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爾上第十章分享
1—8節
撒母爾拿膏油膏抹掃羅,膏油預表聖靈。做以色列的王必須是神設立,神設立的印記就是他身上有聖靈的同在。主耶穌是王,是基督,所以施洗約翰說:“我曾看見聖靈彷佛鴿子從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約翰福音1章32節)。撒母爾又告訴掃羅他這一去,一路上會遇見什麼人,什麼事。
9—16節
掃羅離開撒母爾,神就賜他一個新心,表示他有了新的生命,再也不是從前的那個掃羅了。“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言4章23節),我們憑自己不能保守我們的心,但基督的靈內駐我們的心裡的時候,我們才能有果效,才能保守。有了新心的掃羅一路上果然碰見了撒母爾跟他說的那些人和事。這些事對掃羅有什麼啟示?個人看法是神要讓掃羅經歷這些,加深他對神的認識,對自己獲得權力的認識,他的權勢和能力都來自於神並非他自己。神監察人心,他知道掃羅後來必因傲慢而悖逆神。我們也要常常回想一下是如何經歷神的帶領,現在又是什麼樣的一種屬靈狀況。
掃羅為什麼不把撒母爾膏抹他作以色列王的事告訴叔叔呢?這說明他還缺少信心或是故意隱藏。只說撒母爾告訴他驢找到了,如同很多靈恩派的弟兄傳福音,只傳神跡,不是傳主赦罪,復活得救一樣。
17—27節
撒母爾召集以色列民眾到米斯巴,抽籤為他們立王,在這之前,撒母爾還是責備他們這樣做其實是悖逆了神,很多的時候人數眾多的意見並不一定正確。唯有神的心意才是正確。“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羅馬書12章17節),基督徒一定要認真研讀聖經,明白神的旨意,行在神的心意中,而不是隨大流,隨伙犯罪。
掃羅當了王,撒母爾將國法對百姓說明,以色列人沒有立王之前,沒有國法,國法與神的律法有什麼區別?神的律法是只對神,國法則是國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比如,律法規定神的子民只要獻祭給神,把供物拿到聖殿供養祭司就可以了。設立王之後,不僅要供禮物到聖殿,還要另外納稅養王的軍隊和王宮家室及政府工作人員,就必須立法明確國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等等。
掃羅當王,擁護的人有,那是被上帝感動的,反對的人也有,那是匪徒,就是被魔鬼所使的。對於反對他的人,掃羅沒有理會,沒有理會並不是他如何謙卑知道依靠神,而是他還沒有成氣候,暫時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