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窮人的中保(ZT) |
送交者: Kant 2006年04月04日23:15:0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
貧窮人的中保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 4:18-19) 耶穌的幾部傳記不斷地描述他到那些處於社會金字塔結構最底層的人當中,包括窮人、婦女、撒瑪利亞人、麻風病人、兒童、妓女和稅吏。耶穌也樂於接納那些地位優越的人,但他說得非常清楚,不管社會地位如何,人人都需要悔改。因此他請那個少年財主變賣所有的家產,將所得的分給窮人。(馬太福音 19:16-30, 路加福音 18:18-30, 馬可福音 10:17-31) 耶穌吩咐說:“當愛你的鄰舍”。當有人問他“鄰舍”指什麼樣的人的時候,耶穌擴展了這個詞的含義——把一切需要幫助的人,包括被社會遺棄的人,都定義為我們的鄰舍:“你擺設筵席,倒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路加福音 14:13) 耶穌在描繪審判日的時候說,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把他們分成“綿羊”和“山羊”。(馬太福音 25:31-46)。他對“綿羊”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他們驚訝地問:“我們什麼時候行過這些事呢?”他回答說:“就是你們做在我這弟兄(和姊妹)中最小的一個的時候”。相反,他對“山羊”說:“你們這被咒詛的人,離開我!…因為我餓了,你們不給我吃……” 耶穌親自眷顧人們的需要,給飢餓的人食物吃。四千人(馬可福音 8:1-13)和五千人(馬可福音 6:30-44)聚集在一起聽耶穌講道。不久他們就餓了。門徒建議耶穌讓大家分散開,去買東西吃,耶穌則回答說:“我憐憫這眾人……”“你們給他們吃吧。”然後他就行神跡,讓這一大群餓着肚子的人吃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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