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信箱:為什麼聖經說同性戀是罪?
轉載自號角月報
問︰ 我有一些藝術界的同性戀朋友,他們十分有天份,感情也十分豐富,彼此間也以真愛相待,為甚麼《聖經》說他們有罪?請注意我的問題是「為甚麼」,我已聽得太 多宗教人士以《聖經》來定同性戀者的罪,但又說不出反對的理由,難道上帝不接納真愛?
答︰ 讓我們全面檢討同性戀的問題,因為道德是一個系統,不只是片面的現象。分析如下︰
1. 我們先將刑法與道德劃分清楚:刑法屬於法律,而道德屬於精神與靈性。兩者不可混為一談。法律不在本文範圍之內。
2. 大自然界裡有自然律。這自然律是維持宇宙運行與秩序的基本法則,若違反自然律,必然產生混亂與滅亡。自然律之一就是雌雄相配,男女相交而產生人類與生物的衍殖續種,這是正常現象與秩序,同性戀則違反了自然律。
3. 同性戀是由於先天抑或後天的因素而成?這問題至今尚未有絕對的定論,但大多數的學者認為是後天或環境的因素所造成,其例甚多,不勝枚舉。
4. 退 一步說,若同性戀者中的一小部分確由先天因素所造成,我們應如何面對它?這是一個重要的問題。讓我們從上文所說的自然律來看這一件反常的事。我們對反常的 事應用糾正的方法,而不是助長的方法。例如我們想盡方法去補救一些人的先天性缺陷,使他們可以享受正常的生活。若有人有生理上的、心理上的、性格上的(例 如特強的自私心、排他心、仇恨心等)先天性缺陷,我們都是用科學與教育的方法去糾正他們,對同性戀者也應該一樣。
5. 先天性的同性戀者可以被改變麼?事實上,同性戀者是雙性生活的,關鍵在於他們的選擇。有些先天性的同性戀者,最終選擇了也適應了異性生活,建立了幸福家庭。
6. 根據調查,許多同性戀者是濫交者,造成了社會問題,助長色情泛濫。這是較廣的社會角度。
7. 同性戀者或無家庭,或建立單性雙親而無子女的家庭,或領養子女,或尋求試管產生的子女,這都是不理想或次選的家庭形態;其子女也難有正常的家庭幸福,也可能增加下一代的同性戀者,延續不息。
8. 有些教會已經成功地引導同性戀者接受基督,改變了人生道路,建立幸福家庭。這事實更加強了教會的立場與服務。
9. 《聖經》告訴我們,人類的本性已經受罪惡的影響而失去了「上帝的形像」(德性的表現),以致產生了許多不應有的現象。耶穌基督到世上來的工作,就是恢復與糾正信者的生命與生活。
10. 你所說的「真愛」,其意義需要分辨與澄清。人類道德絕不可單由感情的愛來決定;不然的話,豈不是人人都可以有婚外情麼?那樣夫妻的感情和家庭的幸福,隨時可以被破壞。因此《聖經》為了人類本身的真正幸福,定下了婚姻道德。
結論
《聖經》指導人類選擇正確的幸福人生道路,所以否定同性戀這條錯誤的道路。
◎ 滕近輝
http://www2.cchc.org/hm/2005/10/t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