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台鶯: 聖經輔導 |
送交者: 誠之 2005年11月17日13:51:3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聖經輔導
Counseling這個字,根據韋伯字典的定義,乃是“對個人進行的一種專業性指導,使用心理方法,特別是個人面談、測試興趣和性向等手段蒐集資料”,一般則翻成諮商或輔導(本文將使用輔導一詞)。 又根據美國輔導協會(American Counseling Association)的討論,專業輔導(professional counseling)的定義如下﹕ “專業輔導乃是應用心智、心理科學,即人類發展的通則,通過認知、情感、行為,或者說系統介入策略,使被輔導者在健康、個體成長、生涯發展以及病理方面,得以改善。” 美國基督徒心理學家Lawrence J. Crabb,在Basic Principles of Biblical Counseling一書中表示:輔導不僅是指責和鼓勵,亦是教導當事人一套思想模式,以糾正當事人的錯誤思維,避免出現不合宜的行為和情感。 Gary R. Collins也指出:輔導的功能,乃在激發當事人成長,協助當事人克服日常生活困難、內在衝突和傷害,鼓勵和指引迷失及失望者,鼓舞生活中的不快樂者。 基督徒的心理輔導,則期望引導當事人建立個人人際關係(to establish personal relationship),並以輔導當事人首先成為基督徒,然後去幫助別人成為基督徒為終極目標。 輔導乃是一個過程,包含了幾大要素: 1. 需要幫助者,即被輔導者或當事人。 2. 給予幫助者,即輔導員或諮商員。 3. 需用媒介,如言語或文字。 4. 需應用某些原則或理論。 5. 期待達到某些特定目標或目的。 6. 基於某些特定知識或預設立場。 7. 被輔導者能從中得益。 8. 是在談話中,或一段特定互動的時間中。 9. 被輔導者可能付費或無需付費。 10. 輔導最重要的目標,是被輔導者有所改變。 二、何謂聖經輔導? 輔導員如何看待當事人的掙扎,如何幫助當事人檢視想法、感受與行為,以何者為標準來協助當事人,看清、評監自己的思想、情感、行為等等,其實都與輔導員本身的價值觀有強烈關聯。 所謂聖經輔導,是試圖從聖經的角度,來檢視當事人的問題及影響當事人的因素、制定輔導的目標,並以聖經的方法來改變人。簡言之,根據聖經來解釋人的問題何在,並根據聖經來處理那些問題,以幫助當事人迴轉到上帝的方向。 聖經輔導學與世俗心理學最大的分野,乃在於從事聖經輔導的人,其預設立場是:宇宙有一位真神,祂創造宇宙萬有,並按其形像造人。因此,對於人類當如何行事為人,應有何思想、情感、意志等等,這位真神提供了終極價值觀。照祂的話去做的人,就會有平安喜樂等。而不聽從的人,就會經歷各式各樣的痛苦、掙扎、困難等。 這位真神將其對人的心意顯明並啟示在聖經里。人既是這位真神所造,對人問題最了解者,就只有神。世界上任何專家的看法若與這位真神不合,不論其論斷如何聳動人心或獲得廣泛支持,都不代表其論點是正確的。若想探討人類問題,想要幫助甚至解決人的問題,就必須完全按這位真神的心意、論點、方法。 聖經輔導自亞當斯(Jay Adams)的勸誡式輔導(Nouthetic counseling),到David Powlison, Ed Welch等人強調從神的觀點來輔導,人要向造物主負責,要向著神的方向來成長改變,此運動遭受了許多的質疑和阻力。而華人基督教界也對聖經輔導多不了解。筆者從事聖經輔導教學與工作多年,願在此略述聖經輔導的一些觀點,以澄清“人的問題究竟為何”、“當事人益處的定義與標準是什麽”等等議題。 從聖經的觀點看人及人的問題(Biblical View of Man and Problem of Man) 人為上帝所造,本該聽從祂的話。但在伊甸園,有另一個與上帝抗爭的聲音。當上帝的話被懷疑、扭曲、否認時,人最後就被引至不信任上帝話語的地步。從亞當直到如今,所有墮落的人類都是如此,人不來跟從上帝,反跟從這世界的意見、計謀,而這世界是服在那惡者之下的(《弗》2:2;《約壹》5:19)。 人的問題到底是什麽?是人心想要自己作主,因此就跟從了撒但的道路(《創》3:5)。身體不是罪的始源,心才是主動的,會主動產生一些想法、價值觀或思想,作出判斷或決定。 