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為我們成為貧窮(含音頻) |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1年09月10日06:19:0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耶穌——神的愛子(下) 祂擁有神一切的豐盛卻為我們成為貧窮,為使我們成為富足
請閱讀本文第一部分:
本文音頻為虹雨姐妹朗讀:
馬太福音17:14-27
“耶穌和門徒到了眾人那裡,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跪下,說:主啊,憐憫我的兒子。他害癲癇的病很苦,屢次跌在火里,屢次跌在水裡。我帶他到你門徒那裡,他們卻不能醫治他。”(太17:14-16)
耶穌帶着彼得、雅各、約翰從變像山上下來,要跟那其餘的九個門徒會合。結果發現這些門徒被眾人包圍,有事情發生了。馬可第九章記載這些圍觀的百姓都很希奇,因為這九個門徒趕鬼失敗,不知所措,他們被眾人包圍,在場還有文士跟他們辯論,懷疑為什麼他們沒有能力把這個鬼趕出去,救這個孩子。
孩子的父親知道耶穌來了,就去求耶穌醫治他的兒子,因為他害了癲癇的病,鬼讓他經歷極大的痛苦。而耶穌的門徒沒法把鬼趕出去,讓這個父親感覺無助,沒有盼望,沒有信心。那九個門徒也沒有說話,耶穌聽了他的陳述,就指責所有的人。
“耶穌說:噯!這又不信又悖謬的世代啊,我在你們這裡要到幾時呢?我忍耐你們要到幾時呢?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吧!耶穌斥責那鬼,鬼就出來;從此孩子就痊癒了。” (太17:17-18)
耶穌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感嘆呢?因為在場不單是那九個門徒的信心不夠,就連這個父親也沒有信心,馬可福音記載他對耶穌說“你若能做什麼,求你憐憫我們,幫助我們”,他的語氣是悲觀無望的。而四周圍觀的眾人只是好奇門徒失敗了,沒人對耶穌有信心,辯論的文士懷疑門徒的能力,更是對耶穌沒有信心,整個情況就是沒有人有信心。耶穌責備他們的不信,每個人對這件事都好像置身事外,不在乎,而最可憐的還是那個被鬼附身的孩子。希伯來書11:6說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必須信有神,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
耶穌雖然當時對眾人沒有信心很失望感嘆,但還是憐憫這個孩子,當下把鬼趕出去並且命令鬼不要再進去,就這樣救了那個孩子。
“門徒暗暗的到耶穌跟前說:我們為什麼不能趕出那鬼呢?耶穌說:是因你們的信心小。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座山說:你從這邊挪到那邊,它也必挪去;並且你們沒有一件不能做的事了。至於這一類的鬼,若不禱告、禁食,他就不出來。”(太17:19-21)
那九個門徒在山下遇到這樣的困境,最後終於由耶穌出面解決了。後來他們找到機會私下問耶穌,他們不明白既然已經擁有耶穌賜的能力和權柄,以前都很順利,為什麼這次趕鬼會失敗呢?
