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形象的虧損 |
| 送交者: 誠之 2006年03月16日00:12:1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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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形象的虧損
萊爾這番話講得再正確不過了!他不僅在教義的層面上講對了,在信徒實際生活的層面上,更 是一言中的。唯有當我們認識到我們在未信主時是怎樣的人,(或者說,如果我們今天不是成為基督徒的話,我們會是怎樣的人),我們才能夠真正體會,上帝在基 督里把我們造成新造的人是一件何等巨大的工程。縱使人類沒有犯罪墮落,我們還都需要上帝的慈繩愛索來牽引我們走在正途上,更別說現在了。福音之所以賜要給 人類,乃是由於人類現今的光景比甚麼時候都嚴峻危險。除非我們先察覺到自己為甚麼需要上帝的恩典,否則,我們永遠不可能正確認識上帝在信徒生命中所作的 工。
聖經用了許許多多的描述,要表達的不過是同一個訊息,即人與上帝、人與人、人與己之間的和諧 關係已因罪而遭到破壞。罪的意思就是「不中的」:上帝給人的目的,人喪失了;上帝造人所賦予的榮耀,人虧缺了(羅3:23)。罪的意思就是指人類偏離了正 道,以致於在永生審判主的面前被定為有罪。說得更淺白一些,罪的意思就是指對公義、慈愛之君的反抗,或者說,是對上帝美善本性的叛逆(羅3:10- 18)。為免攏統,我們可以從以下四個要點着眼 ,好叫我們能更仔細地認清犯罪後的人類,是身處在甚麼樣的光景中。 (i) 神的形象被扭曲了: 上帝說:「我們要照着我們的形象,按着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里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以及全地,和地上所有爬行的生物!」於是,上帝照着自己的形象創造人;就是照着他的形象創造了人;他所創造的有男有女。(創世記1:26-27) 神學界對「上帝的形象」一詞向來有很多見解。究竟是上帝擁有物質界形體的特性呢,還是物質界 的人裡頭具有三位一體的性質呢?又或者說,是不是由於人有思維和語言的能力,所以他像那位會跟人說話的上帝呢?也許「上帝的形象」一詞,應該指,上帝造人 的原意是為要叫人反射出他聖潔的本性,又使人藉着對其他受造物管治的權柄,讓他彰顯出作主作王的位份。正是從這個角度來說,人要像上帝。 試想想,上帝把人安置在天地間,目的是要人成為他自己在地上的代表,這是一件何等奇妙的 事!創世記一開頭的幾章正是在默默地述說上帝這般奇妙的作為。上帝造人,賦之予創造性(創1:28);人可以行使管治權(創1:26);人像上帝一般,是 一個富有創意的工匠(創1:25)。 可是,來到創世記第三章,一件事情的發生使到以上提到的這些範疇,都一一受損,以致於上 帝美好的計劃被歪曲了。從人犯罪的那一刻起,就好像有一種劇毒的傳染病菌開始蔓延,蔓布到人的每一個部份,延伸到人的一生。他要在園子中藏身以躲避上帝 (創3:8-10);他和妻子 、妻子和他的關係也頓時變質了,變得失和醜陋,相互反咬(創3:13-17);大地也受了咒詛,人每天的工作不再是 享受,而變成勞苦(創3:17-19)。這些本來已經夠可悲的 了,但更甚的是,伴隨着這一切的悲劇而來的是上帝的形象遭到破損。 神學家常常愛討論一個有趣的問題,就是:聖經是不是說如今上帝的形象已不在人身上復現 呢?還是說,那形象仍然存在,但已遭到全面的扭曲呢?其實,還有比這些更可悲的看法。試想想看,這世上有甚麼事比消滅上帝形象一事更具災難性呢?但是,事 實上的確發生了比這更可怕的事。您不妨問問自己,要是那原本用來彰顯上帝偉大榮耀的「上帝形象」,現在變成了他本性的扭曲,那會如何呢?又,要是人沒有將 上帝的榮耀反射出來,反倒開始反射出一切上帝形象的反面,那又會怎樣呢?要是上帝的形象變成「非上帝」或「敵上帝」了呢?以上種種並非假設的問題,而恰恰 是墮落後的人對上帝所做出的冒犯和侮辱。上帝施恩予人,叫人因順服而能夠自由、喜樂地生活。但人卻將這一切上帝賜予的恩典倒戈相向,使之成為敵擋那位造他 之主的武器。