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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討論]關於主說不受毒物傷害一事
送交者: 誠之 2005年11月20日17:48:0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關於主說不受毒物傷害一事

送交者: 崑崙一劍 2005年11月17日15:17:48 於 [新大陸]http://www.bbsland.com

真實的見證確實是有很多的。其實大家在批評這句話的時候沒有去研讀一下耶穌基督關於做其門徒的教訓,如果知道了,就不會來糾纏這些話了。如果能夠真的按主耶穌的教訓做真門徒,神跡奇事是必定要伴隨的,而且耶穌多次提到,如果信才能經歷神跡。

關於神跡,大家可以到基督徒的網站上找很多,如果大家想知道,告訴一下本人,本人可以轉貼一些過來。只怕很多人在這兒爭論,根本不是關於有沒有神跡的事,而是僅僅為了找藉口批評基督信仰。不管怎麼說,為了其他看客,本人在這兒略提幾個見證,有興趣者請在網上查閱吧。

一個是在宋尚節的日記《靈歷集光》中記載過。一信主婦人因生活挫折,給宋送來一封信,言將要自殺,回去果然喝大量毒藥。宋為此人禱告,後得知此女雖然喝大量毒藥,卻沒死,醫生也以為奇,因她嘴唇被烈性毒藥燒破,內臟居然無損,而且很快康復。有興趣的可在網上找此書讀,裡面的神跡奇事非常多,宋是科學博士,神卻用他行很多神跡。

另一個就是在基督教里非常有名的聖徒孫大信(印度名Sundar Singh,中文音譯),他一生生活非常聖潔,是跟隨耶穌作門徒的模範。他開始信基督的時候引起其家族激烈的反對,在勸說無效之下,他們竟然在他離去前的晚餐中下毒。毒性雖然在他離家後發作,搶救的醫生認為沒指望了。但是,他第二天便痊癒了。關於孫大信,故事非常多,他曾經在野外住宿時,早上起來發現身子邊臥了一條大蛇。還有,他夜裡在室外禱告,有一猛豹,居然在他身邊如同小貓,任孫摸其頭,如同逗家犬。

美國有個叫海蒂.貝克(Heidi Baker)的婦女和其夫及子女在非洲生活,僅為傳福音,在那兒死人復活的事幾乎是常事,不算什麼希奇的神跡,很多穆斯林是因此整個村莊悔改信耶穌的。

嘁哩喀喳關於毒物的問題:我的淺見
送交者: 誠之 2005年11月17日17:13:19 於 [新大陸]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關於主說不受毒物傷害一事 由 崑崙一劍 於 2005年11月17日15:17:48:

關於你提的這段聖經,我的淺見是:解釋聖經 (或任何一本書) 都有其基本的原則,就是要回到作者的文化歷史語境中,找出作者寫作的目的與所要表達的涵義,來解釋。而不是根據你自己的理解,然後要人根據你的解釋來應驗。這根本是強盜邏輯;

這句話有當時的語境。首先,這句話是對使徒們說的,而不是對所有信徒說的。聖經中記載的神跡 (注意,神跡是signs,而不是“奇蹟”,miracles )﹐都是為了要見證神的權柄。神給使徒們這些異能,是要建立教會的根基 (使徒行傳28:1-10 的確記載了這個預言的應驗,也見證使徒的權柄。)

保羅在馬爾他島上的經歷
1 我們脫險之後,才知道那島名叫馬爾他。
2 當地的人對我們非常友善;因為下過一場雨,天氣又冷,他們就生了火來招待我們。
3 保羅拾了一捆乾柴,放在火上的時候,有一條毒蛇,受不住熱,爬了出來,纏住他的手。
4 當地的人看見那條蛇懸在他手上,就彼此說:“這個人一定是兇手,雖然從海里脫險,天理也不容他活着!”
5 但是保羅卻把那條蛇抖在火里,自己一點也沒有受傷。
6 他們等着看他發腫,或者忽然暴斃。但等了很久,見他平安無事,就轉念說,他是個神明。
7 那地附近有些田產,是島上的首領部百流所擁有的。他歡迎我們,善意招待我們三天。
8 那時,部百流的父親患了痢疾,發熱臥病在床,保羅到他那裡,為他祈禱按手,醫好了他。
9 這麼一來,島上其他有病的都來了,也都治好了。
10 他們多方面尊敬我們;到開船的時候,又把我們所需要的東西送來。

當教會的根基奠定了之後,這些神跡就沒有必要存在了,也不是每個信徒都必須要有這個能力,才能證明他是信徒。
(注意,我不是說這類的神跡今天不會存在了,任何神跡,神都可以隨他自己的恩典賜下。我的看法是:今天在第三世界國家,仍然有很多神跡奇事發生,這也和在第三世界國家因為聖經不普及,是在建立教會的初期階段,神給這些神跡的目的是要見證忠心宣講神的話的宣教士們的權威--神為他的話作見證。)


你的文法沒學好
送交者: 嘁哩喀喳 2005年11月17日20:49:22 於 [新大陸]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嘁哩喀喳關於毒物的問題:我的淺見 由 誠之 於 2005年11月17日17:13:19:

牛皮大王耶穌的這個牛皮裡面,主語是什麼?是“信的人”。。。。。。

再說一次,你不能用現在的文法規則套用
送交者: 誠之 2005年11月18日05:57:50 於 [新大陸]http://www.bbsland.com
回 答: 你的文法沒學好 由 嘁哩喀喳 於 2005年11月17日20:49:22:

古代的文本。要回到當時的歷史文法語境,去了解原作者想要表達的是什麼。
你用自己的規則要作者配合,是強盜邏輯。

而且,整本聖經對神跡的作用不是很正面的,

神跡 ( signs, 指路牌,是要指向神的) 是要證明神的話。但是,如果是出於好奇或其他不正當的理由,神是不輕易讓人有行神跡的能力的。所以,按字面解釋,所有信的人都可以有這些神跡,也不符合整本聖經的架構。

路加福音 11:29 當眾人聚集的時候,耶穌開講說:「這世代是一個邪惡的世代。他們求看神跡,除了約拿的神跡以外,再沒有神跡給他們看。


所以,這節聖經不能單從字面意義來看看,而要放在整本聖經的架構來看。這也是福音派的解經原則。
你要用極端的解經原則,就是每個字都要按字面解釋,然後要按照你的解釋來應驗,這明顯是你解釋上的錯誤,而不是聖經的矛盾。

請看你所提的這節聖經下面,馬上就說出這些神跡的作用,而我也給了保羅在馬爾他的例子;使徒行傳也記載了很多神跡,都是在教會建立當初為了證實神的話,驗證使徒的權柄所伴隨的。等到新約教會奠定了,神的話寫完了,這些神跡就不太有必要存在,所以,也不是所有信的人都必須要有的聖靈的恩賜。

馬可福音 16:20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跡隨着,*證實所傳的道*。

使徒行傳 14:3 二人在那裡住了多日,倚靠主放膽講道;主藉他們的手施行神跡奇事,*證明他的恩道*。

歌林多後書 12:12 我在你們中間,用百般的忍耐,借着神跡、奇事、異能,*顯出使徒的憑據來*。

羅馬書 15:18 除了基督藉我做的那些事,我什麼都不敢提,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用神跡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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