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督論異端 (四)近代基督論異端 |
| 送交者: 克利西亞 2020年12月22日06:15:1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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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基督論的發展過程里,雖然有許多不同的因素摻雜其中,但大致說來,正統的信仰尚得以維護,前述各種古代基督論的異端邪說則被定罪和抵制。然而神的仇敵對於正確基督徒信仰的攻擊從未停止過,今日的信徒仍須面對一連串近代或現代的不正確教訓。 近代基督論異端與早期基督論異端的最大差異,在於其發起者的立場。早期基督論異端的發起人絕大多數仍是敬畏神,尋求真理,嘗試解決信仰問題的基督徒。他們想解釋並解決聖經疑難,卻不幸落入異端。但是在近代基督論異端中,許多團體都不能算是基督徒團體,頂多只可被歸類為“類基督徒團體”;甚至也有教外人士打着基督教的招牌,卻傳揚自己的一套宗教學說。並且這類團體的創教者,多半具有基督教背景,因此擅用基督徒信仰作其部分教義,而事實上基督論不過占其教義之一小部分,或是被變作用來支持其自家理論。其主要學說與宗旨,更與一般傳統基督徒信仰相去甚遠。也就是說,這些團體實際上不是“宗派”,而是“異教”。因此本文將不多費篇幅深入探討其完整教義,僅略略指出其所引用之錯謬的基督論觀點,以為聖徒之鑑。 近代基督論的異端,包括:
耶和華見證人是由羅素(Charles Russell)在十九世紀末創立於美國。他們常說,神在基督里背負着十字架是令人厭惡的思想。他們常對基督徒說,“我的神並沒有死,你的神死了。”對他們而言,神成為肉體來與亞當族類聯結的思想,是一種對神性的侮辱。他們拒絕了在神人耶穌基督裡面之神與人聯結(union)和調和的思想,因此他們是與智慧派和多西特派相似。 耶和華見證人也反對敬拜耶穌基督,他們只敬拜耶和華,這與伊便尼派相似。另外他們也說:耶穌是神所收養的一個兒子。這意思是說,任何其他人都可以被收養成為神的兒子。他們和嗣子論一樣,以耶穌為一“特殊之申言者”(special prophet),並以為“基督”這個頭銜,是在祂受浸時受膏成為彌賽亞時才加給祂的。 耶和華見證人雖然不把他們的神學聯於亞流派,但他們教導人說,耶穌基督既非在素質上與耶和華神是一,亦不是永遠的,這明顯地反應出他們強烈的亞流派觀點。他們說,基督僅僅是耶和華所生出來的第一個孩子。照着他們的觀點,基督是人類以先的第一個受造之物,但並非永遠的存在。更奇怪的是,他們也教導人說,在耶穌基督開始存在以先,祂是天使長米迦勒。 最後,耶和華見證人也反映出基督一性論的觀點,他們宣稱說,基督不是在肉體裡復活,而是帶着一個屬靈的身體復活,而且祂不是作為一個人而復活,乃是作為一個全能不朽的靈(mighty immortal spirit)而復活[39]。耶和華見證人以自己為耶和華的獨一敬拜者,其實幾乎是集所有異端於一身。照着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中所說,不承認耶穌是神成肉體的耶和華見證人,就是敵基督的。許多信徒不夠明白聖經真理,也未曾知道耶和華見證人與各類異端的相似,只因為他們衣着光鮮、彬彬有禮,就輕易相信他們是正統基督徒,甚至加入其團體而有分於異端,這是非常可惜的。
摩門教(Mormons)是由斯密約瑟(Joseph Smith)於十九世紀初在美國所創,其教義比耶和華見證人更為無稽。摩門教教義說到,有許多位的基督作為許多聖者的代表,被差遣前往不同的星球。這類言論,可能是智慧派最令人震驚的還魂。伊便尼派相信耶穌被任命為基督,不是因着耶穌的成肉體所賜予的,而僅僅是因着祂對律法的順從。而摩門教類似的教導人說,任何人作為服從摩門教誡命的皈依者,他也能被任命為一個基督,一個神聖特使,一個被差派到另一個星球之未來的彌賽亞。 摩門教的神學也包含了亞流派的元素,甚至走到多神論(Polytheism)之極端的地步。摩門教徒教導人說,耶穌基督是以羅欣(Elohim)首生的靈孩子(first-born spirit child),而其餘所生的靈孩子都是祂的弟弟,因此產生了許多位神[40]。我們可以說,摩門教只是借用聖經中的耶穌基督,來建構其自己的宗教系統。
