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神聖的三一(1984年,李弟兄的訓練,本森腓立比的筆記)
素質、實質、本質、神的經綸等等
關於神聖的三一,在神學研究的歷史上,曾用過三個辭-素質(essence)、實質(hypostasis)、本質(substance)。我們必須解釋這三個辭的意義。在論到神聖的三一時,我們已經題過這些辭。
素質
在神聖三一的研究里,借着說明兩個相關的辭-元素和性質,我們能看見素質一辭的意義。元素就是本質。新耶路撒冷有三種元素-金、珍珠和寶石。因此,在新耶路撒冷的建造里,有三種本質或元素。每一種元素都有它的性質,而在元素的性質里有素質。因此,素質指東西本身。現在我們看見,素質和本質二辭在使用上有所不同。我們不能說素質的本質,只能說本質的素質。每一種本質或本質的元素,都有它的素質。
聖經清楚的啟示神是一位永遠的神。永遠的神有祂的存在,隨着祂的存在必然有素質。沒有素質,就沒有存在。凡是存在的東西都有素質,所以事實上,素質主要的是指神的存在。我們的神是永遠的神,從永遠到永遠一直存在。祂的存在告訴我們祂有素質,我們稱之為神聖的素質。
實質
論到三一所用的另一個辭是實質。這辭的希臘原文,意指在底部的支撐,就是在下面支撐之物,支撐的實質。這就像桌子的四腳是底部的支撐。父、子、靈是三一神支撐的實質,構成一位神格。
然而,這辭後來逐漸用在身位的意義上。這種領會很離開原意,並且造成難處。說父、子、靈是三個實質是正確的,但明確的說父、子、靈是三個身位,就引伸得太過了。多瑪格力菲(Griffith Thomas)曾指出,我們可以借用像身位這樣的辭來解釋三一,因為我們人類的語言不夠;但如果我們過分強調這辭,就會導致三神論。甚至用實質這辭,也不完全穩妥,因為我們用任何措辭、語彙或例證來解釋神聖的三一,都是冒險的。神聖的三一太奧秘了。我們有限的頭腦無法完全領會神聖的三一。我們沒有恰當的語彙來描述這事,因為在人類文化中,沒有像神聖的三一這樣奧秘的事。因為沒有這樣的事,所以我們沒有語彙,甚至我們的頭腦也沒有這樣的邏輯來領會。
本質
在神聖三一歷史的研究里,首先用實質一辭,然後用本質一辭。在神學的研究上,實質與本質是同義辭。接着採用素質一辭。在本質裡面有素質。在神聖三一的研究里,作了以下要緊的敘述-三一神有三個本質,但只有一個素質。這種敘述比較穩妥。三一神在素質一面是一,但在本質一面是三。三一神在祂的素質里乃是一,但在祂的本質里乃是三。說神有三個素質是錯誤的,但說神有三個本質是正確的。三個本質等於三個實質,並且,就如有人所說,三個實質等於三個身位。因此,就本質說,神是三,就素質說,神是一。這就是素質的三一。在素質一面,父、子、靈乃是一,但在本質(身位)一面,祂們乃是三。實際上,我們不是那麼欣賞身位這辭,我們倒是珍賞實質這辭。我盼望這次交通對於元素、性質、素質、本質、實質和身位這些辭的領會,提供給你們『一幅簡單的地圖』。
神的經綸
再者,神是很有目的的。以弗所一章啟示神有祂的喜悅,就是祂心頭的願望。(弗一5,9。)神照着祂的喜悅,就是祂心頭的願望,定了一個目的。祂是活神,並且很有目的。這樣一位有目的的神,當然有願望。祂要一些東西,祂也要作一些事,因此祂定了一個計劃。這計劃必須完成,而要完成這計劃,需要許多工作。神定了一個計劃,這計劃帶着一種安排,要照着祂的願望來達成祂的目的。這計劃,這安排,就是祂的經綸,祂的家庭安排,祂的家庭行政。
在神的經綸里,有三個步驟或階段。父採取第一步,子採取第二步,靈採取第三步。在這種連續的經綸里,每一步都有一些工作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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