因此,在區分罪與生理疾病時,輔導員必須小心分辨:凡有違聖經誡命,或越過聖經禁止範圍的行為,皆是由心發出,是罪;凡是由身體軟弱所發出的任何行為,則是生病或受苦(生病或受苦亦有可能是由某些罪所導致,但我們必須謹慎地判斷)。 世俗心理學把憂鬱症,視為生理疾病來治療。但聖經輔導則強調,在憂鬱症的生理症狀背後有心理要素,也就是在道德層面上須向上帝交帳的部分。如果只給一個被診斷為憂鬱症的人吃藥,那是忽略了導致生理症狀的根源問題,即當事人一些錯誤的不合真理的思想等等。這些思想,伴隨著當事人的情感問題,如焦慮、罪疚感等等,是與聖經教導不合,是必須對付的。 人罪惡的天性乃是人心內在的仇敵,此罪性引致人死亡。《雅各書》描述肉身如何瞄準我們,藉著試探,欺騙要我們死(《雅》1:14)。《雅各書》剖析的五種試探程度,是從事輔導者所不能忽略的。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4-15)罪的權勢及運作,乃是經由肉體,先攻擊個人的心志。接著通過偽裝,把人拉走、拖走、帶走、牽引(心志),繼則引誘、慫恿(情感)……最後人就懷了罪(在意志上),再生出罪(在動作、言語、思想上等),後果就是死亡(靈命之死)。 人有顆主動的心去思想、判斷、分辨、感受、要或不要、喜歡或不喜歡。當人因自己的愚昧和慾望,陷入到毀滅和敗壞時,自然會被愁苦所刺痛。輔導員如何能不先處理人心問題,卻去處理人的日常生活問題呢? 人心並非僅是被動地回應人的處境,它也是主動地有所作為。人並非被動的受害者,也是主動的作為者,能給己身帶來或好或壞的後果。David Powlison在“X-ray Questions"一文中,即提出35個隱藏在人心裡操縱生活方向的問題。這些問題,猶如照妖鏡般,將人的思想、慾望、動機等等暴露出來。這些問題都環繞著一個共同的、基本的問題:我們在聽從誰的意見、計謀?即,誰或什麽,是在我們生命中起作用的神? 在這些問題裡面,將人與上帝關聯起來的動詞各有不同,如愛、信靠、害怕、盼望、尋求、順服、投靠等等,都暴露出人心是否跟從上帝。智慧輔導員應做的,不是草率地使用一些內在醫治技巧,或者不負責任地說服當事人改變某些行為或思想,因而暫時去除當事人的掙扎。而是要揭示當事人的盲點,幫助他們看見他們的行為及動機,都與上帝有關,使他們明白到底出了什麽差錯,邀請他們在信仰上作出決定,來回應耶穌基督的恩典。 從聖經的觀點看輔導的目標(Biblical View of the Goal of Counseling) 聖經輔導的目標,乃是根據基督的心意,恢復當事人在基督教會裡的“用處” (restore the usefulness of the counselees in the church),彰顯基督的全權、恩典、榮耀之故。因此,聖經輔導員在幫助人時,應該根據基督的心意,(《羅》12:15;15:2),在人與神關係上造就當事人,使之建立德行而得益處,不可為了表面效果,而採用某些“速成”技巧。 基督教事工應該是非功利的。人活著最主要目的乃是榮耀神,以上帝為樂(《林前》10:31;《詩》73:25-26)。上帝要我們彼此勸戒,用溫柔的心,將被過犯所勝的弟兄姊妹挽回(《加》6:1),故基督徒在輔導弟兄姊妹時,不僅只為“促進人類的發展及調適”,更要幫助信徒培養基督徒品德,使之一生得勝有餘(《加》5:22-23;《羅》8:37);它不只是“預防、診斷、治療有關或有礙心智健康及安寧”的問題,更要精確地分析隱藏的根源問題,幫助當事人更深地認識上帝,以至思想、情感、良心,皆被更新,因此有豐盛的生命(《來》4:12;《彼前》1:23;《詩》1:2-3;119:130、165) 聖經輔導不僅要顧念當事人的痛苦掙扎,更要藉著輔導過程,及當事人的改變,讓上帝在輔導及被輔導者身上得榮耀。 要達此目標,必須以基督為中心。以基督為中心的輔導,是要讓被輔導者接受基督的全權管理,並接受基督的恩典,彰顯出基督的榮耀。 欲達此目標,必須牢記幾個原則: 1. 罪已導致我們成為愚昧人,隨從他人的意見,而非上帝的聲音。 2. 人類愚昧聽從其它聲音,本質乃是偶像崇拜。 3. 人實在需要從中被拯救出來,聖經輔導是要將當事人引向那位智慧、奇妙的輔導員。 4. 智慧、真理、生命之道,已在基督里顯明,輔導員乃是基督恩典的器皿,被用來改變當事人的內心以致改變生活、生命。 5. 要被拯救,並非靠一套救贖系統,只能靠耶穌基督,那活的主動救贖者。 6. 輔導員及當事人,必須順服信靠基督。基督是至高無上的輔導者,唯有祂能幫助當事人脫離一切痛苦掙扎,且有豐富恩慈。