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聖經與成聖 |
| 送交者: 誠之 2006年03月18日21:44:54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
7 聖經與成聖 聖經如何幫助我們成聖 何謂成聖?這詞的根本意義是關係性的,或如一些人所說,是地位上的:使成聖,或分別為聖,就是將某物或某人分別開來,歸神使用,並蒙祂悅納,去成就所要達到的目標;這可以是一般性、包含一切的,也可以是專為某獨特目的而作的。因此,擔當大祭司職務為我們代求的耶穌,在剛才引述的一段禱文中說:「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19節﹚耶穌把自己分別為聖,是要成就某個獨特目的,就是為門徒的罪犧牲自己;門徒以及我們成聖,是將自己分別開來,成為神聖潔的子民,其意義包含一切,表現在我們生活的每一方面,每個範圍、活動和關繫上。 耶穌分別為聖是祂自己的作為,至於我們的成聖,據耶穌所說則是神在我們身上工作,在我們裡面動工的結果。這進一步領我們進入另一個真理,就是神把我們這些墮落了的人類分別出來,歸給自己,好服侍祂、敬拜祂、與祂相交;祂這個行動是帶有更新的性質和果效的。為什麼呢?因為神分別開來歸給自己的人必須具備屬神的性情,他們若末符合這個要求,神心首先改變他們。因此,一些新約經文論及神使我們成聖,是用過去式,以表明這是一件已成就的事,是一個里程碑﹙徒二六18;來一○10、14、29﹚,而另一些經文卻用現在式及將來式談論﹙帖前四3-4,五23﹚,意味看這是進行中的過程。前者涉及成聖的關係層面,我們一信主,就成為聖潔,正如我們得稱為義、蒙神收納為兒女,也是在信主那一刻開始的。後者關乎那畢生的更新過程,而有另一些經文則把這個過程形容為在恩典上長進、不斷成長以至與基督相連及被聖靈改變,榮上加榮﹙彼後三18;弗四15;林後三18;參羅一二2﹚。在基督教神學上,不論是基督教、羅馬天主教或東正教,成聖一詞經常指到這種漸進的更新過程。 我們談論的是神使信徒品格改變的工作;論及神的生命活在人的靈里;論及聖靈的果子;論及怎樣以行為體現藏在基督和神裡面的超自然新生命。我們談論的是神在我們裡面工作,使我們甘心樂意討祂喜悅。我們談論的是神家裡的人共有的特質,而父神期望祂所收納的眾兒女都能表現出這種特質來:就是有基督的樣式,顯露愛心,為人謙卑,過公義的生活 ── 就是具備神兒子的道德形象,正如基督自己活出聖父的形象一樣。我們談論的是神賜予我們超自然的新生活,使我們在行為 表現上做到單憑己力所無法達致的改變。我們談論的是一種不斷演進的屬靈奧秘。若重生是新的創造工作,那麼成聖就是重新塑造之工。若重生是新生,那麼成聖就是新的生長。若重生意味看把我們的亞當性情釘在十字架上,重新注入基督的復活生命,那麼成聖就代表我們的亞當性情即將死亡,而基督的生命正在我們裡面流動。保羅寫道:「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30﹚若重生是種子階段的榮耀,成聖就是蓓蕾階段的榮耀,而在天上得的榮耀就是盛放的花朵。這些觀念就是用來研究清教徒馬歇爾﹙Walter Marshall﹚所謂「成聖的福音奧秘」的參照架構。 在拙著《活在聖靈中》﹙Keep in Step with the Spirit﹚里,我表達了對成聖的一些看法,現在讓我扼要地說出來。在我看來,成聖應是信徒優先追求的目標,可惜今日各處的教會都把它忽視了,尤其在福音信仰的圈子裡,成聖的道理已愈來愈不受重視。在過去,羅馬天主教徒與基督徒同樣強調神要求信徒聖潔這個事實,並就神為使信徒聖潔而作的預備,提出深入的洞見。