上帝賜予人每日的氣息,人卻肆意用來犯罪。人的罪有多重,就表示他對救恩的需求有多切。然而上帝救贖目的之奇妙乃在於,他期望在我們身上所恢 復的,不僅是我們曾經失喪掉的那些這麼簡單。舊的創造會過去,新的再造會成全;人要是想有機會再次嘗到墮落之前上帝的榮耀,那麼,凡在亞當里所失去的,都 必須在基督里得到恢復。關於這一點,相信沒有人比加爾文闡釋得更清楚有力,他說: 正因如此,人在罪面前變得軟弱無力,即使人立志行善,但「我所不願意的罪,我倒(一味地)去做。」(羅7:19)這種罪的結果,在同一卷書信中的另一處有更透徹的論述: (iii) 人在上帝面前有罪了: 羅馬書在這一點上,有再清楚不過的宣告,保羅在羅馬書2:1-6明確地列示出上帝定人為 罪的原則。他首先指出 上帝的審判永遠是以真理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的(第2節);其次,上帝是照着各人所作所行的來審判各人(第6節);並且是根據人對律法的領受程度而裁決 的,而這審判則是藉着基督來執行的(第16節);因此,連人的隱情也通通要計算在內。有人認為這些話暗示上帝在審判時會採取一種寬鬆的態度。這是對上帝的 嚴重誤解,也是對保羅的錯誤認識。保羅的信寫到這裡,提到這些,為的是要清楚揭示人在上帝面前的罪惡。他之所以講上帝審判的原則,不過是想要以此為工具來 更清楚地道明罪的事實和本相。我們人沒有義行可夸;按照上帝安置在我們心中的是非標準,我們都是有罪的罪人。可見,上帝的審判的確是依據真理的。保羅以為 無論根據以上任何一項審判的原則,都足以定人的罪,判人的刑。也就是說,當末日來臨,面對最後大審判時,各人均難辭其咎,當上帝宣判人有罪時,人也只有默 然認罪。(羅3:19) 保羅並不是說人會「感覺」到有一股罪惡感。人是否自覺罪大惡極,不是他的重點。保羅要描 述的是上帝的審判,並非人的心理狀態。然而,還有更可怕的事隨着這審判而來,那就是上帝的憤怒,從天而降,傾倒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羅1:18)。那 位以愛見稱的使徒約翰也說,除了藉着基督使罪得赦以外:「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3:36) (vi) 人受控於撒旦: 照這樣說的話,福音能滿足我們哪些方面的需求呢?
福音的榮耀正在於它滿足了人的基本需要。福音是當我們仍在罪中時賜予我們的,並且糾正了我們生命中的錯誤,以致於上帝的形象在我們身上得以重現。不但如 此,福音還宣告,我們在基督里已經成為我們在末日將會有的樣子--像主一樣的潔凈(約壹3:1-3)。或許這就是奇妙中的 奇妙:上帝不僅從我們的本性中把我們拯救、提升到亞噹噹初被造時的地位上來,更進一步把我們提升到亞當原本可以藉順服而達到的那個更高的境界中去。福音並 不是只將我們帶回亞當起初的無知狀態中,而是叫我們像基督,完完全全地彰顯出上帝。這就是基督救恩的本質,勾劃出信徒成長的經歷模式,也為新舊約中的教義 豎立了框架。(羅8:29) 到底如此奇妙的救恩是怎樣藉着基督施予我們的呢?身的救贖計劃是這樣的:基督來到世界成 為”第二個人”,即“末後的亞當”(林前15:45,47)。由於他全然地反射出上帝的形象,藉着聖靈的大能,我們被吸引到他跟前。他向罪死了(羅6: 10),讓我們因在他的死上有分,也脫離了罪的轄制。在他的蔭護之下,我們還得以躲避上帝的憤怒,因為我們知道他已擔當了我們的罪(加3:13),他以無 罪為我們成為有罪,好使我們在上帝裡面成為義(林後5:21)。他的死是以義的代替不義的,把我們帶到上帝面前來(彼前3:18)。他在十字架上擊敗了撒 旦,以凱旋的姿態把撒旦公開示眾,讓我們認清敵人的真相(歌2:15);因此藉着他的名,我們也同樣可以得勝(啟12:10)。基督是我們的智慧,我們的 公義,使我們成聖,為我們成為贖價(林前1:30),我們一切所需所求的都能在他恩惠的供應中找到。 那麼,現在剩下的只有兩個問題了。這些問題的答案也正是以下諸章所要講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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