,其實我認為生命的全部都是“給年輕神學家的一個小小的操練。”祝你平安!(有刪節) 作者 Kevin J. Vanhoozer為芝加哥三一神學院系統神學研究教授。 譯者 何西在芝加哥牧會,高瑋為三一神學院在讀博士生。 文章原載於https://www.firstthings.com/article/2018/08/letter-to-an-aspiring-theologi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