耶穌告訴他們第一就是要有信心,就算有像芥菜種那麼微小的信心,甚至移動一座山都可以辦得到。意思就是說門徒還是沒有信心。第二就是要向神禱告而且要禁食。因為門徒自以為有權柄能力,就不禁食不禱告,想憑着過去的經驗,用自己的習慣來做事,鬼根本不怕這些,門徒當然就沒法把鬼趕出去。
這九個門徒經歷失敗,心情肯定不好,有苦說不出。另外三個門徒在山上經歷耶穌變像,見到摩西以利亞,聽見天父親自說話,何等的榮耀。但是耶穌不讓他們告訴別人,他們存記在心,當時他們就沒有告訴其他門徒。
“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耶穌對門徒說:人子將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祂,第三日祂要復活。門徒就大大的憂愁。”(太17:22-23)
這裡說他們還住在加利利的時候,表示還沒有到耶穌最後一次去耶路撒冷的那個時期,雖然只有一節經文,但時間涵蓋卻很長,其它福音書記載在這段期間,耶穌和門徒還做了許多其它的事工,例如耶穌差派七十人出去傳福音,路加福音記載耶穌還去過耶路撒冷兩次。
耶穌提醒門徒,祂是神的兒子,有神的屬性,祂也是道成肉身,是人的兒子,祂將要被害,並且從死里復活。其中九個門徒不知道變像山上的這一段,不能明白耶穌受難這件事,他們的反應就是憂愁。彼得雅各約翰親身經歷,但又不能說,他們的反應也是憂愁,就是沒有信心的意思,因為耶穌說祂受難的時間越來越近了。
“到了迦百農,有收丁稅的人來見彼得,說:你們的先生不納丁稅(約半塊錢)嗎?彼得說:納。”(太17:24)
一個收丁稅的來到彼得的家,因為彼得還沒交丁稅,丁稅是每個人半塊錢,是所謂的聖殿稅,每年向百姓徵收。除了彼得必須要交稅,收稅的人還問耶穌交不交稅?彼得說耶穌當然會交這個聖殿稅。
“他進了屋子,耶穌先向他說:西門,你的意思如何?世上的君王向誰徵收關稅、丁稅?是向自己的兒子呢?是向外人呢?彼得說:是向外人。耶穌說:既然如此,兒子就可以免稅了。”(太17:25-26)
耶穌用兒子和外人的比喻提出一個觀點,就是國家的君王不會向自己家裡的那些兒子收關稅丁稅,只有臣民百姓才需要按規定交稅。彼得知道這個規矩,那麼,耶穌是不是說自己不用繳,而彼得必須要繳呢?那彼得不是很尷尬嗎?
但是耶穌說的這個兒子不是單數,是複數,兒子們。祂的意思是說耶穌是神的兒子,彼得因信耶穌成為神的兒女,因為聖殿是神的殿,在神的眼中,他們都是神的兒子,不需要交這個聖殿稅。耶穌的比喻說明了神的恩典,基督徒都是神的兒子是一項極為重要的真理,保羅在羅馬書第八章有這樣的說明: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然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羅8:14-16)
不過,彼得在外面已經先答應收稅的人,不能說話不算話,現在不但彼得要交稅,連耶穌也要交。如果不交,那他們就違反羅馬的法律,會被法辦的。收丁稅的人是按規矩辦事,在羅馬的法律下,百姓都必須要繳,收稅的人不明白耶穌的身分,也不知道神兒子的事情。那耶穌要怎麼處理這個局面呢?耶穌對彼得說:
“但恐怕觸犯他們,你且往海邊去釣魚,把先釣上來的魚拿起來,開了它的口,必得一塊錢,可以拿去給他們,作你我的稅銀。”(太17:27)
耶穌就決定交稅,祂叫彼得往海邊去釣魚。第一條釣上來魚的口裡含着一塊錢,就可以拿去交稅。這是新約惟一一次提到釣魚。從人的觀點來看。跑去海邊釣魚而且釣上來的魚嘴巴里必須要含着一塊錢,怎麼可能呢?
馬太並沒有寫出最後的結果,他要讓我們去思考,這一塊錢肯定是拿到了,而且彼得一定因着這個神跡非常的驚訝和感謝。因為耶穌連彼得的丁稅也一起付了,解決了這個難題。
我們看見耶穌不願為難收稅的人。雖然祂是天父的兒子,不交丁稅也全然合理。但祂卻站在人的地位上,服從法令,不絆倒別人。我們也看見耶穌是神的兒子擁有神一切的豐盛,但是祂卻為我們成為貧窮,使我們可以因祂的貧窮成為富足。祂雖然貧窮仍然顧念人的需要,讓不論是富足或貧窮的人都可以得到神的恩典。
耶穌更讓我們明白了,祂是天父的愛子,而我們這些接待祂,相信祂,舍己背十字架跟從祂的人,也被祂看為神的兒子。在希伯來第二章是這樣說的: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的,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里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2:10-11)
這是何等寶貴的真理。感謝主的恩典。(完)
何春勛 來自台灣,芝加哥北郊葛霓華人教會牧師,生命季刊董事。 閱讀何春勛牧師馬太福音系列文章請點擊👇 閱讀本刊更多文章,請點擊👇 或長按識別二維碼👇 閱讀本刊先前發表的文章,請點擊👇 或長按識別二維碼👇 生命季刊最新微信公眾號“生命團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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