輔導員需要幫助當事人安息在基督里。 唯有輔導員及當事人都降服於基督,當事人才能改變而有基督的形像,並恢復在基督教會裡的用處而榮耀祂。 從聖經的觀點看影響的因素及處境(Biblical View of Influential Factors and Situations) 心理學對人的心理症狀,有細膩觀察及描述,並對影響人心的外在要素,有許多的觀察及理論架構。聖經輔導學雖不放過那些外在觀察,但更尋找病症的根源,並從聖經架構來看產生影響的要素: 1. 個人內心的影響(intra-personal influences)。 2. 人際關係的影響(inter-personal influences)。 3. 超個體如傳統文化等影響(extra-personal influences)。 聖經輔導員要謹慎地觀察那些影響人的外在因素,從聖經觀點,來看當事人的心,是如何與那些因素互動,以及當事人那顆主動的心,是如何強化或減弱那些因素的影響力的。 聖經輔導員可以從當事人的處境,了解是什麽強化了當事人罪惡之心--世界觀、價值觀、思想體系(《詩》1),撒但意圖塑造我們(《約》8:44),別人得罪我們,激誘我們以牙還牙(《太》18:15-35),苦難(《伯》13-42),以及順境和逆境(《箴》30:8、9;《申》8:7-13、14、17,8:2-5、15-16)。 聖經輔導員深知人的困境,但堅持導致當事人痛苦掙扎的,是其有主動性的心(《路》6:43-45;《結》14:1-5;《耶》17:9-10)。因此,必須先檢視此心,然後呼召當事人來接受神的對質與安慰(《羅》8)。 從聖經的觀點看生命的改變(Biblical View of the Life Change) 聖經輔導學認為,當事人的生命改變乃是聖靈所結的果子。改變有三大前提﹕ 1. 需要一生之久--人必須先被救贖,自罪中被耶穌基督拯救,此乃上帝在耶穌基督里賜下的恩典:立即成聖(immediate sanctification)。然後才能靠聖靈脫去舊人,穿上新人,漸進成聖(progressive sanctification)。 2. 改變是上帝的恩典,但人亦需要負起責任--上帝恩典,藉聖靈賜下大能,使我們能產生敬虔的品德(《林後》5:5;《羅》8:31-39;《彼後》1:3-4)。但基督徒必須要住在基督里,才能結果子(《約》15:4-8)。 3. 生命改變非僅外在行為的改變,乃是從內到外的改變--包括價值觀、慾望、動機、思想、情感、感受、意志、態度、關係及行為等等。使當事人改變的,除了上帝,尚有敬虔之友,處境,聖經記載的上帝之言,以及當事人自己等等。 故學習聖經輔導學的人,其神學首先必須歸正,堅信正確的基督教教義,持定聖經的全備性與充分性(這並不是說,聖經是世界各種學科的百科全書,而是我們認定,聖經對於人生問題及解決之道已提出全備論述,正確且充分,因那是永生神上帝之言)。 學習聖經輔導者,並要以基督道成肉身的愛來幫助當事人,視自己也不過是蒙恩的罪人,並不比被輔導者好到哪裡去。故而願意將這恩典,以諸般智慧將被輔導者完完全全引到基督面前。因此,學習聖經輔導學的人,也應是護教者、傳福音者,能以聖經的世界觀來看人的問題,幫助當事人看清其思想不合真理之處,並以屬天的智慧,提出實際可行的改變之道,幫助當事人由里到外,由外到里地改變內心及行為、擺脫困境,使當事人蒙福,也歸榮耀給神。 曾有一位被診斷為憂鬱症的人,服藥十幾年皆無效。後因見友人婚姻好轉,而打聽到筆者,來電預約心理輔導。當時她正在看世俗心理治療專家及精神科醫生,故筆者建議她,等到她的治療告一段落再來看筆者。因為,如果她來接受我們的輔導而痊癒,她要歸功於世俗心理治療師和藥物,還是歸功於上帝呢?因我們不接受醫療保險,她必須自費接受輔導,這個代價對她來說也很大。她後來停止去看世俗心理治療師,轉來我們的輔導中心。經半年多的輔導,不但痊癒,更成為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後來她蒙神所召去讀聖經輔導學,可說是我們輔導中心許多成功個案之一。□ □ 作者為賓州西敏寺神學院教牧學博士,主修輔導。先後在台灣、紐約牧會,亦曾為基督使者協會在紐約的校園事工同工。現任台灣聖光諮商研究所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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