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聖經,人類有四種狀況:
1.墮落前:上帝按他的形象造了人,把他們安置在園子裡,把一切好的都交給人去享用與管理。也給了人一個真實的選擇 (你們不要吃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可以作出真正的選擇,願意以神所賜的聖潔、理性、能力、智慧,來聽命順服。這是上帝與亞當立的行為之約,也稱為亞當之約。人在這個處境中,有可能犯罪。
2. 墮落後:亞當夏娃沒有通過這個考試,墮落了,人加入撒但的陣營,與撒但成為一夥。因此,上帝以其聖潔公義的本性,對罪發出咒詛。人類和全世界都落入這個咒詛中。人與神隔絕了,人成為撒但的後裔,和撒但的奴僕。但是,在上帝的咒詛中 (創3:15) ,包含了上帝憐憫慈愛的本性,就是他要使女人與撒但為敵 (也就是說,要把女人--這裡可以代表人類中的一個族群,從撒但的陣營中搶過來,使這些人重新歸回上帝),與撒但為敵。他也應許,女人的一個後裔有一天要打破撒但的頭,永遠地摧毀撒但的勢力。
在墮落中的人,沒有自由,不得不犯罪,因為他們是被撒但的勢力捆綁的。除非神自己介入,否則他們只能受撒但掌控,與神為敵。他們會以為自己是自由的,他們會以為沒有神的控制,他們就是自由的,可是,這卻是撒但欺騙他們的伎倆。 (犯罪就是與神為敵,不按照神的心意過生活;偏離了人當初被造的目的--榮耀上帝)
3. 重生後:上帝在永恆中,在基督里揀選了屬他的子民。從墮落那天開始,就賜給屬他的子民一個跟隨他的新的信心,不再永遠被撒但控制,而願意仰望他們的救主。這個應許在歷史中開展,一直到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獲得完全的應驗。所有在基督里被揀選的人,能脫離撒但的魔掌,以悔改和信心來跟隨耶穌基督,重新過一個榮耀上帝的生活,恢復榮耀上帝的功能。在這個處境中,人有不犯罪的可能 (因為聖靈在他們裡面;但因撒但的勢力還沒有完全摧毀,所以,信徒可能“跌倒”;真信徒的“自殺”,也算是一種跌倒)。
4. 在永恆里。當耶穌基督第二次來的時候,人除了擁有復活的新心外,也有一個榮耀的復活的身體,在新天新地中永享神所賜永遠的福樂。撒但的勢力被永遠擊碎,人也因耶穌基督的榮耀,不會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