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爾記上第二十一章分享
1—6節
大衛逃到挪伯祭司亞希米勒那裡,亞希米勒非常害怕,可見掃羅與大衛為仇的事全以色列人都知道了。亞希米勒身為祭司,接待大衛吧,害怕掃羅怪罪,不接待吧,神要降罪。他戰戰兢兢地出來迎接。問大衛為什麼一個人來?大衛對亞希米勒撒了謊,說自己緊急奉差而來所以只是一個人來。這是大衛的軟弱,因為亞希米勒的害怕,也使大衛對他不放心,怕他會出賣自己,所以他就撒謊以安穩亞希米勒的心。
逃命路上的大衛餓得不得了,向亞希米勒討餅吃,亞希米勒沒有什麼吃的,只有更換下來的陳設餅,律法規定只有祭司才可以吃,一般人不能吃,但大衛還是吃了。神並沒有責怪他和亞希米勒,這是為什麼?因為律法的最終目的是為拯救生命。這個故事後來還被耶穌引用,駁斥法利賽人責備他在安息日治病違反律法(參見馬可福音2章)。透過大衛吃陳設餅的故事,我們如何去理解律法。如果教條似的理解,不是以最終目的或是律法本質的精義(神的最高旨意)去理解,那麼律法就成為轄制人、約束人的工具。這也是現在很多信徒爭論可不可以吃死動物?吃不吃血的原因。其實這要從神對生命拯救的旨意去理解,神對生命的拯救是靈魂,而並非今世的肉體,律法對肉體(人)的各種規定,都是預表象徵性的,最終的拯救是靈魂。所以當身體在某種特定的環境下看似違反了律法時,神並不追究。比如你在茫茫沙漠裡乾渴得要死了,這時候只有動物的血或是死了的動物的肉可以救你的命,你吃還是不吃?當然要吃。但是屬靈生命里那些讓人死的東西,比如唯物論、無神論、基督受造論、東方閃電的女基督論這些死東西你絕對不可以接受(哪怕犧牲生命也寧願不吃!)。今天有的教會重設很多條規律法,目的不是拯救生命,而是為了約束人、轄制信徒。因為真正重生的生命是聖靈的感召,而不是規條!當我們明白了這些道理,才能真正認清教會中的各種宗派性制度和所謂的會員條規制度,這些不過都是人意的東西。
7節
大衛逃到亞希米勒那裡,剛好被一個人看見了,就是掃羅的司牧長多益!司牧長是官職,就是總管牧羊人。聖經特別強調多益是以東人,以東人怎麼可以當掃羅的司牧長?私慾膨脹的掃羅用人的準則是不問信仰如何,只要對他忠心就可以委以重任!這是魔鬼的手段,所以教會不可任人唯親。果然後來告發亞希米勒和殺害亞希米勒全家的就是這個以東人多益!
8—15節
大衛離開亞希米勒,逃到了非利士人的領地迦特,別人告訴迦特王,這個人就是以色列婦女們唱歌說:“掃羅殺死千千,大衛殺死萬萬”的大衛!他現在來投奔迦特王了,但大衛害怕迦特忌憚他,會殺害他,大衛就裝瘋,迦特王亞吉一看大衛是一個瘋子,也就放了他一馬,大衛趁機逃離迦特。
大衛對亞希米勒撒謊和在迦特裝瘋,不過都是因自己的軟弱而耍的小聰明罷了,真正保守大衛的是神。所以大衛在詩篇18章里說:“耶和華我的力量啊,我愛你!耶和華是我的岩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台。我要求告當讚美的耶和華,這樣我必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詩篇18章1—3節)。基督徒在逼迫中雖然有軟弱,但我們如果在軟弱中求靠主,主必拯救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