受宗教改革運動傳統薰陶的英美傳道人﹙尤其是清教徒和十八世紀的福音派傳道人﹚經常闡述神的聖潔所要我們的是什麼、我們如何達致聖潔,以及聖靈在我們身上做些什麼。他們指出祂採用什麼方法、借着何種操練,使我們產生如此重大的轉變,也說明聖潔如何帶給我們更大確據與喜樂,讓我們更為神所使用。今日許多牧者相信,牧養工作的果效,取決於他們對專業技巧的掌握,但是十九世紀三十年代蘇格蘭鄧迪的長老會復與主義牧師馬欽芮 ﹙Robert Murray McCheyn﹚卻聲稱:「我的會眾的最大需要是我個人的聖潔。」曾一度為福音派信徒所特別關注的聖潔問題,今日已經不能引起多少人的與趣。我們什少直接談論這題目,即使談到,也帶有試探性質,不敢說得肯定。環顧今天的情況,我不禁想起吉普林﹙Rudyard Kipling﹚的詩《林中幽道》﹙"The Way through the Woods"﹚里的幾句: 他們封閉林中幽道七十年之久。風雨侵蝕,面目全非,如今再無人得知 林中曾有道路。 看來這正是我們在成聖問題上的處境。聽講道,讀今日出版的書籍,你總不會知道原來聖潔之道是早已為相信聖經真理的信徒清楚預備的,而往日的牧者與信眾都熟悉這條道路,並帶看權威和信心去談論它。「風雨侵蝕,面目全非」── 現在我們要從頭開始,重建這條路,讓它重開。 是什麼造成這個可悲的現狀呢?我想是幾個因素加起來並互相強化的。 第一個因素是,我們的心靈給太多東西占據看。在我們這個時代,正統觀念不斷受到抨擊、侵蝕,而維護正統往往引起爭議;我們忙於追問基督徒自由的闊度以及基督徒參與文化及社會事務是否合宜;我們一味追求在基督徒生命里的滿足、自我實現和成就 ── 這些東西占據我們的心思意念,使我們無暇對聖經中所稱的「行善」進行研究,以了解其本質及我們應有的行善態度、動機和方式。 另一個因素是思想上的混淆。成聖的教義過去一直是個爭論不休的課題。雖然今日持不同觀點的各方大都已停止激戰,但他們仍在各自的陣營里證明本身的立場。有些人傳講得勝生命之道,指出在平靜安穩中過公義生活的秘訣,就是將一切道德及屬靈問題都交託給耶穌﹙如慕勒[Handley C. G. Moule]與梅亞[F. B. Meyer]所教導的﹚。有些人聲稱有「第二次祝福」,他們稱之為全然成聖,這是一種淨化心靈的經驗,能把生命提升到一個愛神愛人更深的新層面﹙如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與卓巴斯[Oswald Chambers]所教導的﹚。有些人把有關「第二次祝福」的教理加以修改,變為靈洗或聖靈充滿的教義,其中心經驗為脫離罪惡,使心靈獲得釋放。屬靈直覺 ── 相對於理性反思 ── 於是成為生命的主導﹙例如倪拆聲所教導的﹚。有些人看成聖為不斷對抗罪惡的長期掙扎,而靈性健康的特徵,是謙卑、不信任自己和敬慕神恩﹙如萊耳[J. C. Ryle]和司布真[C. H. Spurgeon]所教導的﹚。在基督教圈子裡,有這許多成聖觀念擠在一起,互相排斥,難怪人們思想混淆,以致放棄追求。最後,還有一個反應因素。較早期的基督徒強調與世界分別開來,在我們看來,這固然是逃避世界罪惡的方法,但也導致信徒的道德覺醒力薄弱,因此,今日基督徒的表現,正是針對這種情況而有的反應。同時,對於拘謹而敏感的「維多利亞時代良心」所表現的道德成熟,我們也作出反應。我們較有興趣追求那所謂「情緒成熟」,這種成熟觀念鼓勵道德上的容忍,不強調行為標準。過去的信徒強調神的聖潔,並指出神要求凡尋求祂的面的人也要聖潔,因此我們的福音信仰先賢都在神面前過聖潔的生活,而今日的信徒熱切追求與神有密切關係,大膽地視祂為好朋友,其實是針對過去這情況的一種反應。 