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靈論之“調和論”錯謬揭示 |
送交者: repentant 2020年10月20日20:06:5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三位一體,三一神,三一父是命名誤區 三位一體中的一體極其容易誤解為組合成一體,不推薦適用。這是歸納出概念名詞 ,卻被名詞的表面所誤導,而失去聖經精義。三一神,三一父也都是命名誤區,容易望文生意。因為三神或三父,都不是聖經說法。說三靈,七靈,沒有問題。 故三一神應是:三一靈=三靈而一靈,一靈而三靈。調和論者當成“三方面而一神,一神而三方面”。如果這樣,那是人的定義不是神的定義。人的定義: 一人而三方面(靈魂體),三方面而(組成)一人。注意:說一神有三方面或三個角度,已經默認了三方面或角度組合成了一神,這是“組合論”異端。 人當然可以從靈魂體三方面講,但沒有獨立位格。或者說,靈魂體三方面,沒有獨立性,不能單獨出來去行動。你不能說一個人,分成靈人,魂人和體人。而父子靈有完全的獨立性,即三靈。這是外在。又有內在的完全的合一性,即一靈的獨一真神的父本體。 靈就已經是本質了,不能再分。靈當然有功用,經歷,職責等不同。這不是讓你把耶穌的靈分成兩個靈或一個靈兩個方面、角度,講究。看出錯誤沒有? 耶穌的靈,已經是一而三中的"三"的其中一個,不能再分了。按照你的劃分,就不是三一神了,是六一神。因為父子靈這三靈,每個靈又可被你劃分成素質的靈和經倫的靈。不要說你不這樣劃分,因為你已經把耶穌的靈這樣劃分了。如果你聲稱這種分法不能適應於其他二靈,你沒有任何道理: 因為父子靈這3靈,你沒有平等對待。說白了,你們自己都是一踏糊塗,不能自圓其說。 父子靈組成一個神,這是大異端。 這是三頭六臂式的大異端。無論是說父子靈三靈也好,父子靈三個方面也好,都不是組成一個神(父)。三位一體這個詞,確實會讓人望文生義的誤解為三位或三部分組成了一個整體,這可能是“組成論”異端盛行的原因。 子靈絕不是父的一部分或二部分(方面),子靈就是父。父子靈也絕不是"神的"三部分或三方面。神就是父,就是父神。既然組成論不成立,劃分論同樣不成立。不是一“神”劃分成三部分或三方面,而是父派生出子靈,父仍舊完整無缺失。 耶穌說: 我從父那裡來,不是說基督是父或神分出來的一部分。父子是獨立的。否則,父就缺少了一部分。 我要往父那裡去,也不是基督要去組成一個完整的父或神。 父子靈不是你定義的一個靈的三方面。因為神不像人那樣三方面: 靈魂體。父子靈是3靈,也是一靈。而不是一靈的三方面。你談三方面,就不是我說的3靈。 靈的三方面被你定義為沒有獨立性。錯了!耶穌,父,和聖靈都可以獨立存在,有三名,三位,三種經歷。這就是三。這三靈,又是一靈,卻不是三靈組成了一靈。人就不同了,靈魂體三方面是組成的人。 三一神,不是組成一個整體,也不是劃分為三個部分。而是一靈派生了2個全等的真像,2個真像都是父的靈,也是父。
“合一內住”這詞,被認為是組合成一神。大錯! 三一神之合一,是完全的重合,全等的像。合一,如上所述,不是組成。句號! 耶穌與父或聖靈的合一,是分明不混的重合起來,三重靈,或七重靈,不是組成。注意: 分明不混,見信經。因為父子靈完全重合,故為一個。耶穌說: 我與父原為一。非組成一,非組合為一。就是一。 子靈來自父,是父的像,鏡與像是一個,全等。像由鏡生,像來自鏡; 離鏡無像,像就是鏡。鏡就是父,就是本體一。 同樣,人與神的合一,也不是組成或調和。合一,不是組合成為了一,或合併為一,即組成論。合一,同在,聯合,交通都是同一個意思。不是組成合併為一個靈=不是調和摻雜混合成一個靈。故調和論,不成立。人神的合一,是分明不混的連接起來,交通起來,因為神是生命源泉,個體的人與源泉連接起來。
信經: 三一神,分明不混為三,合一不分為一 分明不混,即獨立性,非部分,非方面,非角度。 合一不分,即獨一性,非組成,非調和,非摻雜。 人神合一,人仍是人,神仍是神,不失獨立性。不混和,不摻雜,不組合。人神合一就是人與神通,如耶穌是人與神的天梯般的相通。反之,就是人與神的隔絕不通。人仍是人,那麼人靈當然是人靈,肉身還是肉身,唯一區別是人被神更新了,再造了,聖潔了。。。 信經上的分明不混為三,合一不分為一居然被誤用到人。 這是把神拉到人的不獨立的三部分來理解,那麼神就不是奧秘了。這麼簡單?? 錯了! 方面就是側面、角度,或部分,這是組成論。 天上的父與子 父沒有形像,子有形像,在天上也是這樣。看以下經文就知道,即使是在天堂,父與子也是有獨立性的。子是父的像,當然可以同在,重合的同在! 