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國地上論--約18:36解經 |
送交者: repentant 2021年01月31日17:13:03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約翰福音 - 第 18 章 第 36 節 基於局限神學的偏安教會,或許認為耶穌的這句經文能夠支持他們的避世蝸居理念。偏安教會,主要着重於類似與世界隔絕的生活,美其名曰“分別為聖”,就把與世界的分別,當成了與世界的隔絕。招來的信徒,也是為了讓他們與世界的隔絕,即不關心世界,不涉及政治。基本上,是過着不理世事,修身養心之類僅僅局限於教會,家庭工作生活等小圈子裡。 耶穌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真的支持偏安教會的觀點嗎? 這顯然是錯誤理解了耶穌的意思。 其實,耶穌不是第一次說這樣的話。同耶穌一樣,信徒也是不屬於這世界的,而是屬神的。信徒和耶穌的國都是神的國(天國),而不是世界(屬世)的國。 約翰福音 - 第 17 章 第 14 節 約翰福音 - 第 15 章 第 19 節 約翰一書 - 第 4 章 第 6 節 耶穌的國,不屬於這世界,這意味着耶穌來到這世界,必然也要離開這世界。即耶穌的一生,是客旅的、寄居的,而不是永居在地上。約18:36是耶穌告別世界的話。這完全對應以下經文: 約翰福音 - 第 16 章 第 28 節 約翰福音 - 第 16 章 第 10 節 不但耶穌是暫時客旅寄居在地上,信徒也是地上客旅的,寄居的。 希伯來書 - 第 11 章 第 13 節 彼得前書 - 第 2 章 第 11 節 創世記 - 第 17 章 第 8 節 創世記 - 第 37 章 第 1 節 詩篇 - 第 119 章 第 19 節 耶穌的國(天國)不屬於這世界上,耶穌就不在地上建立自己的世俗政權。因此,耶穌更不會讓他的臣僕爭戰,使祂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這裡的爭戰,顯然是指為世俗權柄而爭戰,或屬世的爭戰,或屬肉體(血氣)的爭戰。天國,就不是世俗的政權,只能從天而降。天國,不能通過改造世界,使世界成為天國。 同樣,耶穌是猶太人(以色列人)的王,自然也不是世俗政權意義上的王。基督是王,是天國的王,是萬王之王。天國,是永遠(永恆)的國,不是世俗政治上所指的有疆域年限的國。 但以理書 - 第 2 章 第 44 節 馬可福音 - 第 15 章 第 12 節 馬可福音 - 第 15 章 第 32 節 路加福音 - 第 1 章 路加福音 - 第 23 章 第 3 節 約翰福音 - 第 1 章 第 49 節 約翰福音 - 第 18 章 第 37 節 基督的國在天上,不屬於這個世界,並不等同基督要與世界隔絕。基督並不因為屬於天國,而對世界置之不理。基督降世成為人,正是要拯救世界(世人),光照世界,讓一切信他的人得救。不信基督的人,罪就定了,要受將來的審判。 同樣,教會(信徒),如同基督一樣,不是與這世界隔絕,而是要在世上作鹽作光,為主傳道行道而走向世界!這是屬靈的爭戰,也是教會的義務和權柄。教會要面對世界宣揚生命福音(愛),以拯救更多的靈魂,使其成為天國的子民。教會也要傳律法的審判 (公義),進入狼群,面對苦難、逼迫和殉道的危險。 馬太福音 - 第 5 章 第 14 節 馬太福音 - 第 16 章 第 18 節 使徒行傳 - 第 4 章 第 26 節 哥林多前書 - 第 15 章 第 25 節 總結:教會,要像基督那樣,既單單仰望神的國,不為世俗所困擾、纏縲或擠住,又要立足在地上遵行神的旨意。即”抬頭望天,低頭行道“的天國地上論。可見,約18:36完全不支持偏安教會的“與世隔絕"的錯誤觀點。與世隔絕的教會,是孤芳自賞的自義,也是推卸責任的惡僕,完全違背聖經教導。 地上天國與天國地上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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