在十九世紀末由艾迪夫人(Mrs. Mary Baker Eddy)所創的基督教科學會(Christian Science),其宗旨無關基督徒信仰的追求,而是探討神醫的可能。嚴格來說,基督教科學會根本不是基督教。因此,此派也沒有什麼縝密的基督論,只是利用聖經支持艾迪夫人自己的神醫理論。她使用了特別的術語──智慧(gnosis),他們把這個智慧視為是超越聖經的,這是智慧派的再現。他們拒絕接受基督永遠二性的思想,他們教導人說,祂的雙重身位(dual personality)只持續到祂升天之前,當為人的耶穌消失後,基督就開始存在,這也反映出基督一性論的觀點[41]。
唯有耶穌論(Jesus Only)是獨一神格靈恩派(Oneness Pentecostalism)神學的分支。唯有耶穌論教導說,基督的兒子名分不是永遠的,只是帶着特定之開始並結束的暫時角色。照着這種神學,基督的兒子名分,是開始於成肉體時伯利恆的馬槽。對於那些持守這些觀點的人而言,“生”(begotten)這個字含示了一種開始(beginning),因而這是一種“有限的元素”。“唯有耶穌”神學的擁護者相信,“道”(Logos)是永遠的,但“子”(Son)這個稱呼表示一種當祂啟示在人性里時所存在的一種暫時狀態,這與亞流主義和形態論極為類似[42]。本刊第二卷第二期曾有專文介紹獨一神格靈恩派的源起、發展、及主要神學觀點的批判,讀者可自行參閱。
韓人文鮮明(Sun Myung Moon)自創之統一教(The Unification Church),也是以教會的旗號為幌子,建立自己的宗教王國。統一教中的基督論思想完全是嗣子論的道理。文氏教導說,耶穌只是達到神性,而不是神成為肉體。他認為耶穌不是神自己,乃是憑着自己的功跡,從神贏得神子的頭銜[43]。統一教在亞洲也有相當的發展,尤其擅以各式公益活動,吸引不明究理的基督徒前往參加並加入會員。
在十八世紀之後,因着啟蒙運動所造成的摩登派(Modernism,又稱新派)神學漸漸普遍,基督徒中間出現了另一種特殊的基督論。此時,對基督人性的探討完全脫離信仰的範疇,所有關於基督神人二性的研究,都不再以支持或堅固基督徒信仰為目的。他們認為,“歷史上的耶穌”(Historical Jesus)與“教義中的基督”(Kerygmatic Christ)是不同的。這些人士號稱他們能讓歷史脫離宗教、傳統的色彩,還耶穌真正原貌;其實他們是把自己的人本觀念和不信的偏差心態加諸他們所謂的“證據”上,結果產生變質、扭曲的基督論。這樣純粹以主觀之歷史和考古學眼光,將“耶穌”當作一介歷史人物來探討,導致兩類嚴重後果:其中一類人士因無法考證聖經的史實,就恣意否定耶穌的存在;另一類人士雖肯定耶穌的存在,卻不過以耶穌為政治革命家、道德家、社會改革者或宗教導師之流。因着摩登派神學的影響,耶穌的存在不是變得與人無關,就是成為一個效法的模範。我們知道,這樣的觀念不是健康的信仰,也不合聖經的中心啟示。在本期亦有文章針對摩登派基督論進行探討,請讀者自行參閱。
在簡要介紹過已往二十世紀各種主要的基督論異端後,我們不得不指出,今日的基督徒比初世紀時的信徒,面對了更艱難的任務。我們的爭戰,不單是對抗那些在第一、二世紀所發生的敵基督觀念(參約壹四3),亦不單只是對抗那些在第三至第六世紀所產生假基督徒觀念的異端。反之,我們是與此二者同時爭戰。並且在二十世紀的今天,大部分的異端觀念,仍是還魂自古代的異端,並常由幾種異端綜合為一個教義。儘管如此,我們今天對抗異端的解毒劑仍與初期的教會一樣,就是聖經──神的話。 有人以為,只要熟背信經就能對抗異端。我們相信,熟記信經在民智未開、聖經有限的最初數世紀,是有其必要性。然而,不可否認的是,由宣示性的陳述所形成的信經,在對抗一些特別的異端上雖然有用,然而其視野和目的卻相當有限。大部分都是因着一些特別的異端觀念而興起的反應,而不是嘗試欲以全面的啟示來描繪基督。何況,在如今聖經普及、資訊發達的社會裡,只借着背誦信經來維護自己對基督的認識和信仰是不夠的。在面對種種似是而非的基督教異端與類基督教異端時,只有簡要的信經是不足以與之抗衡的。要充分地認識這位基督,預防異端思想滲入我們的信仰,我們就必須從聖經着手。當我們借着進入聖經得到亮光時,我們就能自然地明白基督所是的奧秘,也能清楚地分辨並拒絕所有違反或超越聖經的異言。 