近三十年來主要是這些因素分散我們的注意力,使我們沒法認真地把成聖視為一個對所有基督徒都重要的問題。但現在我正想你們重新重視成聖這個問題。 我們應該如何看成聖?以下一些基本定義可供大家參考。 首先,下列兩段解釋源自由聖公會會友與長老會成員聯合參與的韋敏斯德議會﹙Westm1nsterAssembly﹚。 蒙神選召並已重生的信徒,他們裡面已換上一顆新心、一個新靈,現在因看基督的死和復活,憑那住在他們裡面的道和聖靈,再進一步實在地親身體驗神的潔淨,成為聖潔:整個身體不再受罪轄制,罪欲日益減弱、漸受克制;他們在神各項拯救的恩典上,不斷得着激勵,力上加力,以致能夠真正實踐聖潔生活 ── 事實上,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韋敏斯德公認信條第十三章一節﹚ 問:何謂成聖?答:成聖是神白白賜下恩典的工作,而在成聖的過程中,我們整個人按看神的形象獲得更新,並蒙神恩助,愈來愈能夠對罪死,同義活。﹙韋敏斯德小要理問答書,第35條﹚ 接着請看另一段成聖與聖潔的定義,是由差不多可以說是當代人物的公理會清教徒歐文﹙John Owen﹚所寫的。 成聖是神的靈在信徒心靈里立見果效的工作,神的靈潔淨信徒,除去他們本性里的罪污和不潔,更新他們,使他們重新活出神的形象,並本着屬靈上及慣常的恩典原則,幫助信徒藉耶穌基督的生命與死亡,按照新約的要旨和協定,完全順服神。……因此,我們的聖潔是這件工作的結果,這件工作在我們身上完成;神的靈既更新了我們的處世原則,在我們裡面重新鑄造了神的形象,我們也就有新的性情,得以本着新的原則,根據恩典之約的協定,靠賴耶穌基督過聖潔、順服神的生活。 ﹙Works, ed. w. Goold, London: Banner of Truth, 1966, III. 386﹚ 至於浸信會信徒,似乎多個世紀以來他們大部分人的觀點都與韋敏斯德議會與歐文的一致。以下讓我引述博斯﹙James P. Boyce﹚所着《系統神學摘要》﹙Abstract of Systematic Theology﹚其中一章「成聖」的部分內容來說明這點。此書於一八八七年出版。博斯為南方神學院 ﹙Southern Seminary﹚的創辦人,也是院裡首位神學教授。該所神學院現今位於肯德基州的路易斯維爾。 我們或許會問,那在信徒生命里成就的成聖工作的本質是什麼? 這是個人的成聖,……是身體與靈魂的全然成聖。 成聖不是在此生可以完成的過程。成聖的工作在信徒一生里持續進行,直到死亡也未能完成。……保羅常常談到自己依然不斷對抗罪的勢力,不是自以為已經得着了,乃是攻克己身,叫身體完全受自己支配,免得自己反被棄絕。因此,從他對自身經歷的描述,我們得出一個差不多被公認為每個基督徒都會有的經驗模式。﹙ 然而﹚此生的局部成聖過程也是漸進的,……成聖的種子在重生那一刻播下,然後漸漸長大,不斷長出新葉,及結出新的果子來;隨着成長而來的,是更多認識神的真道,更清楚了解人的罪性與敗壞,有更強大的信心、更光明的盼望,更確信神已接納自己,更衷心體會基督犧牲的大愛,更切實相信祂時刻與我們同在並且知道我們在做什麼。憑所得的力量,透過這過程中所經歷的痛苦、所從事的活動,信徒日漸成長。……在成聖的歷程中,不但會有試探與掙扎,更會有犯罪跌倒、令基督徒生命蒙受污損的情況。成聖的歷程如同登山,總是向前,雖然不一定向上,但不論是哪一類前進活動,其最終目標都是要登峰頂。有時因為遇到困難,路朝下往,但這只是為了方便再向上攀登。……攀山者往往害怕不能再爬得高些,往往一直走下坡,直到偶然到達一處,可以遠眺下面平原,望向旅程的起點,才發覺原來自己已征服了相當的高度。