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爾記上二十六章分享
1—5節
在24章里,當大衛沒有加害掃羅的時候,掃羅大哭,又要大衛發誓以後不害他的後裔,似乎掃羅也不想追殺大衛了,一切都風平浪靜了,但是在26章,掃羅違背自己的承諾,再次追殺大衛!原因是什麼?就是因為掃羅身邊有小人!也許掃羅是想放過大衛了,但掃羅是一個迷戀權位的人,一個看重自己權位的教會領袖,身邊必有一幫阿諛奉承、拍馬抬轎的人。西弗人就是這種人。聖經說“除去王面前的惡人,國位就靠公義堅立。”(箴言25章5節),當然,首先責任在掃羅,他悖逆神看重自己的王位而失去了公義,才有一幫順 着他的意思慫恿他繼承作惡的人。而大衛身邊有亞比該這樣敢于堅持真理,責備罪惡的賢妻。兩者就形成鮮明的對比。“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僕都是奸惡。”(箴言29章12節),“我兒,惡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箴言1章10節)。順着人的意思慫恿你的,那就是惡人!一味奉承你,誇獎你的,你就要小心!
掃羅被人一慫恿,就故態萌發,再次追殺大衛。
6—25節
掃羅率領三千精兵,還帶着輜重營,輜重營就是專門負責後勤補給的部隊,表明這次他不抓到大衛絕不收兵!當他在輜重營里宿營的時候,大衛和他手下一位勇敢的弟兄亞比篩悄悄摸入掃羅營中,當時神讓掃羅和他的兵們全部沉沉入睡。大衛拿走了掃羅的槍和水瓶,亞比篩勸大衛殺了掃羅,但大衛再次放過了掃羅。原因是什麼?就是因為掃羅是神所膏立的。大衛把他交給神,神若擊打他,或借外幫敵人的手除掉他,那是神的事。所以大衛說:“我在耶和華面前萬不敢伸手害耶和華的受膏者。”教會的領袖雖然犯罪敗壞,但我們不能因此定他死罪,藉機在教會興風作浪,掀起鬥爭,真正的基督徒是要象大衛一樣,敢于堅持真理,責備罪惡,等待神的時候,因為只有神才是審判者。這也是主耶穌教導我們的:“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路加福音6章37節)。大衛對掃羅說:“求我主我王聽僕人的話,若是耶和華激發你攻擊我,願耶和華收納祭物(就是求神赦免)。若是人激發你,願他在耶和華面前受咒詛。”大衛之所以這樣說,因為他知道自己並沒有錯,自然不是神激發掃羅來追殺他,因為神“他給正直人存留真智慧,給行為純正的人作盾牌,為要保守公平人的路,護庇虔敬人的道。”(箴言2章7—8節)。不是神激發,當然就是人激發慫恿掃羅了,就是西弗人!
掃羅雖然說:“我有罪了,我是糊塗人,大大錯了。”但他並不是真正的悔改。真正的悔改是在神面前承認罪並求主赦免,然後向人認錯。雖然掃羅說:“我兒大衛,你可以回來。”最後他祝福大衛說:“願你得福,你必作大事,也必得勝。”但大衛並沒有回去跟隨掃羅,因為“信與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哥林多後書6章14節)。我們不要跟隨人,我們不是看那人說了多少好話,漂亮話,而是要看他的話是不是真理,或者他的話是不是有真理在其中,所以我們唯一跟隨的對象是主耶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