摘自: 綜覽基督異端論 By 周復初、宋高弘、翟兆平 注1 馬有藻,《基要信仰概論》,中國信徒布道會,1989,62-64頁。 注2 周聯華,《神學綱要》,台灣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90,37-56,135-144頁。 注3 章力生,《基督論》,宣道出版社,1990,188-209頁。 注4黃彼得,《聖經基督論》,東南亞聖道神學院,1992,157-162頁。 注5 L. Berkhof,《基督教神學概論》,基督教改革宗翻譯社,1974,122頁。 注6 謝家樹,《基督教歷代別異神學思想簡介》,中國主日學協會,1983,74-76頁。 注7 J. N. D. Kelly,《早期基督教教義》,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1988,77-83,93-109,151-170,191-237頁。 注8 王生台,《信經與聖經──何者為真理之準則》,《肯定與否定》,1998,第一卷第一期,9-24頁。 注9 G. Evans,"Christological Errors: Then and Now", Affirmation & Critique,Anaheim: Living Stream Ministry,1998,Vol. 3,No. 4,pp.35-44. 注10 W. A. Elwell,Evangelical Dictionary of Theology,Grand Rapids: Eerdmans,1996,pp.339-340. 注11 J. N. D. Kelly,Early Christian Doctrines,New York: Harper Collins Publishers,1978,pp.139-140. 注12 同注3,4。 注13 同注11,pp.115-119. 注14 同注10,pp.13-14. 注15 M. W. Holmes ed.,The Apostolic Fathers,Grand Rapids: Baker Books,1996,pp.189-290. 注16 Eusebius,Ecclesiastical History,7,30,4; 11; 16. 注17同注3. 注18同注11,pp.226-231. 注19 H. Bettenson,Document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7,p.40. 注20 B. Hagglund,History of Theology,St. Louis: CPH,1968,pp.322-324. 注21 同注6 注22同注1 注23同注11,pp.22-28. 注24同注2 注25同注11,pp.289-295. 注26同注10,pp.67-68. 注27同注10,pp.268-269. 注28同注2。 注29同注17,92-93頁。 注30同注17,51-52頁。 注31 J. Meyendorff,Byzantine Theology-Historical Trends and Doctrinal Themes,New York: Fordham University Press,1983,pp.11-14. 注32同注11,pp.94-95. 注33同注11,pp.316-317. 注34同注11,pp.317-323. 注35同注9 注36B. Shelly,"Fine-Tuning the Incarnation", Christian History,Issue 5,p.24. 注37同注3。 注38李常受,《新約聖經恢復本》,台灣福音書房,1998,第九版,太一20注1,13頁。 注39同注9。 注40同注9。 注41同注9。 注42同注9。 注43同注9。 基督論異端 第一,否認基督完整神性 第二,否認基督完全人性 第三,誤解基督的神人二性 第四,近代基督論異端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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