許多時候,旅行者拖着疲乏的腳步,帶着沮喪的心情,因為體力不計,又被困難重重包圍,正要陷入灰心絕望中;然而他奮力前進,便終於能夠完成旅程,登上最高峰,達到目標。﹙第412-415頁﹚ 韋敏斯德議會、歐文及博斯這幾段文字對成聖的解釋,正是基督教﹙復原教﹚自創立以來所一直傳講的。這種成聖觀念也就是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加爾文﹙Calvin﹚的觀點,根源於奧古斯丁﹙Augustine﹚的教導,並且以新約的教訓為依據﹙別人是這樣說服我相信的﹚。這是基督教教義里向來一致的觀點,到後來衛斯理引進了新的概念,指出我們可在此時此地憑信心征服罪,因而能夠在今生得着那將來在榮耀中的標記,得以進入動機上完全純潔和充滿愛心的境界。各種有關基督徒聖潔的「第二次祝福」之說,均源自衛斯理的教義,無一例外,只不過經由某些教師或多或少的修改。我認為那原先的教義比較好,在《活在聖靈中》一書中,我列出了詳盡的論據,來支持我的看法。 我並且在書中明確指出或間接表達以下各點: 1. 成聖的條件是借着基督,因信稱義。受聖化者是蒙恩得救、得稱為義的罪人,他每一天的生活都要仰賴神的赦免。 我假設這五點是福音派信徒普遍同意的基本立場。因此不花時間在這裡詳細闡釋;反之,我會利用這五點作為進一步討論的基礎。 那麼,聖經的權威如何在成聖方面起作用呢? 首先,聖經讓我們知道成聖的本質是神的工作,是「福音的奧秘」。這點我們已經談過了。成聖不是屬於自然世界的道德培育,而是一種超自然的改變,使我們在道德及屬靈方面有耶穌基督的樣式。成聖不是神秘的被動狀態,不是簡單地喊一句口號:「放下自己,讓神工作」就可以成就的;成聖是要積極付出的道德表現,而信徒存禱告的心,充滿盼望,懷看信心,就有力量去努力追求聖潔。我們為實踐公義尋求幫助,就得着幫助。成聖也不是單獨一個人的成就。相反,成聖表現在教會﹙主要是地方教會﹚、家庭及社會﹙涉及工作、公民責任和社會關懷的較廣闊世界﹚的關係裡,那是一種親密而且要求嚴格的關係,成聖就是努力維繫這些關係的成果﹙參羅一二1 至一五 13;西三1 至四 6;弗四1 至六 20;彼前一 22至四 6﹚。聖經強調成聖是不作罪的奴僕﹙羅六章﹚,聖潔是行為正直、品格高尚、「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西一 10﹚,以及在神和人的眼裡「完全無可指摘」﹙帖前五 23;腓二 14;彼後三 14﹚ 萊耳主教﹙Bishop J. C. Ryle﹚在一八七九年寫道:「有些人聽過別人熱切地倡導「因信成為聖潔和自我分別為聖」的道理後,便說自己曾經領受「這樣的祝福」,已找到了「那更崇高的生活」,然而家人及朋友卻看不見他們的脾氣和行為有所改善或比前聖潔,這實在對宣揚基督的真理構成嚴重傷害。」,﹙Holiness,1879 ed., p. xv﹚你不得不同意,這就是聖經的觀點。 第二,聖經把成聖的標準展示給我們看,這標準就是神的道德律例,寫在十誡上,其內容都包括在基督所說的兩大誠命里,並且體現在我們主耶穌基督那充滿愛心、謙卑與捨己為人的生命中。這就是加爾文所強調的「律法的第三個用途」;在他以前,路德曾列述神的律法的兩個功用,第一是作為基督教國家的社會公義標準,第二是使人認罪。加爾文力言按照神制定律法的原意,祂的律法還有第三個功能,就是用來鞭策信徒,激勵他們實踐公義。這裡的意思是,律法是神的王族子女所必須遵守的家規。在世上,王室兒女特別受人注目,公眾對他們有極高的期望,他們若做了違背道德的事,就必為人所知。神的兒女也一樣。世人觀察他們,留意他們有沒有從恩典中墜落。若然,神的名便受到羞辱,而基督徒所宣講神更新我們、使我們歸向義的道理自然欠缺說服力。因此,我們必須按照神的標準過活,遵行祂的律法,學效我們的主基督。