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加爾文主義與阿米念主義的共同點 |
送交者: xiahong 2019年06月12日11:39:1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華人基督教圈子裡,有些同工、同道憂慮基督徒對加爾文主義的興趣日增,可能對教會的合一性有害。筆者寫了這份備忘錄,強調加爾文主義與阿米念主義之間的共同點。
各位主內同道,我們不論是加爾文主義或是阿米念主義者,只要真正相信聖經的默示與無誤,相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神人二性和已完成的救贖大工,我們在信仰上就是有很多共同點的。我願意指出一些共同點,以表示我們在主里的合一。
我們必須用愛心說誠實話,指出我們的共同點與分歧之處。大部分的加爾文主義者與大部分的阿米念主義者,在很多教義上是一致的。讓我指出以下十三個方面:
1.“叫一切信他的”﹕福音誠懇地呼召與白白的邀請
我們都同意福音是上帝的呼召、邀請和吩咐。上帝誠懇地要求罪人認罪悔改,信靠耶穌基督完成的大工(他在十字架流出的寶血和他的復活),以致得救。所有悔改信靠基督的人,上帝真實地賜給他們救恩、永生。
我們可能在“人有沒有能力響應福音”上有不一致的看法,可是我們同意,福音是上帝真實、誠懇的邀請。我們都應該毫無保留地宣講約3:16。
2.耶穌是人的唯一救主
我們同意:“死在罪中的人獲得稱義、成聖和永生的唯一方法,乃是信靠耶穌基督代罪的死和他的復活”。
3.聖靈在罪人生命中工作
我們同意聖靈以他的大能感動、光照人的心思意念,與那真理的福音同工,叫罪人扎心知罪,認識真理。
我們可能在“聖靈的工作能否被人的自由意志(或道德意志)抗拒”上並不一致。我們也可能在“聖靈工作的結果是否能使罪人完全、徹底地改變”上有不同的見解,可是我們都承認我們乃靠聖靈的大能得救。
4.人的歸正信主是有起點的
我們同意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是有一個起點的,這起點有不同的名稱:歸正、迴轉、重生、呼召或甦醒等。這起點之後,有一段長進、成聖的過程,直到死亡結束。
我們可能不同意應否稱此起點為“重生”,其後有信心。我們可能不同意,應否稱整個過程為“得救”或“與基督聯合”。可是我們同意,我們必須依靠聖靈,而且我們的得救、歸主是有起點的。
5.悔改是必須的
我們同意,罪人被稱義、成聖,必須認罪悔改。
我們有人在“悔改在什麼時候發生”這個問題上是有分歧的:是與信心同時、在信心之前或之後。但我們同意上帝稱罪為罪,因為上帝願意赦免所有信靠基督,認罪悔改之人的罪。
6.自由選擇是真實的
我們同意,人每天都使用自己的意志,做出真實的選擇。奧古斯丁、加爾文和衛斯理都同意這一點。
雖然我們在“人在墮落之後能否選擇行善”上並不一致,可是我們同意人的意志是真實的,墮落之後和考慮響應福音的時候,並沒有減少其功能。
7.傳福音是必須的
我們同意,在上帝對教會的呼召與計劃中,布道與宣教(宣告福音的真理)、憐憫的善行,都是必須的,不是可有可無的。
8.禱告:我們完全依賴上帝;工作:我們為上帝竭力獻上一切
我們都承認“必須禱告和在一切所作的事上依靠上帝”。我們也同意,基督徒必須在事奉和傳福音的事情上作出選擇與決定,並須幹勁十足。
可能我們在“如何在神學上表達人在事奉上既依靠上帝又採取主動”這一問題上的結論並不相同,我們也可能在“如何表達上帝的主權與人的自由意志之間的關係”上並不一致,可是我們都跪下禱告,都站起來竭力為基督而活!
9.我們為復興禱告,我們為復興感恩
我們都同意:教會有時候經歷聖靈的來臨和他特殊的工作,一般稱為“復興”。我們祈求上帝賜下復興;這些特殊日子來臨的時候,我們會歡喜快樂向他感恩。
我們在確認“復興究竟是什麼”以及“人可否計劃復興運動,復興之前和之後有什麼現象”等問題的看法上存在分歧。可是當聖靈工作,使罪人歸向基督,又以他的大能使基督徒生命更新的時候,我們都歡喜快樂讚美主。
不論我們是加爾文主義者或阿米念主義者,我們身為華人基督徒,都是好幾個復興運動的屬靈後裔:宗教改革、清教徒運動、荷蘭敬虔運動、德國敬虔運動、大覺醒(衛斯理、愛德華茲、懷特菲爾德)、第二次大覺醒、芬尼和慕迪先生帶領的復興運動、學生志願海外宣教運動、威爾士復興運動和20世紀的復興運動等。
10.聖潔
我們都完全贊同“所有基督徒的生活都必須聖潔。所有基督徒必須與罪掙扎,在成聖的功夫上有所長進”。
我們可能對此稱呼不同:“聖潔”、“敬虔”、“愛主”或“屬靈”等。我們也可能不贊同“什麼是理想的基督徒生命狀態”這種說法。我們用不同的名詞來形容一個成熟的聖潔狀態:“得救的確據”、“無罪完全”、“得勝”、“屬靈”等。不過我們同意,上帝的旨意乃是要我們愛主基督,完全奉獻自己給他,離棄罪惡、魔鬼與世界。這些不是可有可無的,乃是必須的,並且是一生必須追求的。
11.上帝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
我們都承認:上帝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
我們在“上帝的揀選是否是無條件的;上帝是揀選個別的罪人,還是揀選所有信基督的人”這些問題上的結論不同。可是我們都承認:聖經清楚地教導“揀選”的真理。
12.聖經是一切教義的基礎與審判者
所有教義上的表達與爭辯必須以解釋聖經為己任,必須訴諸聖經為最高的審判官。我們承認我們對聖經的了解是有限的,有修改和糾正的餘地,不過我們都希望在研究上帝在他話語啟示的旨意上,不斷有所進步。
是的,我們之間有不少的爭辯與分歧是無法忽視的,因此我們必須繼續討論。或者我們需要被提醒,這是“家裡人”的討論。我們是家人,不是仇敵。真正的敵人是那些對我們共同信仰不認同的,特別是那些在聖經的權威上妥協的人士。
13.教會的合一
我們同意,基督為他教會的合一禱告。
我們對“教會與宗派應有怎樣的組織;牧師和教師是否必須簽名認同信條;哪些信條是宗派與教會之間必須同意的”這些問題的回答不同。不過我們同意,所有信靠基督,愛主基督,完全順服在聖經權柄之下的都是弟兄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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