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慈善文化的一點思考
——在北京大學“走近NPO”學術講座的講演中華慈善總會副會長 徐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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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08日 (中國青基會通訊2005年第14期)
民政部將於今年11月召開“中華慈善大會”,作為大會組委會秘書長之一,我承擔了大會籌備工作的一些責任,同時,也更深入地思考了這樣一個問題:發展慈善事業,培育慈善文化對於當今中國人精神世界建設的意義是什麼?
一個民族是需要有精神來凝聚的。在西方和很多國家,宗教信仰和宗教精神的影響深入人心。許多人困惑於中國缺少宗教傳統,有人還根據牛津大學早期的一項研究,得出“全世界有13億人不信宗教,其中12億人在中國”的結論。我相信,全世界不信教的人肯定不止13億,但說中國12億人不信教,倒是與國家宗教局關於“中國有1億信眾”的統計相吻合的。
中國缺少宗教傳統,但中國有源遠流長的文化傳統。我們有老子、孔孟、易經。儒家思想是一門以人為本的哲學,不是宗教,反對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孔子提倡以倫理道德為基礎來建立一個理想的社會。
談到文化傳統與慈善事業的關係,有觀點認為:西方的慈善事業發軔於宗教組織,慈善捐款是每一個信徒的必修課。中國的慈善事業缺少宗教文化的基因,因此難以發展。我的看法是,在中國傳統倫理道德中,早就存在慈善的文化基因。孔子“仁者愛人”的思想,孟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主張,管仲“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的論述,更早時老子“我有三寶,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的道理,都種下了慈善的基因。他們比耶穌早出生了五、六百年。
以儒家文化為主導的傳統文化雖然不是宗教(在東南亞則已演化為有一定儀式的“儒教”、“孔教”),但它已經滲透在我們的血脈中。正是這種文化的力量使得中華文明傳統在所有文明古國中惟一能夠保持下來,一脈相承,綿延不絕。但是,到了近代,傳統文化特別是儒家文化受到了批判,“文革”時更被批倒批臭,“掃進歷史垃圾堆”。那時,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成了我們的精神支柱,雖然有神化和盲從,但這種精神信仰彌補了文化斷層造成的空白。
改革開放以後,情況又發生了變化。鄧小平理論為中國創造了經濟奇蹟,使中國人重新獲得了做人的基本尊嚴。但是,在市場經濟的浪潮衝擊下,當我們的物質世界建設日見成效的時候,我們的精神世界或者說道德價值體系正在遭受嚴重的侵蝕破壞。唯利是圖、爾虞我詐、信用危機、道德滑坡乃至貪污腐敗之風的侵襲已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嚴峻現實。我看到《新京報》的一篇報道:7月19日,在北京今年最炎熱的那天下午,一位年過七十的老太太病倒在北京火車站廣場上,呻吟求救3個多小時,圍觀群眾成百上千,沒有一個人施予救援,沒有一個人報警或報告醫院來救護。老人就在眾人冷漠的目光下掙扎着死去。當事後記者趕到現場,問圍觀群眾“為什麼不報警”時?眾口一詞的回答是:“我們趕路”,“我們忙”。事不關己,麻木不仁,見死不救,竟然成了一種“集體無意識”!
這件事讓我至今胸口發堵,如哽在喉,並使我更加堅定地認為:在我們所進行的一切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文明建設的努力中,是否應同時加強慈善文化的建設,藉此找回我們正在缺失的精神道德價值。我在一個會上呼籲:做好慈善事業,讓中國人更加接近“上帝”。這個“上帝”不是那個上帝,是隱藏在每個人心中的慈善心、公德心、公益心、博愛心;是通過慈善事業,讓懲惡揚善,扶危濟困,助人為樂,公民責任,感恩之心和“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成為中國人的群體意識。
對某些人來說,慈善事業還有“靈魂救贖”的功能。有一部美國電影《心的方向》。講一個保險公司高級職員,退休後精神失落,又遭遇妻子去世、朋友背棄、愛女嫁人的打擊,在駕車出遊回到家中後,面對物是人非的淒涼空屋,感到生命已經沒有價值。此時,他收到了他每月寄錢救助的一名黑人孤兒的來信。孤兒6歲,不會寫字,給他畫了一幅畫。當主人公看到一幅大人大手牽着小人小手的稚嫩圖畫時,開始淚流滿面,繼而發出幸福開懷的歡笑。他重拾了生活的信念。這部影片也詮釋了慈善事業的一個命題:做慈善不僅是幫別人,也是幫自己。
做慈善需要錢財,更需要精神;慈善事業一方面在建設物質世界,同時也在建設精神世界,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迄今為止,中國慈善事業所配置的資源十分有限。就拿希望工程來說,16年捐款才27億,這點錢只夠在上海修地鐵3-4公里,純經濟的價值簡直微不足道。但希望工程除了救助270多萬失學兒童重返校園、建設了近12000所希望小學外,還給社會帶來了思想、道德、文化方面的積極影響。90年代末,團中央做過一個全國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狀況的大型調查,結果希望工程名列“你認為最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動”之首,比排名第二位的某專項思想教育活動多出50多個百分點。這個事例說明:慈善事業創造精神價值的功能,遠比我們想象的要大。
