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既說過,那在世界的構造和被造者中業已充分表現了的,在他的話中表現得更清楚。所以我們值得研究,主在聖經中對他自己的表現,是否和那在他工作中所顯示的相符合。這誠然是非常廣泛的題目,若要從長討論頗費時間。我僅擬提出幾個要點,使虔誠人知道,在聖經中要研究與上帝有關的一些主要事項是什麼,並怎樣達到研究的目的。我還沒有提及那使亞伯拉罕子孫和其他民族有別的特別的約。其實,上帝樂意叫那與他為敵之人得着兒子的名分,這已經顯明了他是一位救贖的恩主,但是我們現在所講的,仍然是那與創造世界有關的認識,還沒有上溯及中保基督。雖然引證新約經文是有價值的(因為新約也是證明上帝創造世界的大能,和支持世界的意旨),然而我希望讀者知道我們的論點,以免越題。所以,目前只要明了創造天地的上帝如何統治他所造的世界就夠了。他的父愛和仁慈的旨意是隨處都可以看到的;他按公平懲罰惡人,尤其不稍寬假那些對他的寬容置若罔聞的頑梗不化的人,他這樣懲處從嚴的例子,多至不勝枚舉。
二、誠然,有些經文描寫神的性格更加明確,使我們得以看見他的真聖容。摩西在他的描寫中,實在想包括人對他所能理解的一切,所以他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上帝,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34:6,7)。我們可以看到首先這一節以兩次提到他莊嚴的聖名來肯定他的自有永有;然後提到他的屬性,所描寫的不是他的本質,乃是他對我們所表示的,好使我們對他的認識活躍如生,而不是空洞的玄想。我們在這裡也看見他在天地間所表現的各種完全——他的寬大、良善、慈悲、正義、審判和真實。他的大能就包括在伊羅興(即上帝)這名詞之中。先知想充分表達他聖名的意義時,就以同樣的稱號來區別他。我們不必多引經文,只要引詩篇第一百四十五篇就夠了;這篇詩把他的完全都包括無遺了;但是它所概括的,都是我們從默想受造之物所能知道的。這樣,我們由經驗所認識的上帝,就是他自己在聖經中所表現的。他在耶利米書中所聲明他要我們如何認識他,所敘述的雖然不十分詳盡,可是意義是大致相同的——即誇口的應以“認識我是主,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審判和公義誇口”(參耶9:24)。有三件事真是我們所最應當知道的:使我們得救的慈愛;每天懲罰惡人,真到永遠滅亡的審判;和保障支持善人的公義。先知說,你若明白這些事,就有充足的理由指着上帝誇口。這種說法也不是把他的真實、大能、聖潔、或良善遺漏了,因為我們除非以他不可更改的真實為依據,怎能得着這裡所需要的對他的公義,仁慈和審判的知識呢?我們若不知道他的大能,又怎能相信他是以審判和正義統治全世界呢?假如沒有他的良善,又哪裡來的慈悲呢?他既有慈悲,審判,和公義,就必定有聖潔。再者,我們從聖經所得對上帝的認識,和我們從被造之物所得的認識,有相同的目的,就是首先叫我們敬畏上帝,然後信任他,好使我們學習以完全純潔的生活歸榮耀於他,以誠意服從他的旨意,並完全信靠他的良善。
三、我想在這裡摘要地敘述教理的大綱。首先,讀者要注意,聖經為叫我們認識真神起見而不得不排斥異教諸神,因為宗教幾乎在各時代都不免腐化。誠然,唯一至高上帝的聖名總是人所共知而尊敬的,即令那些敬拜多神的人,在按着本性說話之時,也總是用單數來呼上帝的名,仿佛他們以一位上帝為足。殉道者游斯丁因此而寫論上帝的國度(DeMonarchia Dei)一書,以許多見證表明上帝的獨一性是印在普世人心上的。特土良也曾指出普通的說法,用來證明同一論點。但是人人既因自己的虛妄而陷在錯誤的觀念中,以致悟性變為虛妄,這樣,原有對神的統一性的理解,適足以叫他們無可諉過。因為甚至他們當中最聰明的人,在想得着神明援助則發誓呼籲那些他們所不認識的虛無之神的時候,也表露猶疑不決的心。此外,他們想像,上帝有許多特性,雖不像無知的俗人對猶皮得神,麥邱立神,維努斯神,米內瓦神等等所存的荒謬觀念,但他們自身決無法避免撒但的欺詐;而且我們說過,不管他們如何憑詭詐想出巧妙的口實,這些哲學家將沒有一人能逃避因敗壞上帝的真理而背叛他的罪名。因此哈巴谷在斥責一切偶像為非法以後,要我們“在主的聖殿中尋找他”(參哈2:20),好叫信徒除了承認那在他話中啟示自己的耶和華以外,不承認別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