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耶穌到底是誰?(含音頻)--我們應當從兩方面入手去認識主耶穌:祂的教訓和祂的工作 |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1年07月22日21:09:3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耶穌到底是誰?(下)
文 | 任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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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頻為郭光明弟兄朗讀
約7:10-24
三、主耶穌的工作 (約7:21-24)
“耶穌說,我作了一件事,你們都以為希奇。摩西傳割禮給你們,其實不是從摩西起的,乃是從祖先起的。因此你們也在安息日給人行割禮。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嗎?”(約7:21-23)
“我作了一件事” ,指約翰福音第五章主耶穌在安息日醫治一個癱瘓三十八年的病人。
這樣的神跡,無異於神的創造大工。人們本應該為主耶穌的大能和憐憫而讚美神。然而,法利賽人不關心這個三十八年癱瘓的人終於得到醫治,不關心這樣大的神跡如何發生,到底是誰有如此大能,祂為什麼有如此大能,也不去思想莫非祂就是基督,反而要追查定罪主耶穌,因為祂是在安息日行這神跡,觸犯了安息日不可做工的條例。
“耶穌就對他們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5:17)
法利賽人死板教條地全然謬解了安息日的意義。
主耶穌“常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 1:3)。
神從來沒有休息,因為“我父作事到如今” 。設想神有那麼短暫的瞬間撤去了祂托住萬有的命令,這個宇宙會發生怎樣的災難?
“所以猶太人越發想要殺祂。因祂不但犯了安息日,並且稱神為祂的父,將自己和神當作平等。”(約5:18)
“摩西傳割禮給你們。”
摩西律法記載,“第八天,要給嬰孩行割禮。”(利 12:3)
但其實割禮在亞伯拉罕時已經有了,乃是神與亞伯拉罕及其後裔立約的記號。
“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創17:10)
以色列的男丁要在生下來第八天行割禮,如果那日是安息日,那麼很顯然,“安息日不可做工”與“第八日要給男嬰行割禮”這兩樣律法相衝突,怎麼辦呢?
如果遇到安息日,割禮雖然算是做工,但還是要給男嬰行割禮。因為割禮是以色列成為神子民的立約記號。因此,第八日行割禮的律法高於安息日不可做工的律法。這也與新約的教導相一致。
“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加3:17)
割禮只是在男孩身體的一部分做切割性手術,但對於癱瘓三十八年的病人,主耶穌卻使他的身體全然得到醫治。
“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禮,免得違背摩西的律法。我在安息日叫一個人全然好了,你們就向我生氣嗎?”(約7:23)
主耶穌運用一個強有力的辯論邏輯——由小及大(from lesser to greater):如果在身體的一部分行割禮是被允許的,為什麼我使一個人的全身得醫治反而有罪呢?好比說,如果十比一大,一百比一豈不是更大嗎?
主耶穌曾問猶太人說,“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哪樣是可以的呢?”(可3:4)
有一次,門徒從麥地經過,因為飢餓就掐麥穗吃。法利賽人控告門徒犯了安息日。主耶穌提到大衛飢餓時進了神的殿,吃了只有祭司才可以吃的陳設餅;又提到安息日祭司在聖殿服事還是沒有罪。
因此,主耶穌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太12:7)
“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可2:37-38)
如果猶太人知道摩西只是神的僕人,而主耶穌是神的兒子(來3:3-6),他們就再也不會控告耶穌違犯安息日了。其實,借着指出一個癱瘓病人的全然醫治,主耶穌已經明確將自己與創造萬物的神相提並論,只是法利賽人太過自義和眼瞎,無法明白或不願接受而已。
“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7:24)
法利賽人只了解律法的表面,但卻不理解律法的精義。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太23:23)
“你們查考聖經。…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然而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約5:39-40)
“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7:24)
耶穌基督明顯在呼籲猶太人悔改自己的惡行。
“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斷定是非。”(約7:24)
主耶穌這句話與馬太福音第七章同樣是主耶穌講的“你們不要論斷人”(太7:1)相衝突嗎?
主耶穌自己的話(聖經的話)當然不會自相矛盾。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太7:1-2)
馬太福音第七章的不可論斷,從上下文可知,主耶穌針對法利賽人的自以為義,他們自己眼中有梁木,卻要試圖去除別人眼中的刺。
他們按外貌斷定是非,判定稅吏是中飽私囊的盜賊,判定妓女是污穢不堪的罪人,因而與神的國永遠無分。殊不知他們自己“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太23:27),比稅吏和妓女更加可惡。
“不可論斷”不等於“不要判斷。” 以色列人尊崇的領袖摩西,其主要職責之一就是要審斷以色列人的爭訟。聖經專門有一卷書《士師記》,英文就叫《Judges》;舊約先知的重要職責就是譴責罪惡,顯明公義,宣告神的審判和信息。
新約聖經更是清楚教導要凡事察驗。“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作。”(帖前5:21-22)
“使你們能分別是非,作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腓1:10)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羅12:17)
在現實生活中,“不要論斷”是指不要自以為義地站在道德高處,對他人進行無端的橫加指責以及吹毛求疵的挑剔。“不要論斷”不是指是非不分、包庇罪惡、與罪妥協,為追求表面的一團和氣而犧牲真理和公義。
所以,耶穌到底是誰?
人應當從兩方面入手去認識祂:祂的教訓,祂的工作。
耶穌的教訓就是神的教訓,祂的話語就是神的話語,祂的工作就是神的工作。耶穌所做的一切,都遵行父神的心意。祂的神跡彰顯神的大能,祂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為要將父神顯明出來。
同一位耶穌,有人認為祂——“是那先知”(約7:40), “是基督”(約7:41),因而“有好些信祂的”(約7:31)。但有人認為祂——“是迷惑眾人的,”(約7:12)“是被鬼附着了,”(約7:20)於是“去捉拿祂”(約7:32),千方百計“想要殺祂”(約7:1)。
你說,耶穌到底是誰?
然而,使徒約翰清楚告訴我們,“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1)
任運生 牧師,在美國牧會;生命季刊特約撰稿人。 任運生牧師約翰福音系列,請點擊👉約翰福音 生命季刊最新號:“生命團契” 閱讀本刊更多文章,請點擊👉生命季刊手機主頁 閱讀本刊先前發表的文章,請點擊👉生命季刊備份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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