許多從事慈善事業的職業人士和志願者,都有一種近乎宗教的熱情,走着一條“朝聖之路”,雖有千難萬險,依然百折不撓。深圳的叢飛,10多年來忘我地演唱籌款助學,傾其所有救助山裡的孩子讀書,直至積勞成疾。沒有聖徒般的偉大胸懷,是不可能做到這些的。
現代慈善事業大體有五個要素構成:一是國家、政府-制定法規、政策;二是慈善組織-進行社會動員,提供慈善物品和服務;三是捐贈者(個人、企業)-捐獻資金、物質、知識和時間(志願服務);四是受益者-社會弱勢群體和公共事業;五是大眾傳播-傳播信息、理念,進行宣傳、教育、推動、監督。五個方面共同構成了現代慈善文化;其追求的理念是公平、公正、權利平等。傳統慈善是基於人類的“慈悲”情懷,主體是施與者和受施者。因此,稱不上“事業”。
現代慈善還是社會分配機制中不可或缺的環節。7年前《經濟日報》發表張曙紅對我的採訪記《“灰色收入”與“四次分配”》。我當時提出了四次分配的觀點:“第一次分配是市場行為,由市場機制進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政府行為,國家通過稅收和社會福利政策進行強制性分配;第三次分配是社會行為,通過一些非營利機構的社會活動,組織人們以自願為基礎通過捐贈等形式扶貧濟困;第四次分配則指不正常的、非法的財產轉移方式,比如:偷、搶、貪。包括我們所說的‘黑色收入'和‘灰色收入'”。我認為,好的社會分配機制應該是,激勵第一次分配,協調第二次分配,推動第三次分配,遏止第四次分配。
目前,我國的基尼係數已經逼近或超過了0.5的警戒線,實際上,如果算上城鄉居民福利性分配的差別和高收入階層、公務員的隱性收入、灰色收入,實際情況還要嚴重。在這種情況下,發展慈善事業,幫助弱勢群體就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為迫切。擴大第三次分配,有助於社會資源分配趨於公平。以希望工程為例,中國青基會希望工程捐款每支出100元,就有89.8元從城市轉移到農村,有87.7元從發達地區轉移到貧困地區,有88.2元從中高收入階層轉移到底收入階層。
在我國,屬於第三次分配的慈善捐贈起步很晚,數量很少。一項研究表明,2002年,中國人均捐款只有0.92元人民幣,總共10多億,大約占當年GDP(102398萬億)的萬分之一。對這個數字的準確性需做如下分析:如果把企業給政府的捐款、慈善排行榜公布的捐款和民間組織接受的捐款都加在一起,肯定比這個數字要大。但是,企業給政府捐款,往往帶有用錢換取政策、資源的動機,與其說是捐款,不如說是投資;慈善排行榜的捐款數則是被誇大的,即把承諾捐款數(如承諾捐1000萬每年只拿捐款的利息50萬)當成捐款數公布。如果扣除上述因素,真正給民間組織的捐款還到不了GDP的萬分之一。
2003年,美國私人捐款(含企業和基金會捐款)2410億美元,人均828.7美元,占當年GDP(110193萬億美元)的2.19%。(美國非營利部門的總收入接近於GDP的9%。在全部收入中,超過20%來自私人捐贈,近30%來自政府撥款購買服務,近50%來自服務收入)。我算了一筆帳,中國和美國人均收入相差38倍,而人均慈善捐款相差了7300多倍。縱然國情不同不好相提並論,但我國在第三次分配領域的份額少得那麼可憐,實在值得我們反省。幾天前,世界銀行沃爾福威茨先生與中國NGO負責人座談,聽了我的介紹後說:“在美國的慈善活動中,華人總是最熱心的捐款者。看來中國慈善捐款少的原因,不在文化層面。”
以我的粗淺分析,大體有五條原因:第一政府攬活過多,放權不夠;第二公眾意識薄弱,尚需培養;第三富人出生太晚,還未成熟;第四(慈善)組織信譽不高,能力不足;第五稅收政策落後,不利捐款。
有人形象地把政府、企業和民間組織比作社會“板凳的三條腿”。三大部門均衡發展,三足鼎立,社會才能穩定。現在是政府這條腿太長,民間組織這條腿太短,這對於構建和諧社會是不利的。民間組織遵循的是“非政治、非宗教、非營利”的原則,它同政府一樣給社會提供公共物品。不同的是,政府是壟斷性的,它是競爭性的。換句話說,民間組織在向社會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必須有更好的服務,更高的效率,否則就會被社會淘汰。
這次民政部召開中華慈善大會,就是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發展慈善事業的重大決策,切實發揮慈善事業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大會將通過黨和國家領導人發表重要講話,及發布《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表彰“中華慈善獎”獲得者,舉辦NGO論壇,展示慈善事業發展成果,舉辦慈善義演晚會等系列活動,向社會發出政府支持發展慈善事業的強烈信號,推進慈善政策的完善和落實,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和慈善文化,激發民間組織和社會各界參與慈善事業的熱情。
我們期待這次大會的能夠達到預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