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論斷”與“定罪”(隨筆)
主基督在路加福音六章三十七節這樣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饒恕:原文是釋放)”論斷”意思是審判、定罪。
當我們遵行主耶穌這一教導之時,首先需要明白我是誰?神國子民要按照真理慎思明辨、“分別是非”,但不能代替神去“論斷”、“定罪”,世人之所以喜歡“論斷”,“定罪”別人,是因為他們不認識自己在神面前與那被「論斷」、「定罪」的人並沒有兩樣。當我們裡面有了神兒子的生命,成為“至高者的兒子”就會時時用神的話語來鑑察自己。更多地用愛和恩典去“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人……
因為神的話語若不先在我們自己身上實際行出來,那麼,屬靈的知識就會使人自命為審判官,所得的知識就會被錯用為定罪人的根據。「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主耶穌並不是說「饒恕人」是得救的前提,而是說天父既然白白地饒恕了我們,就要求我們也去「饒恕人」,我們所施的饒恕和所蒙的饒恕應該是成正比的(太十八23-35)。我們若要蒙神饒恕我們得救以後的過犯,必須先饒恕別人的過犯,因為我們對別人的態度如何,如果我們不肯饒恕別人,勢必會妨礙我們與神的交通,阻攔我們接受神白白賜下的赦罪之恩……
題外話:我們說,一個挑剔、吹毛求疵的心違反了上帝所要求的愛的定律。因為我們對別人的態度如何,關繫到將來神對我們的態度如何,「那不憐憫人的,也必受無憐憫的審判」(雅二13)。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這樣看來,我們是否蒙饒恕就視乎我們是否願意饒恕人。這與耶穌教導我們如何禱告是完全一致的。(太6:12)人無權論斷他人。使徒保羅說的好:“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里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因為我們已經與基督聯合,神兒子所有的一切補滿了我們的缺欠、蓋過了我們的軟弱,我們的大祭司在至高者右邊替我們代禱,我們的義就在神面前。我們無論多好,也不能使我們的義更好,我們無論多壞,也不能使我們的義變壞,因為我們的義乃是耶穌基督自己,祂「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十三8),所以,你我今天要做成的:應該常常檢察自己,因為你不僅知道你自己做了什麼,而且你也知道你為去做這些事。我們應該嚴以律己,寬以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