雖然我們不是倚靠律法作為一套得救的方法,但神命令我們遵守祂的律例,要根據基督對律法的闡釋,以它為我們生活的準則﹙林前九 21;加六 2﹚; 第三,聖經教導我們,成聖是必需的。這個說法為各派的反律主義者所否定,他們都聲言真正的信徒在神眼裡完全無罪﹙請注意,這種主張正是約翰在約翰壹書一章六至十節和彼得在彼得後書二章所明顯反駁的﹚。事實上,聖經的見證是:「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一二 14﹚。非聖潔不能進天國。 我們得出這個結論,首先是根據神那啟示出來的本質,然後是根據祂給其子民發出的基本命令;而祂的本質正是為什麼這命令必須發出和遵守的原因。「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利一九 2﹚「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所以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一一 45﹚「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着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彼前一 15-16﹚ 這結論也是根據神那啟示出來的恩典計劃而作的。新約聖經告訴我們,神揀選了我們,替我們贖罪,並呼召我們成為聖潔。父「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祂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一 4﹚。「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要……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 25-27﹚「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帖前四3、7﹚成聖不是一個選擇,而是整套救恩的組成部分,正如那使人追求聖潔的悔改與奉獻是福音所要求的回應的組成部分一樣。神的計劃是要拯救我們脫離罪惡,不再陷在罪中;因此,我們須承認並接納聖潔是必需的。 我們之所以需要聖潔,也是基於神所啟示出來的人類本性。人不聖潔就不能有真正快樂。按神造人的本性,我們惟有學會愛、敬拜和服事我們的創造主,才可以充分發揮潛能,得着滿足和自由。詩篇十六篇告訴我們,惟有那選擇神為他杯中的分、愛公義﹙「生命的道路」﹚、喜與聖徒相交的人,才可以從今以後在神面前找到完全的喜樂。在今天這個享樂至上的世代里,這個關於我們自己的事實必須加以強調:惟有聖潔可帶來完全的喜樂。 最後,我們需要聖潔,也基於神所啟示出來的確據條件。信徒除非是有意識而且目標明確地走在順服神、事奉神的道路上,否則誰也無權相信自己在神的救恩上有分。按彼得後書一章三至十一節,我們認識到在成聖的路上長進是確定我們蒙選有約唯一途徑,而哥林多前書六章九至十一節、加拉太書六章七至八節及以弗所書五章五至六節則直截了當地指出,任何不虔敬的人若自稱有得救的確據,就是自欺,因為沿着他們所定的路走,只會遇到神的憤怒,終於被拒於神的國度以外。我們若重視確據﹙羅馬書第八章對基督徒確據的內容有精彩闡述;這一章經文必能叫我們確信真正的確據具有無窮價值﹚,就必須借着遵從那授予我們的教訓,尋求確據,如保羅在羅馬書六章十七節至二十二節所說的,從而結出聖潔的果子來。