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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單身再婚不是靠律法,而是要按神的帶領
送交者: 迦勒 2006年02月24日08:27:0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因為因着婚姻成為一體的夫妻,被分開時,不管是無辜方,還是犯錯方,都是一個血淋淋的你中還有我,我中還有你的結果.申命記中准許離婚和再婚的經文是因為人心的剛硬而給的,不是上選,上選是順服神自己的帶領.

如果沒有經過神處理,醫治,即使是無辜的一方,帶着傷帶着剩餘的與原配的魂的聯結,去和另一個人結婚,就成了犯姦淫的,因為這樣的婚姻裡面是超過了兩個人的聯結.

所以離婚以後,應該尋求神的帶領,讓神來醫治,修復或切割,之後的結果可能會有三個:復婚,單身,再婚.神若是潔淨了,不管是哪一種,我們都不可以認為是不潔淨的.關鍵是要神先醫治,潔淨,帶領.而不是要一個規條,然後按自己的意思去做.如果你還不能夠饒恕對方,那麼很可能你還沒有給神主權讓神把那個魂的聯結完全的去掉,沒有把血淋淋的傷口醫治好,這時候若是說再婚,是不合適的.

沒有人可以自己做主說我和元配已經不能修復了,所以可以再婚,因為在人不能的,在神卻沒有難成的事.沒有人可以論斷別人說再婚就一定是番姦淫.因為神若是潔淨了,我們都不可以認為是不潔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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