啟示錄 - 第 5 章 第 13 節 啟示錄 - 第 5 章 第 7 節 啟示錄 - 第 7 章 第 10 節 靈的“調和論”,就是“組成說”,就是“靈變說”的異端 還固執於沒有獨立性,三名是什麼? 三靈是什麼? 耶穌的靈是受難復活的靈,不同於父或聖靈。你的調和說,就是“組成說”,就是“靈變說”。這是異端。離直接當神,只差一步。 讓我們給這“調和論”的體系建個模板,幾句話抓出這體系的關鍵來: “調和論”,首先把神的一靈的劃分為兩個或三個方面或部分,聲稱這兩個或三個方面或部分沒有獨立性,而是一靈的不同方面。這就直接產生了“組成說,或組合說”的異端。"組合論",必然拼命否定獨立性。組合,當然是不獨立的了。“調和論”下的三一神論就是類似靈魂體的組合論,自然否定獨立性。 這此基礎上,進一步認為不同的靈可以混合或調和為一靈,如人靈和神靈的調和。看懂沒有?這是“組成說”直接的實踐應用。 兩個或幾個靈的調和摻雜為混合物的一靈,而與原來的靈有了本質不同,這就是“靈變說”:人靈變成"神人混合靈",離直接成為神的靈,只差一點點了。 如此下來,信徒日常與神的合一操練就成為“靈的漸變”運動,逐漸變成神的靈,這是終極目的。無論你是否承認有“靈的漸變”運動,還是你認為調和的靈最終也無法成為神的靈,這絲毫不影響”調和論“的異端地位! 亞當的初造的靈不是神的靈 亞當(人)有神的形像,卻不是神的形像。亞當中神的形像應該來自父氣息的靈魂(人靈)。 創世記 - 第 2 章 第 7 節 亞當的人靈,彰顯了一些神形像,卻不是神的形像。只有末後的亞當(基督),才是神的形像,其靈直接是神的靈(聖靈或聖道)。所以,亞當只是被造的人,而耶穌是神在肉身顯現。 “調和論”者妄圖把人靈解釋為神的靈,這又是那位“想當神”的亞當的歷史重演!正因為不是神的亞當想當神,才去偷吃禁果而死。亞當一開始就是徹底的人,而不是神。 末日得救復活的信徒,至多是回到初造亞當的身體和靈魂,而不會超越初造時的亞當,因為亞當是人的標準參照物。信徒只是基督新造的人而已。 三靈的獨立性,不是否定三靈的同在重合。懂嗎?? 三靈同在的耶穌,還是耶穌,不是父或靈。即便耶穌是三靈同在,耶穌也不是父,而是子。儘管從靈里說,耶穌是道,是父。如信經言,子不是父+子是父。 子不是父,不是聖靈,當然是獨立的。論述如下: ——子的獨立性,可以體現在替死的是耶穌,而不是父和靈。不能因為耶穌三靈同在,替死的就是父或靈。你看,從各方面說,都能說得通。可見,你派理論之弱,實在無法自立。 ——耶穌不但肉身受死,其靈也是受難復活的靈。但這受難復活,乃是該靈的經歷,其本體不變是父。正如,肉身也曾是該靈之經歷,無損其靈。作為三靈之一,父與聖靈就沒有此經歷,職責,形像。這又是獨立性之證據。 ——假如如你所說,耶穌的靈與聖靈是一個靈的2方面。你看成一個靈,既然基督的靈是受難復活的靈(彼得語),那麼這一靈中的的聖靈也是受難復活的靈了。這是錯誤的。聖靈和父都不是受難復活的靈。 搞出一個靈的一方面,和另一方面的不同,是不理解靈是本質,不能再分。要分,必須要分成不同的靈,獨立的靈,如三個靈。
七燈台的寓意 那七燈之燈台,上端為7燈,即7靈,獨立分開,重合全等。下端是一個柄的本體。7靈不是組成一柄,一柄也不是7靈的調和。而是一柄生7靈,一柄有7靈. 7燈,分明不混, 一柄,獨一無二。這一柄,就是一靈,父。
神以形像顯現不是所謂“形變論” 誰告訴你形變了,那是顯現。不是父本體的形變,父無形。父子靈如何顯現,都說了,你卻搞成形變。父可以雲煙,靈可以氣風水火鴿子形象,子以肉身形象顯現。 形像或顯現,聖經用語。你胡編出形變來。。 父無形像,故可以子靈顯現。保羅言父在肉身顯現。父7靈,各靈全等重合為一靈。各靈,可以形像顯現而做工,如子; 或無形像不顯現而做工,如聖靈。
|
|
|
|
|
實用資訊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
一周回復熱帖 |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2019: | 解經:哥林多前書 - 第 5 章 第 5 節 | |
2019: | 新約:麥子 | |
2017: | ZTBoice: Christ, the Calvinist | |
2017: | 預定論傳的確實是另一個福音 | |
2016: | 怎麼樣才能不干啃聖經? | |
2016: | 訪問老古: 神耐心等人悔改是怎麼回事? | |
2015: | zt: A Pastor's LGBT Stance | |
2015: | view immediately: Holy Ghost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