即使我們對自己的得救感到信心不足,這種感覺還需先經試驗,才值得信任;約翰壹書提供了有關的試驗:從神生的人行公義,不經常犯罪,尊崇那真正道成肉身、真正為他們的罪死的基督,並且愛其他信徒﹙約壹二29,三6、9,五1,又四1- 6及五4-12、18﹚。基督徒不論信主多久,必須是切實信靠基督,並有可見的成聖表現,才擁有可靠實在的得救確據。﹙我在這裡討論的,不是羅馬書五章五節及八章十五至十六節所提到神在一個人信主那一刻的恩典作為,而保羅寫那些經節時也不是指到這些。兩段經文分別論及聖靈在我們心裡見證神的愛,又見證我們為祂的兒女,都與我們恆久忍耐地實際過公義生活有關連,而我們也總要從這個角度去思想其中意義。﹚ 聖經從上述這些不同觀點出發,給我們表明聖潔是必需的,並指出神用什麼方法使我們成聖。關於這方面,我必須在這裡討論一下。 論到神使我們成聖的方法,基本的經文見於我們開始時引用的約翰福音十七章十七節。博斯﹙Boyce﹚引述這節經文並寫道:「聖靈主要借着神的真道使我們成聖。……「在恩典上」長進與「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知識上」長進﹙彼後三18﹚兩者之間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博斯指出這一點在聖經其他經文有進一步的闡釋,那些經文: 1. 聯繫屬靈生命與真理﹙參約六63,八32﹚; 在成聖的路上,也就是聖經所說行「善事」的路上,信徒需要留意以下的話: 「善事」必須是善的,不但在所做事情的內容上,也要在我們行善的態度和動機上。法利賽人墨守律法、拘泥形式,只注重做些什麼,而忽略態度和動機。真正的聖潔要求我們有兩重的動機:表達對神恩典的感激,藉以榮耀神;為其他信徒的益處,服事他們的需要。聖潔也要求行事的態度與事情的實質相符:換句話說,我們應合宜地做每一件事。 我們應該有這種醒覺,明白到除非神在我們裡面工作,使我們決意按祂美意行事,否則我們做任何事都不會對,都不可能是真正美善的。明白這點,我們就會時刻倚靠那住在我們裡面的主 ── 這就是常在基督里的中心意義。 因此,我們的生活應該有具備以下模式的程序。首先,我們考慮必須做些什麼,或需要做些什麼。我們了解到沒有神的幫助就總不能辦到應做的事情後﹙參約一五5﹚,便向主承認自己軟弱無能,求祂賜下幫助。然後,我們有信心禱告已蒙垂聽,深信神必幫助我們,便着手工作。完成我們所能做的事情後,我們感謝神賜下力量,助我們取得現有成績,並為任何尚欠完全及不足之處,承認錯失,求祂寬恕,更懇求祂下一次賦予我們能力做得好些。我們只要凡事按照這個次序去行,就不會處事被動或單靠己力。相反,我們先信靠神,然後在這個基礎上竭力工作,結果必然一次又一次地得着能力,做到我們自知單憑自己辦不到的事情。這是因為聖靈賦予我們力量。事實上,一切效法基督的聖潔行為都源自聖靈。真正行善的基督徒,都一定經過上述這個內在過程。 聖靈不斷在我們身上進行品格改變的工作。這種品格改變與善行之間存在着相互的關係。討神喜悅的願望源自心靈更新後的新性情,而每一件善行都有助我們養成對神一心一意、存喜樂信靠的心去順服祂的習慣;這些習慣更漸漸成為我們性格中牢固的部分。 我們必須不斷在神面前作自我反省,以認識自己的弱點、向來不理解的東西及心底最深的需要。在這方面,我們需要神的幫助。我們需要學效詩人這樣的禱告:「神啊,求你鑑察我,……試煉我,……看在我裡面有什麼惡行沒有,引導我走永生的道路。」﹙詩一三九 23-24﹚自省能幫助我們認識自己,惟有這樣,我們才可以從現實的角度去看屬靈的事。 在羅馬書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保羅為展示罪與律之間的關係,給我們剖析了他個人的內在經驗,而這經驗是經自我反省在他心中呈現的。他寫道:「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着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按英文聖經譯本﹙新國際譯本[N1V]﹚,這裡的兩個「覺得」先後譯為"find"﹙發覺﹚和"see"﹙看見﹚,可見他談的不是過去或現在的感受,而是關於他努力做好時所能實際做到的。他在自我反省中發覺他的目標可望而不可即,他渴望服事神,可惜這願望並未為他帶來完美的事奉生活。罪的魔手再次暗暗地攔阻他,迫使他偏離正道,把他拉下去。 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在信主約二十年後寫道:「我對自己的罪性和卑劣,難過非常,經常難過到大聲痛哭,……因此許多時候我不得不把自己關起來。我比信主前更深深地感覺到自己的邪惡與心中的敗壞。……想到我信主初期何等無知,對那仍然深藏內心、無窮無盡的邪惡、驕傲、偽善及狡詐一無所知,實在難過。」 3 「他們封閉林中幽道七十年之久。」在這個二十世紀,人類科學一直如此努力從各自的觀點深入探討人性,關於人作為個體的知識,已堆積如山,然而至於神如何使人成聖的知識,卻大部分已從教會消失,這真是諷刺;但事實確是如此。要尋回這些失落的知識,你必須回到博斯及司布真等人的教導上,還有聖公會萊耳主教和他的偉大著作《聖潔》﹙Holiness﹚,以及他們背後的愛德華滋和清教徒 ── 特別是英國清教徒。固然,已故的勞埃鍾斯博士﹙Dr.Martyn Lloyd-Jones﹚在其闡論羅馬書和以弗所書的高雅講章里,也有提及這方面的教導,雖然不是說得那麼凝聚;而畢哲思﹙Jerry Bridges﹚兩 討論聖潔生活的傑出著作《追求聖潔》﹙The Pursuit of Holiness﹚和 《敬虔的操練》 ﹙The Practice of Godliness﹚就如暗世明燈。但是,除非你有幸遇上這類刊物,否則「如今再無人得知 / 林中曾有道路。」 今天我們福音派信徒沒有以謙卑、仁愛、真誠或同情心等美德,給世人留下美好印象。我們極需首先在自己生命里,重開那封閉的路。願我們得着恩典,聽到聖靈就成聖的事要對眾教會說的話,聽到神回應主在約翰福音十七章十七節為我們所作的禱告。本章不是要就成聖這個題目作最後定論,但願它是一個開始,能引發日後更多的討論。如保羅所說:「我好象對明白人說的,你們要審察我的話。」﹙林前一○15﹚ ______________ 注文 1 J. C. Ryle, Holiness﹙We1wyn: Evangelical Press, 1970﹚ |
|
![]() |
![]() |
| 實用資訊 | |
|
|
| 一周點擊熱帖 | 更多>> |
| 一周回復熱帖 |
|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
| 2005: | 又一要買球送人的老大媽^O^ | |
| 2005: | 又想起美軍轟炸巴格達的第一夜。 | |
| 2004: | 自由、自由意志、神的主權 | |
| 2004: | ZT: 楊小凱:我認識基督教的三個過程 | |
| 2003: | 饑荒時代的富有基督徒(每周一書) | |
| 2003: | 我對有神、無神的善意理解/李杜韓 | |
| 2002: | 迅速: 長城和十架 | |
| 2002: | 雅歌 - 我的良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